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维城遗址
营盘山和姜维城遗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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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维城遗址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 | ||||
坐标 | 31°28′35.06″N 103°34′58.71″E / 31.4764056°N 103.5829750°E | ||||
分类 | 古遗址 | ||||
时代 | 新石器时代-明 | ||||
编号 | 6-177 | ||||
认定时间 | 2006年5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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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维城遗址位于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新石器、汉、三国、晋、元、明、清。2002年12月27日公布为四川省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006年5月25日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
姜维城位于今汶川县威州镇岷江东岸山梁上,是岷江上游地区少有的占地面积较大、文化内涵较为丰富,文化遗存保存较为完好的一直,包括新石器时代遗址、汉代汶山郡夯土城墙、明代石砌城墙、历代古墓葬。
“姜维城”传为三国时期姜维所筑之城。但后经考证并未姜维所筑。 现存姜维城是在明孝宗弘治年间(1488-1508年)将过去朝代所建的作战城堡连接起来,重新构筑的。城墙将玉垒山包裹在内。但目前残存城垣百馀米。城外高7米。宽4米的黄土墩是当年的点将台。 石城周142丈,高160尺,有两道门,上建城楼。1921年7月,法国地质学家叶长青牧师在川边康藏考察发现彩陶陶片,被证实为属于甘肃“马家窑”文化范畴。距今5000~7000年。《元和志》记载:蜀将姜维,马忠等征发汶山羌夷,此其地也。今姜维城。及维所筑。《旧唐书》记载,蜀到禅时,蜀将姜维、马忠征发汶川羌夷,即此也。今州城即姜维故垒也。《汶川县志》:明弘治中,拟迁威州于汶川,知州赵符节、千户赵方筑威城包玉垒其内,石壁刻玉垒山三大字,明正德七年,知县李明筑石城周一百四十二丈,高一丈六尺,二门,门各有楼。东山腰平坦处,即清古城坪,今俗称姜维城是。
注释
-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现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的通知(川府发〔2002〕23号). 维基文库. 2002-12-27 (中文). [录入自: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现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的通知. 四川政报. 2003, (6): 9-12.]
- ^ 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6-05-25 [2020-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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