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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丕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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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丕煜(?—?),字眪叔,一字省斋,清代直隶泺州人,为岁贡生,也是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刊行的《凤山县志》主修者,而实际编纂者有陈文达、李钦文与陈慧[1]

他在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担任福建南平知县,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春天时由南平县调补凤山知县[1][2]。担任凤山知县期间,他捐俸兴建城隍庙,并重修县署、儒学与文庙,此外还于康熙五十七、八年(1718、1719年)间开始主修县志[1]。而后李丕煜在康熙六十年(1721年)升任安徽颖州知州(《颖州州志》载为雍正元年(1723年)上任)[1]

参考来源

  1. ^ 1.0 1.1 1.2 1.3 詹雅能. 《臺灣史料集成 清代臺灣方志彙刊 第五冊·鳳山縣志 點校說明》. 台北市: 行政院文建会、远流出版社. 2005-06-30: 13、14页. ISBN 986-00-1270-9. 
  2. ^ 李丕煜. 台湾记忆. [2011-08-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