王鉴 (景泰进士)
生平
正统年间中举。景泰五年(1454年)甲戌科三甲第三十三名进士,授江西道监察御史,因与诸监察御史联名弹劾石亨贪污[1],贬为陕西肤施县知县,之后再升任延安府知府[2]。
参考文献
- ^ 《明史》(卷162):未几,亨西征还,适彗星见,十三道掌道御史张鹏、盛颙、周斌、费广、张宽、王鉴、赵文博、彭烈、张奎、李人仪、邵铜、郑冕、陶复及御史刘泰、魏翰、康骥将劾亨、吉祥诸违法事。先一日,给事中王铉泄于亨。亨与吉祥泣诉帝,诬鹏等为已诛内官张永从子,结党排陷,欲为永报仇。明日疏入,帝大怒,收鹏及瑄。御文华殿,悉召诸御史,掷弹章,俾自读。斌且读且对,神色自若。至冒功滥职,帝诘之曰:“彼帅将士迎驾,朝廷论功行赏,何云冒滥?”斌曰:“当时迎驾止数百人,光禄赐酒馔,名数具在。今超迁至数千人,非冒滥而何?”帝默然,竟下瑄、鹏及诸御史于狱。榜掠备至,诘主使者,瑄等无所引,乃坐都御史耿九畴、罗绮主谋,亦下狱。论瑄、鹏死,余遣戍。亨等复谮诸言官。帝谕吏部,给事、御史年逾三十者留之,余悉调外。尚书翺列上给事中何玘等十三人,御史吴祯等二十三人。诏以玘等为州判官,祯等为知县。会大风震雷,拔木发屋,须臾大雨雹。亨、吉祥家大木俱折,二人亦惧。掌钦天监礼部侍郎汤序本亨党,亦言上天示警,宜恤刑狱。于是帝感悟,戍瑄、鹏铁岭卫,余贬知县,泰、翰、骥三人复职,而玘、祯等亦得无调。玘、鹏行半道,适承天门灾,肆赦放还。或谓当诣亨、吉祥谢,二人卒不往,复谪戍南丹。
- ^ 明·嘉靖年间《太原县志》(卷二):王鉴,义堰都人,中正统丁卯科乡举,登景泰甲戌科进士,除江西道监察御史,墒陕西肤施县知县,升延安府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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