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吴赞周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吴赞周(1885年4月25日—1949年10月2日),名观乐,字赞周,号明近,以字行,直隶省正定府正定县人,中华民国军事将领及政治家。[1]

生平

他早年毕业于保定讲武堂,后到日本留学,毕业于陆军士官学校。归国后,他成为孙传芳的部下。在迎击国民政府北伐之际,他任安国军第2军第6混成旅旅长。1926年(民国15年),孙传芳的主力部队败于中国国民党北伐军,吴赞周逃到天津下野。此后他返回家乡。

国民政府时代,驻扎正定县的国民革命军向吴赞周征收了各种名目的税金,还强行占用了其宅邸。吴遂对国民政府怀恨在心。

七七事变爆发后的1937年(民国26年)10月,日军攻占正定县。吴赞周因为和日本的北支那方面军第1军司令官香月清司是老同学,遂出面交涉停战。结果,停战实现,吴任正定县的维持会会长,协助日军。

同年12月,王克敏组织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吴赞周加入。翌年2月,维持会改组为正定县政府,吴任正定县知事。同年秋,他升任冀南道尹公署道尹。1939年(民国27年)6月,河北省省长高凌霨辞任,吴继任省长。

1940年(民国29年)3月,临时政府同汪精卫南京国民政府合流,吴继续任河北省长。他还被任命为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他任河北省省长直到1943年(民国32年)3月。从河北省长任上离职后,他任高等警官学校校长,获授中将。1945年(民国34年),他辞职,转任天津永利化学公司董事长。

日本投降后,吴赞周被国民政府以汉奸罪逮捕,收监于北平。国民政府时期,他未受到裁判。中国人民解放军接收北平后,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吴被判处无期徒刑。

1949年10月2日,吴赞周因患癌症在狱中死去。享年65岁(满64歳)。[1]

参考文献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前任:
高凌霨
河北省长
1939年6月 - 1940年3月
继任:
(汪精卫政权继续)
  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
前任:
(临时政府继续)
河北省长
1940年3月 - 1943年3月
继任:
杜锡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