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宣之治
仁宣之治,是明仁宗朱高炽和明宣宗朱瞻基采取了内阁大学士杨士奇、杨溥、杨荣(三杨)、夏原吉、蹇义的宽松治国和息兵养民的政策,使他们在位的十一年期间(1424年至1435年)成为明代历史上的三大盛世之一。
在明成祖朱棣驾崩后,太子朱高炽即帝位,是为仁宗,改元洪熙。仁宗时“停罢采买,平反冤滥,贡赋各随物资产,陂池与民同利”,他赦免了惠宗时的旧臣和成祖时遭连坐流放边境的官员家属。洪熙一朝仅短短一年,仁宗即因病驾崩,其太子朱瞻基即位,是为宣宗,改元宣德。宣宗御驾亲征,平定汉王朱高煦叛乱,安抚赵王朱高燧,稳定了国内形势。
清修《明史》称仁宣之治为:“官吏称职,政治清平,纲纪严明,仓库常满,百姓安居乐业,遇灾多救不为害。此治理是明朝开国六十年后遇到的盛世,民气得以渐渐舒展,整个王朝也有蒸蒸日上治平的气象了。”[1]学者谷应泰亦将仁宣之治与周朝的“成康之治”、汉朝的“文景之治”相提并论[2]。
治理
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
七月
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七月,明成祖朱棣在北征抵达榆木川后去世。众人仓猝之中不知所措。大学士杨荣称:“大军还离京师尚远,不宜发丧,所至宜上食如常仪。”并派遣部队率先报告,尚在监国的太子朱高炽派遣皇太孙朱瞻基往迎梓宫。当时部队都随征战,城中空虚,浮议藉多,都担心汉王谋反[3]。临行前,朱瞻基启奏称:“外出应当有封章,非印识无以防伪。”朱高炽称是,但来不及新制。杨士奇称:“殿下还没有公布去世,有事情仍应当用常用之宝。其东宫小图书,可暂时借用。这只是一时权宜之计,归还后再还给就是。”朱高炽随即取出并交付给朱瞻基,称:“有事情的话就用此封相识,不久就当归你了,你可以自己留著了。” 朱瞻基走后,朱高炽对杨士奇称:“以前父亲远行时,储位久而未定,谗言议论喧腾。现在已经交付了,那谗言议论又何去何从了!”[4]
八月
同年八月,皇太子朱高炽即位,大赦天下,为明仁宗。杨士奇草拟诏书,包括郑和下西洋、云南取宝石、交趾采金珠、撒马儿等处取马,并采办、烧铸进供等事,均悉数停罢。尚在狱中的户部尚书夏原吉、刑部尚书吴中、侍郎杨勉、右春坊大学士黄淮、洗马杨溥、正字金问等均释放并恢复原职。命大学士杨荣为太常寺卿,金幼孜为户部侍郎仍兼前职,左春坊大学士杨士奇为礼部右侍郎兼华盖殿大学士,黄淮为通政使兼武英殿大学士。杨荣、金幼孜、杨士奇、黄淮俱掌内制进入内阁,担任顾问,不预所升职务。洗马杨溥为翰林学士,正字金问为翰林院修撰[5]。
仁宗命惜薪司减少征收一半的枣量。一开始是杨士奇听说惜薪司奏准依往年常例,征收北京、山东的贡枣八十万斤,作为宫禁香炭之用,因而再次入奏。当时蹇义、夏原吉奏事未退,仁宗见杨士奇,对蹇义等曰:“新任华盖学士来奏事,必有道理,不妨一同听听。”杨士奇于是上奏,称“诏书才下两日,现在听闻惜薪司传旨,赋枣八十万斤,难道不会过多么?虽说是每年惯常的数量,但是诏书所减除者,也都是每年惯常的数量啊。”仁宗喜悦道:“我就知道学士要说的会有一番道理。几天来宫中事情多又杂,这是匆忙中回应的,没有好好想过。”于是下令减免一半。随后对三人称:“你们三人都是我所倚重的大臣,应当把话说透彻,纠正我没有想到的地方。” 之后命吏部裁汰冗官[6]。
九月
九月,仁宗念及山林川泽应该给予百姓民用,于是下命自居庸关以东,与天寿山相接之地,禁止官方樵采,其馀俱弛还实行。河南的黄河出现溢口,仁宗命右都御史王彰赶往抚恤军民,免去今年粮税。工部上奏修理军器,请在民间征用布漆,仁宗命给予钞金在集市上购买,并禁止以后强行征用民财[7]。
礼部尚书吕震请求继位的仁宗穿著吉服,没有得到批准。当时,明成祖朱棣去世已经二十七日,吕震请求按照明太祖仿汉制,易著吉服,仁宗没有回答。吕震退朝后向群臣说话,令大家释丧服。杨士奇对吕震说:“洪武年间明太祖有遗诏,现在仍然未可援以为例。况且仁孝皇后去世时,明太宗(朱棣)仍然在衰服后,穿著素衣冠绖多日。现在怎么可以立即改为吉服呢?明晨,君臣仍然应该穿白衣冠黑角带。”于是上奏,仁宗亦未答复。此日上朝,仁宗仍然穿著素冠麻衣麻绖。文臣中只有学士杨士奇,武臣中只有英国公张辅仍然穿素服。仁宗叹道:“张辅是武臣都知礼仪,而六卿却反而不如,杨士奇所称是正确的。”[8]
灵壁县丞田诚为州判官,仍然佐灵壁县事。其居官廉能,抚字九年,考满,父老诣阙请留用,仁宗遂批准。当时长沙府有民自宫,请求担任内侍,仁宗认为其游惰不孝,发为卒戍边。任太常寺卿周讷为交趾升华府知府,周讷在永乐年间为祠祭司郎中,请封禅,朱棣不听,周讷后因方宾举荐得入职太常寺。仁宗称:“谀佞之人,宜置远徼,不可以玷朝行。”,遂将周讷远派交趾。[9]
治水左通政乐福上奏苏州府、松州府、常州府、杭州府、嘉兴府、湖州府发水灾,请减免来年征征,仁宗命以钞布代输。直隶广宗县有水患,仁宗命赈灾。并命兵部尚书李庆将太仆寺马分给诸卫所,及沿边戍卒牧养,以减少民力,避免荒废耕桑[10]。
十月
同年十月,革除户部及南京户部行用库,当初建造此库的原因是专门负责收集市民间金银,至此罢革[12]。此后,仁宗赐衍圣公孔彦缙宅。当时孔彦缙来朝,住在民馆中。仁宗听闻后,对大臣称:“其他四方来朝的使者入京,都有公馆招待。而先圣的子孙却住在民家,这如何是崇儒重道啊。”于是命工部赐宅[13]。
山东登莱等地又水灾,命免除积欠的租税。苏州、徐州有水灾,免除今年税收。浙江于潜、乐清有饥荒,命发仓赈灾。大理寺卿虞谦上言七事,包括慎用人、兴学校、端风宪、广储蓄、惜民力、通货财、治奸宄等,均得到仁宗采纳并命实行[14]。
大理寺奏决囚,仁宗命大学士参与审查,召杨士奇等谕以钦恤至意。后命翰林院严格考察每年贡生。仁宗对杨士奇称:“百姓不蒙福的原因是因为守令欺压百姓;守令欺压百姓,是因为学校失教。所以应当严格审查考试。五经四书中的道义,并不在文辞的工拙上,而是要取其明理者。人材难得,在数百人中得一人即可。盖取须严格,则不学无术的人不敢有萌发侥幸的期望。”[15]
十一月
十一月,仁宗宽宥建文一朝诸臣家属。仁宗对廷臣说:“方孝孺之类的人都是忠臣。”于是均释放。改大理寺卿杨时习担任交趾按察使,再命虞谦为大理卿。当时,虞谦上奏事情,侍臣称其应当密奏,而不应当在朝廷中沽名钓誉。又称其属官杨时习曾经劝其密奏,而虞谦没有采纳。于是仁宗降虞谦而升杨时习。此后,杨士奇从容称道:“虞谦经历三朝,为大臣体,现在所犯的错极小。”仁宗称:“我也后悔了,但杨时习为人如何?”杨士奇答道:“虽然从吏部起家,但明法律,为人公正廉洁。”仁宗大喜而称:“我自有处断。”于是有此命[16]。
召太监马骐还京。马骐归还后不久,矫旨下内阁书敕,再次去往交趾办金珠。内阁再次请求,仁宗正色道:“朕安得有此言!骐在交趾,荼毒军民,卿等独不闻乎?自骐召还,交人如解倒悬,岂可再遣。”然而却也不诛杀马骐[17]。
晋升户部尚书郭资为太子太师,命其致仕。蹇义、夏原吉言其偏执妨事,且多病。仁宗谘询杨士奇,杨对答道:“资强毅能守廉,人不得干以私。但性偏执,甚至沮格恩泽,不得下究。”仁宗继续追问原因,杨士奇对答道:“诏书数下蠲免灾伤租税。不听开除,必令有司依额征纳,此其过之大者。”于是仁宗下此致仕之命[19]。
仁宗赐户部尚书夏原吉“绳愆纠谬”图书。并叮嘱其道卫所屯田军士不能擅役妨其农务:“古者寓兵于农,民无转输之劳,而兵食足。后世莫善于汉之屯田。先帝立屯种法甚善,但所司数以征傜扰之。自今天下卫所屯田军士,毋擅役妨其农务,违者治之。”[20]
命都察院捕治湖广副使舒仲成,后因杨士奇进言而作罢。仁宗此前担任太子监国期间,舒仲成为御史,经常奉旨处理木植岁课弊病,但忤旨。至此,因吏部奏此人其他事情后,仁宗命逮捕。杨士奇上疏称:“向来小臣得罪者众,陛下即位以来,皆已宽恕,现在却再追理此前事,则诏书就不能可信了。汉景帝担任太子时,召卫绾,卫绾称疾不赴,即位,仍然进用卫绾,此前历史都称其为美事。”仁宗看后大喜,随后下旨罢舒仲成,而降玺书褒奖杨士奇,并赐钞币,面谕道:“卿尽心如此,朕复何忧。”[21] 此后,仁宗嘉奖群臣能言,对杨士奇称:“朕尝处事有过,退朝思之,方自悔,而廷臣已有言者,甚惬朕意。”杨士奇对曰:“宋臣富弼有言,愿不以同异为喜怒,不以喜怒为用舍。”仁宗答道:“然。《书》云:‘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诸道。’群臣所言,有拂意者,朕退必自思。或朕实有失,亦未尝不悔。”士奇称:“成汤改过不吝,所以为圣人。”上曰:“朕有不善,患未知耳。知之,不难于改。”[22]
十二月
十二月,仁宗谕吏部慎重选用老师儒士。命吏部、兵部书各都司、布政司、按察司官姓名于奉天门内西序。仁宗对蹇义等说:“地方官员是否贤德,与军民休戚息息相关。过去唐太宗在屏间书写各刺史名字,善政,则各疏于下。我父亲亦曾经在武英殿写朝廷内外官员的名字,时时观看。现在五军都督府、六部的官员,我每天早晚接见,询问考察其是否有贤才。而在外的司官,既久不能不忘。臣属如果有善德但皇帝却忘掉,谁又肯自勉;有不善的人而皇帝忘记了,谁又肯再自戒。所以吏部、兵部具各司官姓名,写在西序上,我将考察其行事而选择罢黜提升。”[23]
仁宗罢去海子、西湖巡视官。仁宗对蹇义称:“朕之心,苟可推以利民,虽府库之储不吝,况山泽之利哉!!”并命户部,如果受灾的地方,则派遣人员驰谕各郡县,停免催征粮税。命刑部、都察院、通政司,从今朝廷内外官员贪污受贿的,均记录姓名入档案,以便稽查审阅[24]。
洪熙元年(1425年)
正月
洪熙元年(1425年)正月壬申,发生日食,仁宗上御奉天殿,朝见群臣,命礼部、鸿胪寺不作乐。当时,礼部尚书吕震请求宜受贺作乐如朝仪,仁宗不予听从。吕震坚持请求,大学士杨士奇、杨荣、黄淮、金幼孜皆赞同仁宗主张。吕震称:“四方万国之人,远朝新主,皆欲一观天颜,固圣孝诚至,亦宜勉徇下情。”仁宗对杨士奇等称:“礼仪超过其要求了。”杨士奇称:“诚如圣谕,就算是要俯徇舆情,也不应备礼。”仁宗赞同。此日召杨士奇等称:“为君以受直言为明,为臣以能直言为忠。如昨日朝会从震言,今悔何及。自今起如果我言行不当,但求直言,不要担心我不听从。”并赐钞文币[25][26]。
南京龙山产灵芝,礼部尚书吕震请贺,没有得到批准。当时在思善门建造弘文阁,命翰林学士杨溥掌阁事。仁宗亲举印授与杨溥道:“我命你等于左右,并非只是帮助学问,还欲广知民间事情。如果有进言,封识上奏。”[27]此后大祀天地于南郊。颁诏天下,罢免山场、园林、湖池、坑冶等管制,任由百姓采取,悉照洪武年间旧例办纳。罢免给予朝觐官孳牧马。当时籓司守令进朝,尚书李庆建议发军伍余马给有关部门,然后每年课征马驹。杨士奇反对道:“朝廷选拔贤能授官,却用来牧马,这是重视牲畜而轻视士族,怎么能够示于后人?”仁宗则批准李庆建议,当时朝廷寂然。杨士奇再次上言力劝,仍不批准。随后,皇帝驾临思善门后,召见杨士奇说:“我怎么会真这样呢?只是听闻吕震、李庆等人不喜欢你,我担心你被孤立会被他们中伤,所以不欲因为你的话而罢此事。现在我找到方法了。”于是拿出陕西按察使陈智称“养马不便”的上疏,命其草敕执行。杨士奇随后顿首称谢[28],并称:“陛下知臣,臣不孤矣。”仁宗对杨士奇说:“以后若有不便,可以密奏我。李庆、吕震之辈不识大体,不足语也。”[29]
二月
同年二月,舞阳、清河、睢宁发生饥荒,仁宗命发本县仓粟赈灾。大理寺少卿戈谦言事过激,吕震等交奏其沽名,仁宗对此颇为厌恶。杨士奇以主圣臣直之道,从容进言:“戈谦虽然不能识大体,却是亦感恩图报啊。”仁宗于是免戈谦朝参而视事如故。杨士奇再次进言道:“四方入朝的大臣都在,怎么都能全部知道戈谦的过错。如果传到外面,都会说朝廷不能容下直言。”仁宗惕然道:“这是吕震误我。我并非厌恶言事,戈谦只是言自有过。你可以说朕言给众人。”杨士奇说:“这并非臣下能能谕,当以玺书开喻。”仁宗于是命杨士奇起草敕书引过,仍然待戈谦如初,命百官不要因戈谦为戒。之后召戈谦为副都御史,当时朝廷中官在四川采木有扰民的,仁宗召戈谦调查,并称:“你素有清直之名,现在为我去治理此事,不要担心畏惧。”[30]
三月
同年三月,仁宗对三法司说,自今诽谤者均不要治罪。乐亭、连城、莱芜、蓬莱、黄岩发生饥荒,命发本县仓赈灾[31]。
四月
四月,仁宗下诏免山东、淮安、徐州今年夏税一半。并停止一切官买物料。当时有从南京来的人,称于徐、淮、山东民多乏食,而有关部门仍然催税课。仁宗问蹇义,蹇义如实对答。仁宗遂命杨士奇起草诏书免税体恤。杨士奇称:“不可不让户部和工部官员参与得知。”仁宗称:“此事姑且从慢,现在救民如拯救溺水之人,不可以徐缓。如果与两部官员商谈,他们担忧国库不足,必定会持之无法决意。”于是命中官给笔札,杨士奇就在西角门草拟诏书。仁宗审查后,就派官员颁布。官员听闻后称应当赈灾有分别,不应当滥施恩泽。仁宗称:“体恤百姓宁可过厚。我身为天下之主,怎么可以和百姓争夺锱铢之利!”大名府有饥荒,仁宗命发长垣仓粟赈灾。河南镇、汝、钧、许四州,延津、襄城等二十二县,及山东昌邑,直隶邢台等县有饥荒,仁宗亦命所在发仓粟赈灾[32]。
当时有大臣上书歌颂太平盛世,独杨士奇称:“陛下虽然泽被天下,但是靖难所牵连的流徙尚未归乡,战争所导致的疮痍尚未恢复,百姓仍然为温饱担忧。应当继续休息生息数年,太平盛世才可期至。”仁宗表示赞同,并称:“我给你‘绳愆纠谬’银章,但只有杨士奇曾经五次上书,你们等人均无一言。果真朝廷政事毫无错误?天下太平了么?”群臣听后惭愧道歉[33][34]。
太常寺卿兼学士杨溥上言祭祀用的牺牲不足,请求派遣官员购买。仁宗称:“爱人而后可以事神,其令有司监市,毋扰民。”[35]
五月
五月,仁宗谕令吏部慎选御史,以清风纪,咨访可任都御史的人。仁宗称:“都御史,是十三道御史的代表。都御史清廉,御史虽然没有才能,也知畏惮。现在不才者不再畏惮了。”当时左都御史刘观有贪名。同月仁宗驾崩[36]。
六月
宣宗罢浙江布政司参议王和、袁昱、陕西按察司佥事韩善为民。三人因受贿而贬后遇赦,吏部上奏拟定归还原职,宣宗称:“士大夫当务廉耻,三人皆贪污,岂可复任方面。”河南新安知县陶镕上奏民饥,借驿粮千石赈救灾,秋成后偿还。宣宗对夏原吉称:“有些官吏拘于文法,饥荒必须申报后才赈济,而百姓饿死已经很多了。陶镕能够先给予赈灾后上报,是称任使,不要指责其端擅。”[38]
宣宗定会试分南、北卷取士例。当时仁宗曾与侍臣谈论科举利弊。杨士奇称:“科举当兼取南北学士。”仁宗称:“北方人学问远不如南方。”杨士奇称:“长才大器,俱出北方,南人虽有才华,多轻浮。”仁宗问方略,杨士奇称:“试卷例缄其姓名,请于外书《南》、《北》二字,如当取百人,则南六十,北四十,南北人才,皆入彀矣。”仁宗表示赞同,称:“往年北士无入格者,故怠惰成风。今如是,则北方学者亦感奋兴起。”此后命与礼部议闻,未上而仁宗驾崩。宣宗即位后,遂与实行。此后定南、北、中卷。北卷则包括北直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中卷则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及凤阳府、庐州府,徐州、滁州、和州,其馀皆为南卷[39]。
十月
十月,思州府通判檀凯九载考满,其民诣阙乞留,宣宗令予正五品俸优旨[40]。
十一月
十一月,工部尚书吴中称,制造御用器物不足,请买于民间。宣宗表示:“汉文帝服御帷帐没有文绣,史称其恭俭爱民。我当以俭约为表率。” 下令停止采购[41]。
宣德元年(1426年)
宣德元年(1426年)二月,礼部呈上《籍田仪注》,宣宗观阅后,对侍臣说:“先王制籍田,率天下务农,天子公卿躬秉耒耜,贵有实心耳。不然,三推五推,何益于事!”侍臣顿首道:“先王制礼有本有文,陛下言及此,苍生之福也。”[42]
同年四月,户部奏青州借官粮赈灾饥荒,乞求再次勘查,然后给予。宣宗称:“民饥无食,当如拯溺救焚,即命就便分给。”[43]
五月,论三法司审录系囚,务在平恕。宣宗抵达左顺门,谕廷臣遵守皇祖旧典,并称:“皇太祖肇建国家,皇祖考相承,谋虑深远。子孙遵而行之,犹恐未至。世之作聪明,乱旧章,驯至败亡,往事多有可鉴。古人云:‘商周子孙,能守先王之法。’至今存可也。”[44]
同年七月,命六科给事中,凡内官传旨,皆须再次上奏,然后执行。朵颜卫朝贡不至,辽东总兵武进伯朱荣请求攻击。宣宗称:“驭夷之道,毋令扰边而已。”没有批准[45]。
八月,汉王朱高煦谋反,宣宗亲征,朱高煦投降。尚书陈山请移师彰德袭赵王朱高燧,杨士奇力劝阻止[46]。
十月,恢复李时勉原职,仍然担任翰林侍读。此前洪熙年间,李时勉因言事过激,招致仁宗大怒,命武士扑以金瓜,断胁不死下狱。之后宣宗审讯释放了他,随后再次召入翰林院[47]。
宣德二年(1427年)
宣德二年(1427年)二月,宣宗在文华殿,赐辅臣蹇义、夏原吉、杨士奇、杨荣、胡濙范银图书。蹇义的是“忠厚宽弘”,夏原吉的是“含弘贞靖”,杨士奇的是“清方贞靖”,杨荣的是“方正刚直”,胡濙的是“清和恭靖”。宣宗在左顺门,对夏原吉等人说:“谗慝小人,直能变白为黑。听其言若忠,究其心则险。汲黯正直,奸邪寝谋,卿等所宜法也。”夏元吉等人顿首受命[48]。
八月,禁止有关部门阻挡诏令[49]。
九月,宣宗命浙江按察使林硕恢复职位。林硕对当地违法官员惩罚,中官裴可立督事浙江,诬陷以其阻挡诏令。宣宗遣人逮捕林硕至朝,亲自询问:“尔毋怖,但尽实对。”林硕叩头具言事实,宣宗立命驰驿恢复原职,而降敕切责裴可立[50]。
十月,宣宗在文华殿,儒臣讲《易观大象》。当时明朝征讨交趾屡次失利,宣宗密问英国公张辅,张辅请继续增兵进攻。杨士奇、杨荣等力劝放弃交趾,宣宗遂听从两人主张,并赦免交趾罪[51]。
宣德三年(1428年)
三月,召蹇义、夏原吉、杨士奇、杨荣等十有八人游万岁山。工部侍郎李新自河南还,称山西有十馀万饥民。宣宗对夏原吉称要救民,并下令赈灾山西河南,并禁止驱逐[54]。
四月,吏部尚书蹇义请裁朝廷内外冗员,宣宗批准[55]。宁王朱权乞求赐南昌土田,宣宗反对王者夺田[56]。
五月,巡抚大理卿胡槩请增设杭、嘉、湖管粮布政司官一员,宣宗没有批准,并说:“粮税自有常赋,朕方裁抑冗滥。古语:‘省事不如省官。’”[57]
六月,降左都御史刘观,以通政使顾佐为左都御史。宣宗曾罢朝时问贪污贿赂之事。杨荣称刘观为最贪,之后杨士奇与杨荣举荐顾佐取代。刘观后下狱。工部尚书吴中曾经以官木砖瓦私遗太监杨庆作私第,宣宗在皇城遥望见,问左右,最后得其事实,吴中下狱,之后释放[58]。
七月,召蹇义、夏原吉、杨士奇、杨荣游东苑,在东庑赐宴。并训诫官署避免百姓流离失所[59]。
八月,宣宗在文华殿,与侍臣论历代户口盛衰,并称户口之盛衰,足以见国家之治忽。其盛也本于休养生息,其衰也必有土木兵戈[60]。
同月宣宗车驾巡边,发自京师,英国公张辅、阳武侯薛禄帅师跟从。部队驻扎在跸虹桥,宣宗对诸位将领说:“我深居九重,岂不自逸,但朝夕思念保民,故有此行。今渡河道路所经,皆水潦之后,秋田无获,朕甚悯焉。其将士有扰民者,杀无赦!”[61]
九月,抵达跸蓟州,对州官谕道:“这是汉朝的渔阳郡。当年张堪为官,民间有乐不可支之谣,你们这些官员应当以此勉励。”又进耆老谕道:“今年秋收后,没有其他事情,应当善训厉子孙,务礼义廉耻,毋安温饱自弃。”[62]
宣德四年(1429年)
宣德四年正月,宣宗入斋宫,召大学士杨溥谕道:“我每次念及创业艰难,守成不易,夙夜惓惓。今幸百姓稍安,顾祸乱生于不虞。近来群臣喜好进上谀辞,令人厌闻,您应当勉励辅佐我。”杨溥顿首谢:“臣不敢忘报。”宣宗称:“请直箴我的过错,这样的报恩更好。”杨溥又顿首谢道:“直言求之非难,受之为难。”宣宗赞同[63]。
二月,南京守备襄城伯李隆献两只驺虞,出自滁州来安县石固山,礼部尚书吴濙请上表贺。宣宗称:“我嗣位四年,民生未能得所,驺虞之祥,于德弗类。”没有批准[64]。
四月,宣宗入便殿,问侍臣:“汉、唐诸君在位孰久?”对道:“汉武帝与唐玄宗。”宣宗称:“汉武帝好大喜功,海内虚耗,末年能惩其前过。玄宗初政,有贞观之风,久而纵欲,遂致祸乱。武帝犹为彼善于此。”又称:“武帝以田千秋为贤,玄宗以李林甫为贤,此治乱所由异也。”[65]
工部尚书吴中言:“山西圆果寺,为国釐祝之所。现在旧塔损坏,乞求役民修建”。宣宗称:“你欲借此求福么?我认为以安民为福。”没有批准[66]。
五月,谕六部、都察院戒滥差扰民,巡按御史及按察使不察举者同罪。命工部尚书吴中申饬郡县,务及时修筑陂池堤堰,慢令者加罪[67]。
六月,裁湖广采办竹木。此前,宣宗命侍郎黄宗载前往湖湘采宫殿大材。之后宣宗听闻湖广有灾难,有感于百姓疾苦而裁减采办[68]。
七月,户部上户口登耗之数,宣宗称:“隋文帝户口繁殖,自汉以来,皆莫能及。议者以当时必有良法,享国不永,故无传焉。此未必然。夫法存乎人,理财国之大务,汉、唐初政,立法未尝不善,而子孙力役繁兴,费用无度,天下不能不凋弊。隋文克勤克俭,足致富庶,岂徒以其法哉。秦法多非先王之制,后世犹有存 者,亦未尝计其享国长短也。大抵人君恭俭,则生齿日繁,财赋自然充足。”[69]
广东海阳县进两只白乌,胡濙请率群臣上表贺。没有批准。此后宣宗谪御史沈润戍辽东,沈润此前受贿后被发觉。宣宗称:“御史是朝廷的耳目,受重贿赂纵死罪。”当时事情发生在大赦前,于是特命其谪戍[70]。
九月,宣宗命户部申明栽种桑枣旧令。自洪武年来,栽种之令,多废而不讲。宣宗命其务求成效[71]。
十月,宣宗入文渊阁,命增直字,设饮馔器用。大学士杨士奇等上表感谢。宣宗降玺书,赐诗褒答。遂改大学士张瑛为南京礼部尚书,陈山专授太监史书。宣宗曾在左顺门看到陈山,对杨士奇说:“陈山人如何?”杨士奇顿首道:“皇上有问,为臣不敢不尽诚以对答。陈山虽然侍奉陛下很久,但此人寡学多欲,而昧大体,非君子也。”宣宗称是,并说:“赵王的事情几乎被其所耽误。现在听闻其在各部门征求不厌,不应当让其在内阁中。”数日后,遂下此命。两人俱为东宫旧臣,朝廷官员皆多上疏称其为明智决断[72]。
十一月,有奸吏摘出左都御史顾佐过失,称其受皂隶贿赂放归,并在通政司上诉。宣宗密问杨士奇道:“你不是举荐顾佐清廉么?”杨士奇答道:“此所诉之事,是有此事。朝廷月俸,止给米一石,薪炭、马刍,咸资于皂,不得不遣半归,使备所用。而皂亦皆乐得归耕,实为官皂两便。此京师臣僚皆然,臣亦不免。仁宗皇帝知道后,增加朝臣俸禄,就是这个原因。”宣宗说:“朝廷官员的确很艰苦”。于是怒斥上诉者,欲加罪。杨士奇说:“这只是小事,不足以让圣上生气。只要给顾佐去处理,恩法并行就好。”杨士奇退下后,宣宗将此诉状交给顾佐处理。顾佐顿首退下,召官吏看。官吏恐惧请死,顾佐说:“你只要改行为善。”竟然不治罪。宣宗听后大喜,称:“顾佐做事得大体。”当时又有囚诬告顾佐枉法,宣宗大怒,召见杨士奇、杨荣称:“此必定是有重囚教给他诬陷顾佐的。”于是命三法司调查。后得千户臧清,曾杀无罪三人,当死,教给他人诬告之策。宣宗称:“不诛杀此人,顾佐何以行事!”于是命立即磔杀臧清于集市[73]。
宣德五年(1430年)
宣德五年正月,吏部奏选官。宣宗称:“减省官员数量,是安民之道。唐虞时期建官只有一百余人,夏商时期增加一倍,秦汉之后,增加官员又有何益处啊?”侍臣对答道:“时代不同了。”宣宗说:“唐虞时期,事情简单民风淳朴,不可相比。唐太宗定朝廷内外官员七百三十人,现在离当时不远,亦可为法。”侍臣说:“这样君上心清,而事情自然简化;事简则官员可省去很多;官员减少则百姓安居了。如果政务庞杂,小人得以晋升,则官员冗食者就多了。”宣宗听后嘉奖接纳了[74]。
二月,宣宗入斋宫,召大学士杨士奇议宽恤之策。杨士奇首先以减免田租进言,此后提及宽马畜、免薪刍、蠲采买、恤刑狱、核工匠、清粮运数事。宣宗采取并下诏,百姓为之大喜[75]。
三月,宣宗奉皇太后谒陵,命召张辅、蹇义、杨士奇、杨荣、金幼孜、杨溥六臣。太后称:“你们这些先朝旧臣,要勤勉辅佐嗣君。”太后退后对宣宗说:“先帝在宫中时,曾经讨论诸臣优劣。张辅为武臣,通晓大义,厚重小心,但多思少断。杨少奇能够持正,不避忤意,每议事,先帝屡次不乐,但最后竟然听从杨士奇言。”宣宗归还京师时,道路上遇到耕田者,于是带领数骑兵视察。宣宗下马从容询问农建事,拿起农具劳作。耕田者最初不知道是皇帝,太监告诉他,于是大惊急忙下拜。宣宗对侍臣说:“我只是举起农具三次,已经不胜疲劳,况且寻常事情呢!人们都说劳苦莫过于农作,现在相信了。”于是命耕者随至营,每人赐钞六十锭。已而道路所经过农家,均悉赐钞。回到京师后,宣宗作《耕夫记》以示蹇义、杨士奇等[76]。
四月,江西、淮安出现饥荒,吉水有百姓胡有初、山阳民罗振出谷千馀石赈济。宣宗命行人赍玺书旌为义民。工部尚书黄福请求:“济宁以北,卫辉、真定以南,近河之地,役军民十万人,屯田积谷,以减省漕运粮粟。”后此议下户部、兵部商议。户部尚书郭资、兵部尚书张本均称:“屯田方便。凤阳、淮安以北,及山东、河南、北直隶近河二百里内通舟楫处,选择荒闲地,以五万顷为基本,发附近军民五万人耕种,官方给予牛器。但是山东多年饥荒旱灾,流徙初复,宜遣官行视,以示开垦。”宣宗听从,并派遣郎中赵新等经理,而以黄福总负责。之后有言道:“军民各有常业,恐分屯滋劳扰。”竟然没有成行[77]。
五月,宣宗认为除郡守由资格,多不称任。命各部、院大臣各举荐擢用人才。杨士奇举荐礼部郎中况锺担任苏州府知府,顾佐举荐御史何文渊担任温州府知府,皆有善政,而况锺在吏员中尤其有声望[78]。
豹房勇士奏与民分居,宣宗反对并命杖刑,以示警。并召六科给事中说:“这类人敢犯法,是因为恃太监们为他们救解。自今天起,太监传朕言释有罪人,必须覆奏。”[79]
六月,宣宗抵达文华殿,召杨士奇,屏退左右称:“张瑛尝言:‘杨荣畜马甚富。’现在察看后,均是边疆大臣给杨荣送礼,杨荣大负我。”杨士奇说:“杨荣屡次跟从文皇(朱棣)北征,负责管理兵马,所以因此能够接近诸位将领。现在内阁大臣中知边疆将领有才否、边疆要塞险易远近以及寇情顺逆等,我等人都远远不如杨荣。”宣宗大笑道:“我最初即位时,杨荣屡次说你坏话,如果不是蹇义、夏元吉,你早就不再内阁了。你为什么仍然要替杨荣说话?”杨士奇顿首道:“希望陛下能够以容我一样容下杨荣,使其改过。[80]”
七月,宣宗谕吏部甄别郡县守令[81]。
八月,出现日食,阴雨不见。礼部尚书胡濙请率群臣贺。宣宗称:“日食是天有大变之象。阴雨不见,难道不是我昧于省过而然!古人称‘京师不见,四方必有见者。’所以不必进贺。”[82]
宣宗与大学士杨溥论人才,杨溥说:“严格举荐,精于考课,不患不得。”宣宗称:“此恐非探本之论。如果不素教预养,则人才已坏,犹浊其源而求其流之清也。”杨溥顿首称善。[83]
十月,宣宗车驾巡近郊,驻跸雷家站,召杨士奇、杨荣、金幼孜、杨溥问曰:“唐太宗过此,非征辽时乎?”群臣称是。宣宗表示:“唐太宗恃其英武而勤远略,此行所丧不少,帝王之鉴戒也。”此后广平、大名水灾,宣宗命免除其租[85]。
宣德六年(1431年)
宣德六年(1431年)二月,逮捕江西巡按御史陈祚下锦衣卫狱。陈祚上疏劝上务帝王实学,退朝之暇,命儒臣讲说真德秀《大学衍义》一书。宣宗读后大怒道:“我不读书,《大学》且不识,岂敢当天下之主!”于是命缇骑逮至京,并其家下锦衣狱,禁锢五年。宣宗以博综经史自负,陈祚之措词,好似宣宗从未有过学问,所以宣宗怒不可解[86]。
宣宗敕赐少师蹇义、少傅杨士奇、杨荣等御制《招隐歌》及《喜雨诗》。令北直隶地方,依照洪武年间山东、河南事例,民间如果有新开荒田,不问多寡,永不征收粮税[87]。
同年七月,宣宗访问杨士奇住所。当时宣宗颇爱微服访问,夜半,四个骑兵跟从后抵达杨士奇。当时刚出迎,宣宗已经入门,站在庭中。杨士奇悚惧,俯伏地下称:“陛下怎么以宗庙社稷之身自轻呢?”宣宗笑道:“我很想见你聊天,所以来此了。”次日早上,派遣太监范弘询问:“车驾幸临,曷不谢?”杨士奇对答道:“皇上夜出,愚臣迨今中心惴栗未已,岂敢言谢!”数日之后,派遣范弘问:“尧当年不也微服私行么?”对答道:“陛下恩泽岂能遍洽幽隐,万一有怨夫冤卒窥伺窃发,诚不可无虑。”数天后,锦衣卫逮捕两个强盗,此两人曾经杀人,捕急,遂私约候驾在玉泉寺,挟弓矢伏道旁林丛中作乱。捕盗的校尉变服为盗,进入盗群,强盗没有生疑,于是把计谋告诉,遂为锦衣卫所获。宣宗得知后叹道:“杨士奇是爱护我的。”于是派遣范弘赐金绮。赐蹇义、杨士奇、杨荣等御制《豳风图诗》[88]。
九月,宛平民以地施崇国寺,请免除其税。宣宗称:“百姓土地为衣食之资,现在施僧,且求免税,没有道理。”于是命归还给百姓[89]。
十一月,敕赐蹇义、杨荣、杨士奇御制《喜雪歌》。太监袁琦假借公务擅遣内使,事情被发现后伏诛[90]。
宣德七年(1432年)
宣德七年(1432年)二月,宣宗上御文华殿,召大学士杨士奇问道:“我记得宣德五年二月时候,曾经与你们讨论体恤百姓之事,现在两年过去了,百姓中还有需要体恤的么?”杨士奇说:“实际还有,宣德五年时候官田减租额一事,皇帝玺书已经下达,但是户部没有执行。”宣宗大怒称“户部可罪也”。杨士奇对答道:“这其实是永乐末年的旧弊病。往年朱高煦谋反,就以夏原吉为罪首,亦指此事。”宣宗稍解其怒,称:“现在必须将此为第一要事,如果再不执行,我就加罪他们。您先尝试说下现在当宽恤的事。”杨士奇说:“如果所在官司不能容下逃民,则逃民容易相结为非作歹。应当命令郡县抚恤。不愿归的人,应当听由其附籍为民,也可防范祸乱于萌芽。”“各方面郡守,事关小民安危系。吏部往往遵循资格升受,不免贤愚之类混加杂进。请皇上自今起令京官三品以上及布政、按察使荐用官员,如果有贪污贿赂者连坐。又乞求被处于极刑的家庭中,如果真有贤子弟,也不要弃而不用。”宣宗均听从批准。杨士奇请增加一人论此事,宣宗说:“胡濙为人谨厚,你与他密议吧。”此后杨士奇等增进十数事,宣宗大喜[91]。
三月,宣宗赐大臣御制《猗兰操》及《招隐诗》[92]。
五月,宣宗在便殿观《宋史》,称:“宋朝监国三百馀年,最终军事不利,为什么?”侍臣对答道:“宋太祖、太宗以兵定天下,其子孙率流于弱,致武备不饬。”宣宗说:“宋之君,诚失之弱。将帅虽才,亦不得展,盖为小人所坏。大抵宋之亡,柄用小人之过也。”[93]
六月,巡按湖广御史朱鉴进言:“洪武年间,郡县皆置东西南北四个仓库,以存储官谷,并设富民守卫,遇到水旱饥馑,仓库可以贷粮给贫民。现在廒仓废弛,赎谷罚金等均被一些官员掩为己有,深负朝廷仁民之意。”宣宗听从主张,并命按察使、监察御史劾奏违法者[94]。
七月,宣宗赐大臣御制《祖德诗》九章,并称:“我与各位大臣思考当年祖宗创业艰难,守成不易。现在国家安定,大臣等都有荣誉啊。”又赐《织妇词》一篇,宣宗称:“我并非是喜好诗歌,只是过去真西山曾说:‘农桑,衣食之本也’。我作此诗歌,使人朗诵。又绘图揭于宫掖戚里,令皆知百姓艰难,所以赋此诗。”[95]
宣宗登万岁山,坐于广寒殿,称:“这是元朝的故都。元世祖知人善任使,故能成帝业。泰定以后,享祚不久。元顺帝荒淫,纪纲荡然。假如其能够守祖宗之法,天下岂能成为我的!”侍臣顿首道:“这是桀纣之迹,殷周之鉴也。”[96]
八月,宣宗释故城县丞陈铭复任。当时,宣宗听闻内官奉使者,多贪纵为民害。当时派遣太监刘宁清谨,命同御史驰往各郡,尽收所差内官资橐,并其人押送京师。众人归还时,路经故城县,县丞陈铭听闻有内官至,不问从哪里来,就上前打刘宁,用手击打。御史奏丞无状,逮捕其来。宣宗说:“县丞固然有罪过。但我以其一时偏于所恶,姑且宽恕了他。”侍臣称:“纵使释放了,也不可使其恢复官职。”皇帝称:“朕既释放了他,他应当知错改过了。”[97]
同年十月,八百大甸宣慰司刁之雅贡方物,且云波勒来侵掠,遂乞求宣宗发兵讨伐。宣宗称:“八百去云南五千里,荒服之地也,岂能劳中国为远人役乎!” 没有批准[98]。
宣德八年(1433年)
宣德八年(1433年)正月,官员朝觐官在京,宣宗赐宴温州府知府何文渊等七人廷中,并上次《招隐诗》。命致仕大学士黄淮与张辅、蹇义、杨士奇等十人游西苑,在万岁山山麓赐宴。黄淮等辞归时,宣宗又在太液池设宴送别[99]。
四月,畿内、河南、山东、山西旱灾,宣宗下诏赈灾体恤百姓,并作《闵旱诗》示群臣[100]。
八月,南海诸国献四只麒麟,同时有景星出现在天门。少傅杨士奇等进颂,宣宗谦虚不自居,降玺书推功于天地宗庙,而激励群臣勿自恃骄傲[101]。
十一月,命杨士奇、杨荣在吏部考试,并引进庶官六十八人,录其优者包括:知县孔友谅,进士廖庄、胡庄祯、宋琏,教谕黄纯、徐惟超,训导晏升七人。命吏部改进士为庶吉士,知县、教谕历事六科以备用[102]。
同年,巡抚南直隶工部侍郎周忱奏定济农仓之法,令诸县各设仓库,并选拔县官中有廉洁公正有威名且与民的贤者担任其职。每年春天播种时候给种子粮食,秋成后归还官家。次年,江南大旱,诸郡发济农米赈贷,百姓殷实,不知饥[103]。
宣德九年(1434年)
宣德九年(1434年)三月,庐陵民陈谦出谷一千二百石赈灾饥荒,宣宗遣行人赍敕旌为义民[104]。
九月,宣宗上朝称:“天下虽然安定,但不可以忘记军事。现在穑事既成,我将亲帅六师,以行边塞,整饬武备。”于是车驾发居庸关,驻跸宣府洗马林。晚上在御幄殿,杨士奇、杨荣侍从,宣宗问:“人君驭世之权孰重?”杨荣称:“命德讨罪。”宣宗表示赞同,称:“然,二者天下公器。舜举十六相,诛四凶,而天下服,以天下之好恶为好恶也。齐威王烹阿,封即墨,不以左右之好恶为好恶也。”[105]
十二月,瓦剌顺宁王脱欢使臣昂克等来朝贡,请并献前元玉玺。宣宗降敕褒谕,并归还其玉玺自用。当时有僧自陈修寺祝延圣寿,宣宗听后斥责反对[106]。
宣德十年(1435年)
宣德十年(1435年)正月,宣宗驾崩。九岁的皇太子登基,为明英宗。大学士杨溥再入内阁,首先称:“圣明的帝王,没有不勤勉学习的。先帝在位时候,屡次对臣等劝学东宫,这遗言之音仍在。英宗刚等宝位,必须明尧舜、唐虞的王道与治理。乞求早开经筵,择老成识大体者辅导。太皇太后、皇太后,为英宗慎选左右侍从之臣,涵养本源,辅成德性。”张太皇太后听后表示称赞。当时太监王振在青宫旧侍,英宗即位,命其掌司礼监。一日,太皇太后在便殿而坐,英宗向西面站立,召见杨士奇、杨荣、杨溥、张辅、胡濙道:“你们这些老臣,现在皇帝仍然年轻,希望你们同心协力,共安社稷。”又召见杨溥上前道:“先帝每次都念及你的忠诚,屡次忧愁叹息,不想今天还能看到您。”杨溥伏地而哭,太皇太后亦哭,左右皆感悲怆。当时朱棣巡视北京,命太子朱高炽监国,因朱棣听信谗言,东宫官员动辄下诏狱,陈善、解缙等相继死,而杨溥及黄淮一系就十年。仁宗每次对皇后谈其此事,动辄惨然泪下。张太皇太后又对英宗说:“这五位大臣,是三朝元老。非五人所言之事,不可以实行。”又召见王振到,欲处死。英宗跪请而得免。一年之后,张太皇太后驾崩,当时蹇义、夏元吉已经去世,而三杨相继年老,王振开始逐渐擅政,仁宣之治所创造的基业也随之衰退了[107]。
参考文献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9):“赞曰:仁宗为太子,失爱于成谊。其危而复安,太孙盖有力焉。即位以后,吏称其职,政得其平,纲纪修明,仓庾充羡,闾阎乐业。岁不能灾。盖明兴至是历年六十,民气渐舒,蒸然有治平之象矣。若乃强籓猝起,旋即削平,扫荡边尘,狡寇震慑,帝之英姿睿略,庶几克绳祖武者欤。 ”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明有仁、宣,犹周有成、康,汉有文、景,庶几三代之风焉。然高、成肇造,享国长久,六七十年之间,仓廪赡足,生齿繁殖,而兵革数起,脱剑未祀。后之哲王,但当愉愉煦煦,抚摩疮痏,斲雕为朴,废觚为圆,是所尚矣。语有之,承平之主,与戡乱异。假令永乐以前,施仁、宣之政,则行军而用乡饮;洪熙以后,用高、成之治,则无疾而食乌喙也。故馀以仁、宣之朝,专务德化,虽曰度量,盖亦有时势焉。”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6):“成祖永乐二十二年秋七月,上北征,崩于榆木川。众仓卒,莫知所措。大学士杨荣曰:“六师去京尚远,不宜发丧,所至宜上食如常仪。”时有议欲借他事赍玺书驰讣者。荣曰:“大行皇帝在称敕,今称敕,是诈也。罪孰当之?”乃作启先驰报,皇太子遣皇太孙往迎梓宫。时京兵皆随征,城中空虚,浮议藉藉,虑赵王兵为变。皇太孙辞行,启曰:“出外有封章白事,非印识无以防伪。”皇太子然之,急未有所与,以问大学士杨士奇。士奇言:“上所用东宫图书,今暂假之,归即进纳。”太子悟,乃曰:“卿言诚是。昔大行临御,储位久未定。吾今即以付之,浮议何由兴!””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6):“二十二年春三月,上议北征。夏四月,诏太子监国,驾发京师。秋七月,庚寅,上崩于榆木川。大学士杨荣、少监海寿奉遗命驰讣太子。太子恸绝,强拜受,即遣太孙出居庸,赴开平迎梓宫。濒行,太孙启曰:“出外有封章白事,非印识无以防伪。”太子曰:“言良是,但行急,新制不及。”士奇曰:“殿下未践阼,有事自应行常用之宝。其东宫小图书,可假之行。此出一时之权,归即纳上。”太子即取付太孙曰:“有启事以此封识,不久当归汝,汝可留之。”既行,太子顾士奇曰:“昔大行临御,储位久未定,浮议喧腾。今即以付之,浮议何从兴!””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八月,皇太子即皇帝位,大赦天下。杨士奇草诏,如下西洋宝船、云南取宝石、交趾采金珠、撒马儿等处取马,并采办烧铸进供诸务,悉皆停罢。出户部尚书夏原吉、刑部尚书吴中、侍郎杨勉、右春坊大学士黄淮、洗马杨溥、正字金问于狱,复其官。以大学士杨荣为太常寺卿,金幼孜为户部侍郎仍兼前职,左春坊大学士杨士奇为礼部右侍郎兼华盖殿大学士,黄淮为通政使兼武英殿大学士。荣、幼孜、士奇、淮俱掌内制,备顾问,不预所升职务。洗马杨溥为翰林院学士,正字金问为翰林院修撰。初,上尝谕士奇曰:“自今朝廷事,仗蹇义与汝。”士奇对曰:“汉文即位,首进宋昌,史以为贬。臣两人侍陛下日久,虽圣恩不遗,不应先及臣等。”上益重之。”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命减惜薪司赋枣之半。初,杨士奇入谢新命毕,闻惜薪司奏准岁例,赋北京、山东枣八十万斤,为宫禁香炭之用,将复入奏。时蹇义、夏原吉奏事未退,上见士奇,顾义等曰:“新华盖学士来奏事,必有理,试共听之。”士奇因言:“诏下才两日,今闻惜薪司传旨,赋枣八十万斤,得无过多?虽系岁例,然诏书所减除者,皆岁例也。”上喜曰:“吾固知学士言有理。吾数日来,宫中丛脞,此是急遽中答之,不暇致审。”即命减其半。复语义等曰:“卿三人朕所倚,宜尽言,匡朕不逮。”命吏部汰冗官。”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九月,上念山林川泽,皆与民共,命自居庸以东,与天寿山相接,禁樵采,馀俱弛禁。河南黄河溢,令右都御史王彰往抚军民,免今年粮税。工部奏修军器,请征布漆于民。命给钞市之。上曰:“古者土赋,随地所产,不强其所无。比年如丹漆、石青之类,所司不究物产,概下郡县征之。小民鸠敛金币,博易输纳,而吏胥因以为奸。其一切禁止。””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礼部尚书吕震请即吉,不从。时上丧服已逾二十七日,震请如太祖仿汉制,易吉服。上未答。震退,遍语群臣,令释服。杨士奇谓震曰:“洪武中有遗诏,今未可援以为例。且仁孝皇后崩,太宗衰服后,仍服素衣冠绖带月数日。今可遽即吉乎?明旦,君臣宜素衣冠黑角带。”遂以上闻,上亦未答。已而视朝,上素冠麻衣麻绖。文臣惟学士,武臣惟英国公如上所服。上叹曰:“张辅知礼,六卿乃反不及,士奇所执是也。””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以灵壁县丞田诚为州判官,仍佐灵壁县事。诚居官廉能,抚字九年,考满,父老诣阙留之,遂有是命。长沙府民自宫,求为内侍。上以其游惰不孝,发为卒戍边。以太常寺卿周讷为交趾升华府知府。讷永乐中为祠祭司郎中,请封禅,太宗不听。后以方宾荐入太常。上曰:“谀佞之人,宜置远徼,不可以玷朝行。”遂有是命。”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治水左通政乐福奏苏、松、常、杭、嘉、湖六府水灾,请俟来岁并征。命以钞布代输。直隶广宗县水溢,命赈给之。谕兵部尚书李庆,以太仆寺马分给诸卫所,及沿边戍卒牧养。上念民力,恐废耕桑也。”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赐蹇义、杨士奇、杨荣、金幼孜“绳愆纠谬”图书。”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冬十月,革户部及南京户部行用库。初建行用库,专市民间金银,至是罢革之。”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赐衍圣公孔彦缙宅。初,彦缙来朝,馆于民间。上闻之,顾近臣曰:“四裔来朝之使,至京皆有公馆,先圣子孙,乃寓民家,何以称崇儒重道之意。”命工部赐宅。”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山东登、莱诸郡水灾,蠲逋租。苏州、徐州水灾,免今年税。浙江于潜、乐清民饥,命发仓赈之。大理寺卿虞谦上言七事:“曰慎用人。用得其人则治道兴,非其人则治道隳。曰兴学校。教育之道,本于师范,不在于备而在得人。曰端风宪。都察院纲纪之职,今俾端治狱,非设官本意。曰广储蓄。国用空乏,宜预为备。曰惜民力。畿南之兵,困于牧养,宜分给无马郡县。曰通货财。钞法不行,由于出多而入少。但多方收之而不轻出,则自能流通。曰治奸宄。畿民多盗贼,宜编里甲相觉察,犯者坐。”命议行之。”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大理寺奏决囚。命同大学士审录,召杨士奇等谕以钦恤至意。命翰林院严考岁贡生。上谕杨士奇曰:“百姓不蒙福者,由守令匪人;守令匪人,由学校失教;自今宜严试之。五经四书义,不在文辞之工拙,但取其明理者。或人材难得,即数百人中得一人亦可。盖取之严,则不学者不敢萌侥幸之望。””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十一月,宥建文诸臣家属。上尝语廷臣曰:“方孝孺辈皆忠臣。”遂及宽典。改大理寺卿杨时习交趾按察司,复虞谦为大理卿。先是,谦奏事,侍臣有言其当密请,不宜于朝中敷奏沽名者。又言其属官杨时习导之密陈,而谦不纳。上乃降谦,擢时习为卿。至,是杨士奇从容言之,且曰:“谦历三朝,得大臣体,今犯过极小。”上曰:“吾亦悔之。顾时习其人若何?”对曰:“虽起于吏,然明习法律,公正廉洁。”上喜曰:“吾有以处之。”遂有是命。”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召太监马骐还京。骐还未几,矫旨下内阁书敕,复往交趾办金珠。内阁复请,上正色曰:“朕安得有此言!骐在交趾,荼毒军民,卿等独不闻乎?自骐召还,交人如解倒悬,岂可再遣。”然亦不诛骐也。”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遣监察御史分巡天下,考察官吏。”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进户部尚书郭资太子太师,命致仕。蹇义、夏原吉言其偏执妨事,且多病。上问杨士奇,对曰:“资强毅能守廉,人不得干以私。但性偏执,甚至沮格恩泽,不得下究。”上问其故。对曰:“诏书数下蠲免灾伤租税。不听开除,必令有司依额征纳,此其过之大者。”遂有是命。”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赐户部尚书夏原吉“绳愆纠谬”图书。上谕夏原吉曰:“古者寓兵于农,民无转输之劳,而兵食足。后世莫善于汉之屯田。先帝立屯种法甚善,但所司数以征傜扰之。自今天下卫所屯田军士,毋擅役妨其农务,违者治之。””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命都察院捕治湖广副使舒仲成,以杨士奇言罢之。上监国时,仲成为御史,常奉旨理木植岁课之弊,忤旨。至是,因吏部奏仲成他事,命捕治之。士奇上疏曰:“向来小臣得罪者众,陛下即位以来,皆已宥之,今复追理前事,则诏书不信。汉景帝为太子时,召卫绾,称疾不赴,即位,进用绾,前史美之。”上览疏喜,即有旨罢仲成,而降玺书褒士奇,赐钞币,面谕之曰:“卿尽心如此,朕复何忧。””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上嘉群臣能言,谓杨士奇曰:“朕尝处事有过,退朝思之,方自悔,而廷臣已有言者,甚惬朕意。”士奇对曰:“宋臣富弼有言,愿不以同异为喜怒,不以喜怒为用舍。”上曰:“然。《书》云:‘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诸道。’群臣所言,有拂意者,朕退必自思。或朕实有失,亦未尝不悔。”士奇曰:“成汤改过不吝,所以为圣人。”上曰:“朕有不善,患未知耳。知之,不难于改。””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十二月,谕吏部慎选师儒。令吏、兵二部书各都司、布政司、按察司官姓名于奉天门内西序。上谕蹇义等曰:“庶官贤否,军民休戚之所系也。昔唐太宗书各刺史于屏间,有善政,则各疏于下。皇考亦尝书中外官姓名于武英殿,时复观之。今五府、六部之臣,朕朝夕接见,询察其贤否。而在外诸司官,既久不能不忘。为臣有善而上忘之,谁肯自勉;有不善而上忘之,谁复自戒。尔吏部、兵部具各司官姓名,揭诸西序,朕将考其行事而黜陟焉。””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罢海子、西湖巡视官。上谓蹇义曰:“朕之心,苟可推以利民,虽府库之储不吝,况山泽之利哉!!”命户部,被灾田土,分遣人驰谕各郡县,停免催征粮税。命刑部、都察院、通政司,自今内外官贪赃者,录其姓名藏于官,以便稽阅。”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6):“仁宗洪熙元年春正月壬申朔,上御奉天殿,朝群臣,命礼部、鸿胪寺不作乐。先是,礼部尚书吕震请于上,宜受贺作乐如朝仪,上不从。震固请之,大学士杨士奇、杨荣、黄淮、金幼孜皆言陛下言是。震曰:“四方万国之人,远朝新主,皆欲一观天颜,固圣孝诚至,亦宜勉徇下情。”上顾士奇等曰:“礼过矣。”对曰:“诚如圣谕,必欲俯徇舆情,亦不宜备礼。”上从之。明日,召士奇等谕曰:“为君以受直言为明,为臣以能直言为忠。如昨日朝会从震言,今悔何及。自今朕行有未当,但直言之,母以不从为虑。”各赐钞文币。”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48):“群臣习朝正旦仪,吕震请用乐,士奇与黄淮疏止。未报。士奇复奏,待庭中至夜漏十刻。报可。越日,帝召谓曰:“震每事误朕,非卿等言,悔无及。”命兼兵部尚书,并食三禄。士奇辞尚书禄。”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48):“命溥掌阁事,亲授阁印,曰:“朕用卿左右,非止学问。欲广知民事,为治道辅。有所建白,封识以进。””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48):“时籓司守令来朝,尚书李庆建议发军伍余马给有司,岁课其驹。士奇曰:“朝廷选贤授官,乃使牧马,是贵畜而贱士也,何以示天下后世。”帝许中旨罢之,已而寂然。士奇复力言。又不报。有顷,帝御思善门,召士奇谓曰:“朕向者岂真忘之。闻吕震、李庆辈皆不喜卿,朕念卿孤立,恐为所伤,不欲因卿言罢耳,今有辞矣。”手出陕西按察使陈智言养马不便疏,使草敕行之。士奇顿首谢。”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6):“南京龙山产灵芝,礼部尚书吕震请贺,不许。建弘文阁于思善门,命翰林学士杨溥掌阁事。上亲举印授溥曰:“朕命卿等于左右,非止帮助学问,亦欲广知民事。即有建白,封识以进。”大祀天地于南郊。颁诏天下,罢山场、园林、湖池、坑冶,听民采取,悉照洪武年间例办纳。罢给朝觐官孳牧马。初,兵部尚书李庆言于上曰:“民间牧马蕃衍,已散之军伍,尚馀数千。请令朝觐官领之,太仆苑马,岁课其息。有亏,罚与民同。”杨士奇不可,庆忿不纳。士奇奏曰:“朝廷求贤任官,今乃使养马而课,责与民同。且所散不及三千,而朝廷负此名于天下,岂贵贤贱畜之意乎?”上许出内批罢之,已而不闻。明日,士奇又言之,上曰:“偶忘之。”有顷,上御思善阁,召士奇谕曰:“内批岂真忘之!朕闻吕震、李庆等皆忿卿,朕念卿孤立,恐为众所伤,不欲因卿言而罢,今有名矣。”出示章,则陕西按察使陈智言畜马不便,命士奇据此草敕止之。士奇顿首言:“陛下知臣,臣不孤矣。”上谓士奇曰:“继今令有不便,惟密与朕言。李庆、吕震辈不识大体,不足语也。””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二月,舞阳、清河、睢宁民饥,命发本县仓粟赈之。大理寺少卿戈谦言事过激,吕震等交奏其沽名,上颇厌之。杨士奇以主圣臣直,从容为上言之,且曰:“谦虽昧于大体,盖亦感恩图报耳。”上因免谦朝参而视事如故。士奇复进曰:“四方朝觐之臣咸在,岂能尽知谦过。传之于远,将谓朝廷不能容直言。”上惕然曰:“此吕震误朕也。朕非恶言事,谦言自有过者。卿可以朕言谕众人。”士奇曰:“此非臣所能谕,当以玺书开喻之。”上遂命士奇书敕引过,而待谦如初,命百官毋以谦为戒。已而召谦为副都御史。时有中官采木四川扰民者,召谦谕曰:“尔素清直,其为朕穷治之,勿怀疑畏。””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三月,谕三法司,自今诽谤者悉勿治。乐亭、连城、莱芜、蓬莱、黄岩民饥,命发本县仓赈之。”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夏四月,诏免山东、淮安、徐州今年夏税之半。停罢一切官买物料。时有至自南京者,言徐、淮、山东民多乏食,而有司催科方急。上问蹇义,义对亦同。上命杨士奇草诏蠲恤。士奇言:“不可不令户部、工部与闻。”上曰:“姑徐之,救民如拯溺,不可须臾缓。有司虑国用不足,必持不决。”因命中官给笔札,士奇就西角门草诏。上览毕,即遣使赍行,顾士奇曰:“卿今可语部臣,朕悉免之矣。”左右或言宜有分别,庶不滥恩。上曰:“恤民宁过厚。为天下主,可与民较锱铢耶!”大名府民饥,命发长垣仓粟赈之。河南镇、汝、钧、许四州,延津、襄城等二十二县,及山东昌邑,直隶邢台等县民饥,命所在发仓粟赈之。”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时近臣有进言太平之政者,杨士奇进曰:“流徙未归,疮痍未复,远近犹有艰食之民,须休养数年,庶几人得其所。”上嘉纳之。复谕蹇义等曰:“曩与卿‘绳愆纠谬’银章,惟士奇封入五疏,馀皆无有,岂朝政果无阙,生民果皆安乎?”诸臣顿首谢。”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48):“时有上书颂太平者,帝以示诸大臣,皆以为然。士奇独曰:“陛下虽泽被天下,然流徙尚未归,疮痍尚未复,民尚艰食。更休息数年,庶几太平可期。”帝曰:“然。”因顾蹇义等曰:“朕待御等以至诚,望匡弼。惟士奇曾五上章,卿等皆无一言。岂果朝无阙政,天下太平耶?””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太常寺卿兼学士杨溥上言牺牲少,请遣官市。上曰:“爱人而后可以事神,其令有司监市,毋扰民。””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五月,谕吏部慎选御史,以清风纪,咨访可任都御史以闻。上曰:“都御史,十三道之表,都御史廉,御史虽不才,亦知畏惮。今不才者无复畏惮矣。”时左都御史刘观有贪名。上崩。洪武中,上随文皇入侍,太祖令阅皇城卫卒。还奏迟。问:“何后也?”对曰:“旦寒甚,卫士方食,俟食毕,乃阅以故迟。”太祖曰:“善。孺子知恤下乎!”又令阅奏疏,多取言民瘼者上白,太祖曰:“儿生长深宫,乃知民间疾苦。”尝问:“尧九年水,汤七年旱,百姓何所恃?”对曰:“恃圣人有恤民之政耳。”太祖大喜,称善。文皇即位,为皇太子监国,多仁政。既即位,天下益归心。每边将陛辞辄戒曰:“民力罢矣,毋贪功。脱扰塞下,驱之而已。”用法尚宽厚,然深恶赃吏,每戒法司曰:“国家恤民,必自去赃吏始。”在位仅十月,而百政具举云。”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六月,皇太子即皇帝位。”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罢浙江布政司参议王和、袁昱、陕西按察司佥事韩善为民。和等坐赃遇赦,吏部奏拟还职,上曰:“士大夫当务廉耻,三人皆贪污,岂可复任方面。”河南新安知县陶镕奏民饥,借驿粮千石赈救,秋成偿还。上谓夏原吉曰:“有司拘文法,饥荒必申报赈济,民饥死久矣。陶镕先给后闻,能称任使,毋责其端擅。””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定会试分南、北卷取士例。先是,仁宗尝与侍臣论科举之弊。杨士奇曰:“科举当兼取南、北士。”仁宗曰:“北人学问远不逮南人。”士奇曰:“长才大器,俱出北方,南人虽有才华,多轻浮。”仁宗曰:“然则将何如?”士奇曰:“试卷例缄其姓名,请于外书《南》、《北》二字,如当取百人,则南六十,北四十,南北人才,皆入彀矣。”仁宗曰:“然。往年北士无入格者,故怠惰成风。今如是,则北方学者亦感奋兴起。”命与礼部议闻,未上而仁宗崩。上即位,遂行之。后复定南、北、中卷。北卷则北直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中卷则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及凤阳、庐州二府,徐、滁、和三州,馀皆南卷。”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冬十月,思州府通判檀凯九载考满,其民诣阙乞留,令予正五品俸以优之。”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十一月,工部尚书吴中言:“制造御用器物不足,请买于民间。”上曰:“汉文服御帷帐无文绣,史称其恭俭爱民。朕方以俭约率下。”命止之。”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宣宗宣德元年二月,礼部进《籍田仪注》,上观之,谓侍臣曰:“先王制籍田,率天下务农,天子公卿躬秉耒耜,贵有实心耳。不然,三推五推,何益于事!”侍臣顿首曰:“先王制礼有本有文,陛下言及此,苍生之福也。””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夏四月,户部奏青州借官粮赈饥,乞复勘,然后给。上曰:“民饥无食,当如拯溺救焚,即命就便分给。””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五月,论三法司审录系囚,务在平恕。御左顺门,谕廷臣遵守皇祖旧典。上曰:“皇太祖肇建国家,皇祖考相承,谋虑深远。子孙遵而行之,犹恐未至。世之作聪明,乱旧章,驯至败亡,往事多有可鉴。古人云:‘商周子孙,能守先王之法。’至今存可也。””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秋七月,命六科给事中,凡内官传旨,皆须复奏,然后行。朵颜卫朝贡不至,辽东总兵武进伯朱荣请掩击之。上曰:“驭夷之道,毋令扰边而已。”不许。”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八月,汉王高煦反,上亲征,高煦降。尚书陈山请移师彰德袭赵王,杨士奇力止之。”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冬十月,复李时勉翰林侍读。先是,洪熙中,时勉言事过激,仁宗怒,命武士扑以金瓜,断胁不死,系狱。时上面讯释之,复召入翰林。”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二年二月,上御文华殿,赐辅臣蹇义、夏原吉、杨士奇、杨荣、胡濙范银图书。义曰“忠厚宽弘”,原吉曰“含弘贞靖”,士奇曰“清方贞靖”,荣曰“方正刚直”,濙曰“清和恭靖”。上御左顺门,夏原吉等侍。上曰:“谗慝小人,直能变白为黑。听其言若忠,究其心则险。汲黯正直,奸邪寝谋,卿等所宜法也。”原吉等顿首受命。”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八月,禁有司沮格诏令。”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九月,命浙江按察使林硕复职。硕振举宪法不稍贷,中官裴可立督事浙江,以沮格诏令诬之。上遣人逮硕至,亲问之曰:“尔毋怖,但尽实对。”硕叩头具言故,立命驰驿复任,而降敕切责可立。”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冬十月,上御文华殿,儒臣讲《易观大象》毕,上曰:“古者帝王有巡狩之礼,后世何以不行?”对曰:“古之君臣,上下往来,以通礼意。至秦尊君抑臣,斯礼遂废。”上曰:“亦时势不同也。舜时五载一巡狩,《虞书》所载一年遍天下。后世人君一出,千乘万骑,百姓骚驿。成周十二年一巡,已与虞时不同矣,况后世乎!予谓治贵实效。巡狩之礼,考制度,观民风,明黜陟,此其大节也。诚能体帝王之心,选贤任良,不患不振。若以后世侍卫之众,征求之广,欲行时巡之礼,难矣。”时征交趾屡失利,上密问英国公张辅,辅请益发兵诛之。杨士奇、杨荣力言弃交趾便。上从之,赦交趾罪。”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三年二月,易皇后胡氏,册妃孙氏为皇后。先是,上尝召张辅、蹇义、夏原吉、杨士奇、杨荣谕之曰:“朕年三十未有子,今幸贵妃生子,母从子贵,古亦有之。但中宫宜何如处置?”因举中宫过失数事。荣曰:“举此废之可也。”上曰:“废后有故事否?”义曰:“宋仁宗降郭后为仙妃。”上问辅、原吉、士奇何无言?士奇对曰:“臣于帝后,犹子事父母。今中宫母也,群臣子也,子岂当议废母!”上问辅、原吉云何?二人依回其间,曰:“此大事,容臣详议以闻。”上问:“此举得不贻外议否?”义曰:“自古所有,何得议之!”士奇曰:“宋仁宗废郭后,孔道辅、范仲淹率台谏十数人入谏被黜,至今史册为贬,何谓无议!”既退,荣、义语原吉、士奇曰:“上有志久矣,非臣下所能止。”原吉曰:“但当议处置中宫。”士奇曰:“今日所闻中宫过失,皆非当废之罪。”议不决。明旦,上召士奇、荣至西角门,问:“议云何?”荣怀中出一纸,列中宫过失二十事进,皆诬诋,曰:“即此可废也。”上览二三事,遽艴然变色曰:“彼曷尝有此,宫庙无神灵乎?”顾士奇:“尔何言?”对曰:“汉光武废后,诏书曰:‘异常之事,非国休福。’宋仁宗废后,后来甚悔。愿陛下慎之。”上不怿而罢。他日又诏问,士奇曰:“皇太后必有主张。”上曰:“与尔等语,太后意也。”一日,独召士奇至文华殿,屏左右,谕曰:“若何处置为当?”士奇因问:“中宫与贵妃若何?”上曰:“甚和睦,相亲爱。但朕重皇子,而中宫禄命不宜子,故欲正其母以别之。中宫今病逾月矣,贵妃日往视,慰藉甚勤也。”士奇曰:“然则乘今有疾,而导之辞让,则进退以礼,而恩眷不衰。”上颔之。数日,复召士奇曰:“尔前说甚善,中宫果欣然辞。贵妃坚不受,太后亦尚未听辞。然中宫辞甚力。”士奇曰:“若此,则愿陛下待两宫当均一。昔宋仁宗废郭后,而待郭氏恩意加厚。”上曰:“然,吾不食言。”其议遂定。敕曰:“皇后胡氏,自惟多疾,不能承祭养,重以无子,固怀谦退,上表请闲。朕念夫妇之义,拒之不从。而陈词再三,乃从所志,就闲别宫。其称号、服食、侍从悉如旧。贵妃孙氏,皇祖太宗选嫔于朕。十有馀年,德义之茂,冠于后宫。实生长子,已立为皇太子。群臣咸谓《春秋》之义,母以子贵,宜正位中宫。今允所请,册妃孙氏为皇后。””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上御文华殿,谕侍臣曰:“治民有本末,制田里,设学校,本也。不幸而有愚顽者,然后刑之。然观肉刑,则过于惨。”侍臣曰:“古人用肉刑,则人人自爱而重犯法。至汉文帝除之,自是人轻冒法。”上曰:“古人教民之道周备,故犯法者少,后世教民之道不至,故犯法者多,未必系肉刑之存否。舜法有流宥金赎,而四凶之罪止于流放窜殛,可见当时被肉刑者,必当重罪。况汉承秦敝,以不教之民而遽断其支体,刻其肌肤,伤残者多矣。隋、唐以后,以笞杖徒流死为五刑,亦良法也。”又曰:“汉文除肉刑,唐太宗观《明堂针灸图》,禁鞭背,皆后世仁政。汉、唐享国长久,有以哉!””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三月,召蹇义、夏原吉、杨士奇、杨荣等十有八人游万岁山,命乘马,中官导引,登山周览。上指御舟曰:“以操以济,群卿之力也。”义等叩头呼万岁。上喜,特召士奇、荣谕曰:“天下无事,虽不可流于安逸,然古人游豫之乐,不可废也。”复命乘马游小山。中官出酒馔,皆珍奇。及归,醉,出西安门,天已暝。 工部侍郎李新自河南还,言:“山西民饥,流徙至南阳诸郡,不下十馀万。有司遣人捕逐,民死亡者多。”上谕夏原吉曰:“民饥流亡,岂其得已。昔富弼知青州,饮食居处医药,皆为区画,山林河泊之利,听民取之,全活五十馀万人。今乃驱逐使之失所,不仁甚矣。”乃遣官往山西、河南赈济,禁捕治。”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夏四月,吏部尚书蹇义请裁内外冗员,从之。”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宁王权奏乞赐南昌土田。上曰:“王者食租衣税,今有岁禄足矣。一乡之田,民所衣食,不当夺以自养。””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五月,巡抚大理卿胡槩请增设杭、嘉、湖管粮布政司官一员。上曰:“粮税自有常赋,朕方裁抑冗滥。古语:‘省事不如省官。’”不许。”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六月,出左都御史刘观,以通政使顾佐为左都御史。上罢朝,谕朝臣:“贪浊奈何?”杨士奇对曰:“贪风始永乐末,今更甚。”上问:“何如?”对曰:“太宗自十五六年,数疾不视朝,扈从之臣,请托贿赂,公行无忌。”杨荣曰:“当是时,惟方宾有贪名。”上即顾荣问:“今日贪者谁甚?”对曰:“莫甚刘观。”士奇曰:“风宪所以肃百僚。宪长如此,则不肖御史皆效之。御史奉巡四方,则不肖有司皆效之。”上叹息曰:“除恶务本,顾观去,谁代观者?”士奇曰:“通政使顾佐廉公有威。”荣曰:“佐为京尹,能禁防下吏,政清弊革。”上喜曰:“顾佐乃能如是!”阅数月,乃命观巡阅河道,而以佐代之。寻下观狱。工部尚书吴中,以官木砖瓦私遗太监杨庆作私第,甚弘壮。上登皇城,遥望见之,诘左右,得其实,下中狱。寻释之。”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秋七月,召蹇义、夏原吉、杨士奇、杨荣游东苑,赐宴于东庑。上与义等语良久,乃曰:“此中复有草舍,朕致斋之所。非敢比茅茨不剪之意,然庶几不忘乎俭矣。卿等可遍观。”上临河举网取鱼,令中官赐食。青州民刘中等奏:“自永乐中岁歉,流徙畿南枣强县凡二百馀户,居二十年,已成家业。今有司遣还山东,乞附籍枣强。”上谓夏原吉曰:“彼此皆吾土,但得民安即已。唐宇文融括流民,过期不首者谪边。州县承风劳扰,百姓逃窜。尔其申饬有司,以此为戒。””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八月,上御文华殿,与侍臣论历代户口盛衰。上曰:“户口之盛衰,足以见国家之治忽。其盛也本于休养生息,其衰也必有土木兵戈。汉武承文、景之馀,炀帝继隋文之后,开元之盛,遂有安史之乱,岂非恃富庶不知儆戒乎?汉武末年乃悔轮台,炀帝遂以亡国,玄宗卒至播迁,皆足为世大戒。””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车驾巡边,发京师,英国公张辅、阳武侯薛禄帅师从。驻跸虹桥,谕诸将曰:“朕深居九重,岂不自逸,但朝夕思念保民,故有此行。今渡河道路所经,皆水潦之后,秋田无获,朕甚悯焉。其将士有扰民者,杀无赦!””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九月庚戌朔,驻跸蓟州,进州官谕之曰:“此汉渔阳郡也。昔张堪为政,民有乐不可支之谣,尔曹勉之!”又进耆老谕曰:“今岁丰稔,无他虞,善训厉子孙,务礼义廉耻,毋安温饱自弃。”众叩头退。”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四年春正月,上御斋宫,召大学士杨溥谕曰:“朕每念创业难,守成不易,夙夜惓惓。今幸百姓稍安,顾祸乱生于不虞。迩来群臣好进谀辞,令人厌闻,卿宜勉辅朕。”溥顿首谢:“臣不敢忘报。”上曰:“直箴朕过,报朕多矣。”溥又顿首谢曰:“直言求之非难,受之为难。”上曰:“然。””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二月,南京守备襄城伯李隆献驺虞二,出滁州来安县石固山,礼部尚书吴濙请上表贺。上曰:“朕嗣位四年,民生未能得所,驺虞之祥,于德弗类。”不许。”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夏四月,上御便殿,问侍臣:“汉、唐诸君在位孰久?”对曰:“汉之武帝,唐之玄宗。”上曰:“汉武好大喜功,海内虚耗,末年能惩前过。玄宗初政,有贞观之风,久而纵欲,遂致祸乱。武帝犹为彼善于此。”又曰:“武帝以田千秋为贤,玄宗以李林甫为贤,此治乱所由异也。””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工部尚书吴中言:“山西圆果寺,为国釐祝之所。旧塔损坏,乞役民为之。”上曰:“卿欲借此求福乎?朕以安民为福。”不许。”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五月,谕六部、都察院戒滥差扰民,巡按御史及按察使不察举者同罪。命工部尚书吴中申饬郡县,务及时修筑陂池堤堰,慢令者罪之。”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六月,裁湖广采办竹木。先是,命侍郎黄宗载往湖湘采宫殿大材。至是,上闻湖广灾,谕吴中曰:“百姓艰难宜恤。比闻工部采办竹木,动以万计,不为国家爱惜民力,而劳扰如此,其斟酌裁之。宽一分,则民受一分之赐。””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秋七月,户部上户口登耗之数,上曰:“隋文帝户口繁殖,自汉以来,皆莫能及。议者以当时必有良法,享国不永,故无传焉。此未必然。夫法存乎人,理财国之大务,汉、唐初政,立法未尝不善,而子孙力役繁兴,费用无度,天下不能不凋弊。隋文克勤克俭,足致富庶,岂徒以其法哉。秦法多非先王之制,后世犹有存 者,亦未尝计其享国长短也。大抵人君恭俭,则生齿日繁,财赋自然充足。””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广东海阳县进白乌二,胡濙请率群臣上表贺。不许。谪御史沈润戍辽东。润受金出死罪,事觉。上曰:“御史朝廷耳目,受重赂纵死罪,是耳目蔽矣。”时事在赦前,特命谪戍。”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九月,命户部申明栽种桑枣旧令。自洪武来,栽种之令,多废不讲。上曰:“古人宅不毛者罚布,其申明之。务求成效,毋具文。””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冬十月,上再幸文渊阁,命增直字,设饮馔器用。大学士杨士奇等上表谢。降玺书,赐诗褒答。改大学士张瑛南京礼部尚书,陈山专授小内史书。上御左顺门,望见山,谓杨士奇曰:“山为人何如?”士奇顿首对曰:“君父有问,不敢不尽诚以对。山虽侍陛下久,其人寡学多欲,而昧大体,非君子也。”上曰:“然,赵王事几为所误。近闻于诸司征求不厌,当不令圂内阁也。”数日,遂有是命。山、瑛俱东宫旧臣,瑛行事亦类山。朝士皆多上明决云。”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十一月,奸吏捃左都御史顾佐过,谓受皂隶赂放归,诉通政司以闻。上密示杨士奇,且曰:“尔不举佐廉乎?”对曰:“所诉事,诚有非诬。盖朝臣月俸,止给米一石,薪炭、马刍,咸资于皂,不得不遣半归,使备所用。而皂亦皆乐得归耕,实官皂两便。此京师臣僚皆然,臣亦不免。仁宗皇帝知之,增朝臣俸,盖为此也。”上曰:“朝臣之艰如此。”因怒诉者,欲罪之。士奇曰:“此末事,不足干圣怒。但付佐自治,恩与法并行矣。”士奇退,上召佐以状授之,谕之曰:“此京官皆然,不足为过。小人不乐检束,诬陷正人,汝自治之。”佐顿首退,召吏示之状。吏惶恐请死,佐曰:“汝但改行为善。”竟不治。上闻之,喜曰:“佐得大体矣。”时又有囚告佐枉法者,上怒,召杨士奇、杨荣谕曰:“此必有重囚教之陷佐。”因命法司穷治之。得千户臧清,杀无罪三人,当死,教之诬告。上曰:“不诛之,佐何以行事!”立命磔清于市。上明决类如此。”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五年春正月,吏部奏选官。上曰:“省官,安民之道。唐、虞建官惟百,夏、商官倍,秦、汉以下,设官益多何也?”侍臣对曰:“时不同也。”上曰:“唐、虞、三代,事简民淳,不可比拟。唐太宗定内外官七百三十员,去古未远,亦可为法。”侍臣对曰:“然必君心清,则事简;事简,则官可省;官省,则民安矣。若政务庞杂,小人幸进,则冗食者多。”上嘉纳之。”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二月,上御斋宫,召大学士杨士奇议宽恤。士奇首以蠲灾伤田租进,因及宽马畜、免薪刍、蠲采买、恤刑狱、核工匠、清粮运数事。诏下,民大悦。”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三月,上奉皇太后谒陵,命召张辅、蹇义、杨士奇、杨荣、金幼孜、杨溥六臣。太后曰:“卿等先朝旧臣,勉辅嗣君。”太后退谓上曰:“先帝曩在宫时,议诸臣优劣。辅武臣,达大义,厚重小心,但多思少断。士奇能持正,不避忤意,每议事,先帝数不乐,后竟从士奇言。”帝还京师,道中见耕者,以数骑往视之。下马从容询稼穑事,因取所执耒三推。耕者初不知上也,中官语之,乃惊,罗拜。上顾侍臣曰:“朕三举耒,已不胜劳,况常事此乎!人恒言劳苦莫如农,信矣。”命耕者随至营,人赐钞六十锭。已而道路所经农家,悉赐钞如之。既还京,因录其语,作《耕夫记》以示蹇义、杨士奇等。”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夏四月,江西、淮安饥,吉水民胡有初、山阳民罗振出谷千馀石赈济。命行人赍玺书旌为义民,复其家。工部尚书黄福请:“济宁以北,卫辉、真定以南,近河之地,役军民十万人,屯田积谷,以省漕粟。”下户、兵部议。尚书郭资、张本皆言:“屯田便。凤阳、淮安以北,及山东、河南、北直隶近河二百里内通舟楫处,择荒闲地,以五万顷为率,发附近军民五万人耕之,官给牛器。但山东迩年饥旱,流徙初复,宜遣官行视,以示开垦。”上从之,遣郎中赵新等经理,而以福总其事。已而有言:“军民各有常业,恐分屯滋劳扰。”竟寝不行。”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五月,上以除郡守由资格,多不称任。各部、院大臣各举荐擢用之。礼部郎中况锺以杨士奇荐,知苏州,御史何文渊以顾佐荐,知温州,皆有善政,而锺出吏员尤有声。”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豹房勇士奏与民分居。上曰:“勇士在京师十年,安得今尚无居!此必民居宽好,欲舍而就民。民何罪!”命杖之,荷校示警。召六科给事中谕曰:“此曹敢犯法,恃中官为之救解也。自今中官传朕言释有罪人,须覆奏。””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六月,上御文华殿,召杨士奇,屏左右言:“张瑛尝言:‘杨荣畜马甚富。’今察之,皆边将馈荣,荣大负朕。”士奇对曰:“荣屡从文皇北征,典兵马,以故接诸将。今内阁臣知边将才否、阸塞险易远近及寇情顺逆,臣等皆不及荣远甚。”上笑曰:“朕初即位,荣数短汝,非义、原吉,汝去内阁久矣。汝顾为荣地耶?”士奇顿首曰:“愿陛下以曲容臣者容荣,使改过。””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秋七月,谕吏部甄别郡县守令。上曰:“郡县守令,所使安民者,若贤否圂淆,无所激劝,则中才之士皆流而忘反。吏部以进退为职,未闻有所甄别,何也?”因降玺书申谕。”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八月,日食,阴雨不见。礼部尚书胡濙请率群臣贺。上曰:“日食,天变之大者。阴雨不见,得非朕昧于省过而然欤!古人云:‘京师不见,四方必有见者。’其止勿贺。””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上与学士杨溥论人才,溥对曰:“严荐举,精考课,不患不得。”上曰:“此恐非探本之论。若不素教预养,则人才已坏,犹浊其源而求其流之清也。”溥顿首称善。”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九月,初设巡抚。”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冬十月,车驾巡近郊,驻跸雷家站,召杨士奇、杨荣、金幼孜、杨溥问曰:“唐太宗过此,非征辽时乎?”众对曰:“然。”上曰:“太宗恃其英武而勤远略,此行所丧不少,帝王之鉴戒也。”广平、大名水灾,命蠲其租。”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六年二月,逮江西巡按御史陈祚下锦衣卫狱。祚上疏劝上务帝王实学,退朝之暇,命儒臣讲说真德秀《大学衍义》一书。上览疏怒曰:“朕不读书,《大学》且不识,岂堪作天下主乎!”命缇骑逮至京,并其家下锦衣狱,禁锢者五年。时上方以博综经史自负,祚之措词,若上未尝学问者,故怒不可解。”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敕赐少师蹇义、少傅杨士奇、杨荣等御制《招隐歌》及《喜雨诗》。令北直隶地方,如洪武间山东、河南事例,民间新开荒田,不问多寡,永不起科。”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秋七月,帝幸杨士奇宅。时上颇微行,夜半,从四骑至士奇家。比出迎,上已入门,立庭中。士奇悚惧,俯伏地下言:“陛下奈何以宗庙社稷之身自轻?”上笑曰:“思见卿一言,故来耳。”明早,遣太监范弘问:“车驾幸临,曷不谢?”对曰:“至尊夜出,愚臣迨今中心惴栗未已,岂敢言谢!”又数日,遣弘问:“尧不微行乎?”对曰:“陛下恩泽岂能遍洽幽隐,万一有怨夫冤卒窥伺窃发,诚不可无虑。”后旬馀,锦卫获二盗,尝杀人,捕急,遂私约候驾之玉泉寺,挟弓矢伏道旁林丛中作乱。捕盗校尉变服如盗,入盗群,盗不疑,以谋告,遂为所获。上叹曰:“士奇爱我。”遣弘赐金绮。赐蹇义、杨士奇、杨荣等御制《豳风图诗》。图,元赵孟𫖯所绘也。”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九月,宛平民以地施崇国寺,请蠲其税。上曰:“民地衣食之资,乃以施僧,且求免税,甚无谓。”令亟以还之民。”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十一月,敕赐蹇义、杨荣、杨士奇御制《喜雪歌》。太监袁琦假公务擅遣内使,事发伏诛。”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七年二月,上御文华殿,召大学士杨士奇谕曰:“忆五年二月,共尔斋宫论宽恤事,今两阅岁矣,民事不更有可恤者乎?”对曰:“诚有之,即五年官田减租额一事,玺书已下,户部格而不行。”上怒曰:“户部可罪也。”对曰:“此永乐末年循习之弊,往年高煦反,以夏原吉为罪首,亦指此事。”上怒稍解,曰:“今必举此为第一事,如再格不行,朕必罪之。卿试言今日更当宽恤者。”对曰:“所在官司不能容逃民,则相结为非。宜令郡县抚恤。不愿归者,听附籍为民,亦弭患于未萌。”又言:“方面郡守,小民安危系焉。吏部往往循资格升受,不免贤愚杂进。请自今令京官三品以上及布政、按察使荐用,犯赃者坐。又乞极刑之家,有贤子弟勿弃。”上皆从之。士奇请更得一人论此事,上曰:“胡濙谨厚,汝与之密议。”于是士奇等议增十数事以进。上悦。”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三月,赐大臣御制《猗兰操》及《招隐诗》。”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五月,上御便殿观《宋史》,曰:“宋有国三百馀年,武事终于不振,何也?”侍臣对曰:“宋太祖、太宗以兵定天下,其子孙率流于弱,致武备不饬。”上曰:“宋之君,诚失之弱。将帅虽才,亦不得展,盖为小人所坏。大抵宋之亡,柄用小人之过也。””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六月,巡按湖广御史朱鉴上言:“洪武间,郡县皆置东西南北四仓,以贮官谷,设富民守之,遇水旱饥馑,以贷贫民。今廒仓废弛,赎谷罚金有司皆掩为己有,深负朝廷仁民之意。”上从其言,命违者从按察使、监察御史劾奏。”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秋七月,赐大臣御制《祖德诗》九章。上曰:“朕与卿等当思祖宗创业之难,守成不易。国家安,卿等亦与有荣焉。”又赐《织妇词》一篇。上曰:“朕非好为词章,昔真西山有言:‘农桑,衣食之本也。’朕作为诗歌,使人诵于前。又绘图揭于宫掖戚里,令皆知民事之艰,是以赋此。””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上登万岁山,坐广寒殿。上曰:“此元之故都也。世祖知人善任使,故能成帝业。泰定以后,享祚不久。顺帝荒淫,纪纲荡然。使长守祖宗之法,天下岂为我有!”侍臣顿首曰:“桀、纣之迹,殷、周之鉴也。”上曰:“然。””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八月,释故城县丞陈铭复任。先是,上闻内官奉使者,多贪纵为民害。以太监刘宁清谨,命同御史驰往各郡,尽收所差内官资橐,并其人解京师。既还,道经故城。县丞陈铭闻有内官至,不问从来,辄奋前捽宁,手击之。御史奏丞无状,逮至。上曰:“丞固可罪。朕以其一时偏于所恶,姑宥之。”侍臣言:“纵赦之,亦不可使复任。”上曰:“朕既释之,彼当知所改过也。””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冬十月,八百大甸宣慰司刁之雅贡方物,且云波勒来侵掠,乞发兵讨之。上曰:“八百去云南五千里,荒服之地也,岂能劳中国为远人役乎!”不许。”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八年春正月,天下朝觐官在京,赐宴温州知府何文渊等七人于廷,以《招隐诗》赐之。命致仕大学士黄淮与张辅、蹇义、杨士奇等十人游西苑,赐宴万岁山之麓。淮寻辞归,上宴之于太液池,亲洒宸翰送之。”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夏四月,畿内、河南、山东、山西旱,诏赈恤之。上作《闵旱诗》示群臣。”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八月,南海诸国献麒麟四,景星见天门。少傅杨士奇等进颂,上谦不自居,降玺书推功天地宗庙,而励群臣勿恃以骄。”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十一月,命杨士奇、杨荣试吏部引进庶官六十八人,录其优者:知县孔友谅,进士廖庄、胡庄祯、宋琏,教谕黄纯、徐惟超,训导晏升七人。命吏部改进士为庶吉士,知县、教谕历事六科备用。”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巡抚南直隶工部侍郎周忱奏定济农仓之法,令诸县各设仓,择县官之廉公有威与民之贤者司其籍。每岁种莳之际量给之,秋成还官。明年,江南大旱,诸郡发济农米以赈贷,民不知饥。”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九年三月,庐陵民陈谦出谷一千二百石赈饥,遣行人赍敕旌为义民。上御便殿,观《晋史》,上曰:“晋武开创之主,不为远图,托付非才。羌、胡、鲜卑杂处内郡,不能以时区处。国祸方殷,戎寇遽至。东晋仅能立国,而逆臣接迹,然犹延数世者,亦有贤人为之用也。”又曰:“帝王维持天下,以礼教为本。两晋风俗淫 僻,教化荡然,岂久安之道!””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九月,上临朝谕曰:“天下虽安,不可忘武。今穑事既成,朕将亲帅六师,以行边塞,饬武备。”于是车驾发居庸关,驻跸宣府洗马林。晚御幄殿,杨士奇、杨荣侍,上曰:“人君驭世之权孰重?”荣对曰:“命德讨罪。”上曰:“然,二者天下公器。舜举十六相,诛四凶,而天下服,以天下之好恶为好恶也。齐威王烹阿,封即墨,不以左右之好恶为好恶也。”二臣顿首称善。”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十二月,瓦剌顺宁王脱欢使臣昂克等来朝贡,请并献前元玉玺。降敕褒谕曰:“王克绍尔先王之志,遣使来朝进马,具悉王意。所得玉玺,朕观前代传世之久,历年之多,皆不在此。王既得之,可自留用,其毋献。”时有僧自陈修寺祝延圣寿,上斥之,谓侍臣曰:“人情莫不欲寿。古之人君,若商中宗、高宗、祖甲、周文王享国最久,其时岂有僧道神仙之说!秦皇、汉武求神仙。梁武帝、宋徽宗崇僧道,效验可见。世人不悟,可叹也!”上御文华殿,召杨士奇等,出御书《洪范篇》及御制序文示之。上曰:“所论或未当,卿等当直言无隐。”士奇等对曰:“圣论真得古人之精蕴。”上曰:“朕在宫中,虽寒暑不废书册。”对曰:“帝王学问,则宗社生民有赖矣,惟愿陛下始终此心。”上嘉纳之。”
-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宣德十年春正月,上崩。皇太子即皇帝位,时太子方九岁,大学士杨溥复入内阁,首言:“圣帝明王,莫不务学。先帝在时,屡谕臣等劝学东宫,遗音尚在。英宗肇登宝位,必明尧、舜之道,以图唐、虞之治。乞早开经筵,择老成识大体者辅之。太皇太后、皇太后,为英宗慎选左右侍从之臣,涵养本源,辅成德性。”太皇太后喜。时中官王振,故青宫旧侍,上即位,命掌司礼监。一日,太皇太后坐便殿,上西面立,召三杨及国公辅、尚书濙谕曰:“卿等老臣,嗣君冲年,幸同心协力,共安社稷。”又召溥前谕曰:“先帝每念卿忠,屡形愁叹,不谓今日复得见卿。”溥伏地泣,太皇太后亦泣,左右皆悲怆。盖先是永乐中,上巡幸北京,太子居守,以谗故,宫僚大臣辄下诏狱,陈善、解缙等相继死,而溥及黄淮一系十年。仁宗每与后言,辄惨然泣下,以故太皇太后为言。又顾英宗曰:“此五臣,三朝简任贻皇帝者。非五人所言,不可行也。”又召王振至,欲寘之死。英宗跪请得免(详王振用事)。逾年,太后崩。时蹇、夏皆先卒,而三杨相继老,振渐居中用事,仁、宣之业衰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