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
代办或临时代理大使(法语:chargé d'affaires/chargée d'affaires)为大使或公使不在任所时临时负责外交事务的代表,通常由资深外交官担任此职务。临时代办(chargé d'affaires ad interim)是临时性的外交代表机构最高级代表,为使领馆馆长之外层级最高的馆员[1]:p39(副馆长),于馆长因故缺席或无法值勤时,代理馆务主持[2]。常任代办(chargé d'affaires en pied)则是等同于大使地位,不过通常是由派驻国的外交部长指派,而非如同大使一样是由国家元首指派,其职权跟大使相同,通常是在两国仅建立层级较低的代办级关系时才会派任。
外交变化
比较显著的情况是在外交关系恶化但未达断交的程度时,对此以召回大使而仅派代办的方式表示抗议。
- 1950年至197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英国的建交谈判迟未达成共识,仅于1954年建立代办级外交关系。中荷于1954年建立代办级外交关系,并于1972年升为大使级关系。
- 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2758号决议不再承认中华民国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教廷因应国际局势变动,自即日起召回大使、仅派临时代办总理大使馆馆务。
- 1980年代,中华民国政府执行“剑龙专案”,中华民国海军计画向荷兰购买六艘剑龙级潜艇,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荷兰进行外交干涉,只完成海龙号、海虎号两艘,后续四艘未能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更因此军售案曾于1981年5月起把与荷兰的外交关系降为代办级[1]:p40,直到1984年2月1日起才恢复为大使级。[3][4]
- 1989年,沙乌地阿拉伯王国王室的一批珠宝在泰国遭窃(蓝钻事件),沙国的调查官员在泰国遭杀害,造成两国外交关系降级,因此沙国仅派代办驻泰。沙特政府直到2022年才恢复派遣驻泰国大使。
- 2016年1月2日,沙特阿拉伯处决了什叶派穆斯林神职人员尼姆尔·尼姆尔,事件引发伊朗国内抗议和示威活动,其中沙特驻德黑兰大使馆和马什哈德领事馆遭到示威者的冲击和洗劫,事件发生后沙特阿拉伯与伊朗断绝了外交关系。为展示对沙特阿拉伯的支持,阿联酋于1月4日召回阿联酋驻伊朗大使,并把与伊朗的外交关系降为代办级,直到2022年8月才恢复为大使级。
- 2021年11月21日,由于立陶宛宣布同意设立“驻立陶宛台湾代表处”引发中方不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布声明宣布中立两国外交关系降为代办级。[5]
其他用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一些中国边疆地区,称土司府的摄政官员为代办。
参考文献
- ^ 1.0 1.1 (简体中文)科兰. 大使馆和外交官:机构设置·分工·职责. 外交外事知识丛书. 北京: 世界知识出版社. 1998. ISBN 7-5012-1007-1.
- ^ (英文)Vienna Convention on Diplomatic Relations (PDF), United Nations (UN Office of Legal Affairs), 1961-04-18: 7 [2018-08-3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8-17)
- ^ 中国同荷兰的关系. [2018-09-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7-14).
- ^ China and the Netherlands. [2018-09-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6-22).
- ^ 中方决定将中立两国外交关系降为代办级. 新华网. [2021-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2) (中文(简体)及中文(中国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