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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防空识别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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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韩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台湾)在东海防空识别区有明显的重合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防空识别区(英语:East China Sea Air Defense Identification Zo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1]),简称东海防空识别区East China Sea ADIZ),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2013年11月23日宣布划定的防空识别区[2],划定设立该识别区域的声明由新华社发布[3][4]

划设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的声明》显示,东海防空识别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1997年3月14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1995年10月30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2001年7月27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三部法律法规划定设立。

具体范围

东海防空识别区总体位于东中国海上空,具体范围为以下六点连线与中国领海基线之间空域范围:

  • 北纬33度11分、东经121度47分
  • 北纬33度11分、东经125度00分
  • 北纬31度00分、东经128度20分
  • 北纬25度38分、东经125度00分
  • 北纬24度45分、东经123度00分
  • 北纬26度44分、东经120度58分

航空器识别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防空识别区航空器识别规则公告[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根据中国政府关于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的声明,现将东海防空识别区航空器识别规则公告如下:

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防空识别区(以下简称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必须遵守本规则。
二、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必须提供以下识别方式:
(一)飞行计划识别。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民用航空局通报飞行计划。
(二)无线电识别。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必须开启并保持双向无线电通信联系,及时准确回答东海防空识别区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的识别询问。
(三)应答机识别。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配有二次雷达应答机的应当全程开启。
(四)标志识别。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必须按照有关国际公约规定,明晰标示国籍和登记识别标志。
三、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应当服从东海防空识别区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的指令。对不配合识别或者拒不服从指令的航空器,中国武装力量将采取防御性紧急处置措施。
四、东海防空识别区管理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五、本规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负责解释。
六、本规则自2013年11月23日10时起施行。

各方反应

11月24日,中国军事专家张军社表示,东海防空识别区划设后,不仅可以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预警能力,而且能够避免与外国航空器发生军事误判;如果外国航空器进入这一空域,需进行通报或采取其他规范措施,这对双方及时掌握海空情况有重要作用[6]

11月28日的国防部例行记者会上,新闻发言人杨宇军上校表示“日方无权对中国设立东海防空识别区说三道四”,又回应称日本早在1969年就设立并公布实施了防空识别区,“如果说要撤回的话,那么我们就请日方先撤回自己的防空识别区,中方可以在44年以后再作考虑。”[7]

11月29日,外交部表示,识别区并不等于领空,任何一个国家航空器包括民用客机,正常航行不受影响,中方建立识别区不针对任何国家,任何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的国家都没有必要感到紧张[8]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新闻发言人申进科上校同日表示:“当日上午,中国空军识别查证了进入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的外国军机共7批10架次,实现了对防空识别区内空中目标的常态化有效监控。”[9]

11月30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例行记者会上再次批评日本近期多次就中方的防识区“到处煽风点火”,并形容日方的行为是“只许自己放火,不准别人点灯”、“做法毫无道理,别有用心”[10]

12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表示“包括美国在内的有关国家航空公司,向中方通报飞经东海识别区的民航飞行计划,体现共同维护东海空域飞行秩序安全的建设性态度,中方表示赞赏”,但他认为“日方蓄意将问题政治化,将不利两国在民航领域的合作。”[11]

12月3日,外交部在记者会声称,截至该日,已有19个国家和3个地区的55家航空公司向中方通报了飞行计划,并表示飞经识别区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绝大部分航空公司”已经向中方通报了飞行计划,又赞赏其“建设性态度和对中方的理解和配合”,认为“有关做法是互利的,既有利于中方维护领土领空安全,也有利于有关航空公司的飞行安全和东海上空的飞行秩序。”[12]

2014年1月31日,一架日本航空自卫队战机进入东海防空识别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两架苏-30MKK战斗机升空拦截[13]

2014年12月30日,日本《朝日新闻》报导称,中国民用航空局在向各国通报的航空信息中删除了有关飞行器进入包括钓鱼岛上空的东海防空识别区时,“对不配合识别或者拒不服从指令的航空器,中国武装力量将采取防御性紧急处置措施”的规则内容,国防部新闻事务局对此在书面答问时表示,2013年11月2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防空识别区航空器规则公告》明确了东海防空识别区管理的有关问题。需要指明的是,划设防空识别区是主权国家的权利,中国政府宣布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以来,在有关方面的积极配合下,中方对防空识别区内的航空器进行了有效,专业的识别,维护了国家安全,也保证了民航过往航班的正常飞行秩序和安全,强调有关东海防空识别区的规定“并没有任何改变”[14]

2013年11月25日,即中国宣布制定东海防识区两日后,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批评中国的行动,并表示:“此举可能招致难以预料的事态,也是非常危险的行为。这项刚刚宣布的措施,不当地侵害国际法普遍原则所规范的公海上空飞航自由权,对我国(日本)并不构成效力。日本要求中国撤销所有足以干预公海上空飞行自由的动作。”外务省事务次官斋木昭隆亦召见中驻日大使程永华表达抗议[15]

11月27日,日本政府打算扩大日本空识区范围到小笠原诸岛上空,防范辽宁号航空母舰带来的威胁,并决定联合韩国、中华民国、东盟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空识区影响的各国和政治实体,共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撤回方针,并计划近期内向韩国和中华民国发出联手呼吁,然后在12月东盟峰会时以发表文件的方式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国际法下的空域秩序[16]。同日,日本航空全日空航空本来决定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要求递交飞行计划书,但在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划设的防空区“对我国(日本)不具有任何效力”、要求航空公司按照现有规则处理后,日航和全日空已决定不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要求递交飞行计划书[17][18][19]

11月28日,航空自卫队海上保安厅飞机再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张的东海防空识别区内飞行,并没有将飞行计划事先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也没有让战机紧急升空应对[20]。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28日在记者会上透露,自卫队飞机在未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情况下进入了其划设的东海防空识别区,中方未对此做出反应,并表示防卫省和自卫队向来通过警戒机等对日本周边海域进行监控。他强调:“中国宣布划设识别区后,日本也一如既往地进行警戒监视活动,不会因顾及中国而有所改变。我们将以坚决保卫我国领土、领海和领空的决心,继续全力进行警戒监视活动。”[21]同日,日本自民党决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撤销在东海上空划设的防空识别区,并表示:“坚决不能接受以强力为背景的不正当的扩张主义。强烈要求中国方面立即撤销所有措施。中国有关进入识别区的航空器须提交飞行计划的规定不具任何效力,要求日本政府用坚决的态度采取必要措施。”自民党其后向首相助理递交决议。[22]

11月30日,防卫大臣小野寺五典指“确实有中国空军战机起飞过,但并无飞近日方飞机,无出现特殊情况,自卫队飞机并没有在该区受中国空军飞机查证”,并表示在空中警戒监视是相互行动,强调自卫队飞机会一如既往实行警戒监视[23][24]

12月1日,NHK电视节目主持人问防卫大臣小野寺五典“对美国政府容忍民间航空公司向中国提交飞行计划有什么看法”时,小野寺回答指“美国政府和日本政府的立场是一致的,我们以外交途径和美国方面确认过,美国政府的回答是‘我们没有向民间航空公司飞机提出这样的要求。’”小野寺五典也指出“中国还将在南海采取同样的行动,东南亚诸国和日本一样,都充满了紧张,这种单方面的做法,是全体国际社会所不能允许的。”[25]稍后首相安倍也重申该言论,并表示“对于中国单方面改变现状的做法,我们将会毅然和冷静的应对。”[26]

12月12日,日本政府表示从飞行安全的角度考虑,将允许日本各航空公司在是否需要向中国递交飞行计划书的问题上自由作出选择,但将坚持“不承认”的立场[27]

2014年4月4日,外务大臣岸田文雄在内阁会议报告2014年外交蓝皮书,蓝皮书指出,“尖阁诸岛”是日本固有领土,日本完全无法接受中国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将尖阁诸岛领空划设成仿佛是中国的领空[28]

2014年12月30日,日本《朝日新闻》称,今年2月,中国民航局在供各国航空人士使用的“中国航行资料汇编”中,没有使用“在这片空域采取防御性紧急处置措施”的条款。据日本国土交通省介绍,10月,民航局又删除了包含防御性紧急处置措施的临时航空情报。日本外交消息人士认为,中方担心如果实际按照规则执行,会容易助长国际摩擦。[14]

韩国政府将在2013年11月28日于首尔举行的第三届韩中国防战略对话中就此事表明立场。韩国不承认与济州西方上空重叠、包括中韩争议的离于岛(中国称苏岩礁)上空的中国防空识别区,并将要求中国方面对此做出调整。韩国国防部发言人金珉奭11月25日强调了韩方对离于岛上空拥有“不可改变的控制权”[29]韩国外交部称不能承认中国单方面划设的防空识别区,东北亚局审议官李相德召见中国驻韩国大使馆参赞陈海表达抗议。韩国国防部称将与中方磋商[30]

韩国国防部指东海防空识别区乃中国单方面划定,韩国飞行器经过该岛上空时将不会向中方通报[31]

一架韩国海军P-3C巡逻机于11月26日从济州岛起飞,飞越中国新宣布的东海防空识别区,事先并未知会中国[20]

韩国政府于12月8日宣布扩大其防空识别区范围至与韩国现行仁川飞航情报区相同,覆盖离于岛,并和中日的空识区重叠。韩国国防部表示,新防空识别区符合国际航空规定,不会妨碍民航班机的正常飞行,也未侵害邻国的领空和相应利益[32]。美国国务院表示,美国“感谢韩国政府以负责任和深思熟虑的方式采取这项行动,事先谘询美国以及包括日本和中国在内的邻国。”[33]

韩国《朝鲜日报》于12月9日称,虽然韩国此次扩大防空识别区范围,但由于新划定的防空识别区与现有飞行情报区一致,中国民航飞机可以照旧自由飞行,不需提前通报[34]

韩国国土交通部部长徐昇焕朝鲜语서승환在11日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各家航空公司根据各自需求决定是否向中国提交飞行计划[35]。12月12日,韩国政府允许韩国航空公司向中国提交经过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的飞行计划[36]

中华民国外交部林永乐称“此举不影响我捍卫主权和渔权的决心,并与美、日进行必要联系。”行政院陆委会称秉持“东海和平倡议”精神,盼各方和平对话,解决争端。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也表示台湾客机会向中国大陆发出类似的通知。2013年12月台湾民航局已向中国大陆递交飞航计划书。

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发言人凯特琳·海登(Caitlin Hayden)说:“对中国表达严重关切。”国务卿约翰·克里称,中方片面行动只会增加区域紧张。国防部长查克·哈格尔重申若日本遭攻击,美国将依循《美日安保条约》协防日本。

11月26日,美国两架B-52轰炸机不知会中国,进入东海空识区。日本政府高官透露,美国两架B-52轰炸机日前飞越中国划设的防空识别区前“在很早阶段就接到了美方的联络。”[37]

美国《纽约时报》11月29日报导,欧巴马政府决定建议美国商用客机遵守中国大陆最新的飞航规定,也就是在飞越“东海防空识别区”时,要通知中国大陆,但拒绝承认中国设定的防空识别区。[38]

12月1日,美国两大航空公司美国航空American Airlines),达美航空Delta Airlines)与美国联合航空公司United Airlines)30日分别表示,已经向中方通报有关在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的飞行计划。

华尔街日报》于同日报导,美国航机实际上正在同时向日本和中国提交飞行报告,并尽量更改航线,避免进入该区域[39]

澳洲外交部部长朱莉·毕晓普在11月26日发表声明批评中国政府划别识别区的做法不理智以及无利于缓解地区紧张的趋势,毕晓普在声明中表示外交部已经照会过中国驻澳大使马朝旭并要求中方对识别区的用意做出解释。

11月25日,中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马朝旭就中国政府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向澳方表明严正立场,驳回澳方言论,要求澳方“尊重事实,不选边站队,切实维护中澳战略伙伴关系。”[40]

11月28日,针对中方的抨击,澳外长毕晓普发表声明指“长久以来,澳大利亚反对任何一方强行或单方面采取可能增加东海紧张局势的行动。确保东海区域的和平稳定,涉及我们的重大利益。澳大利亚并非是对此提出关注的唯一一个国家。如果其它国家作出类似的举动,我们也会表达关注。”[41]

德国认为中国的行为“提升了中日双方出现武装冲突的危险。”[42]

法国外交部于11月27日表示对于这个区域的紧张局势感到忧心非常关注在东海的局势发展,法国致力于按照国际法以和平和对话方式解决纠纷,并呼吁各方克制[43]

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凯瑟琳·艾希顿代表欧盟发表宣言,对中国设立东海防空识别区表示关注,“中国国防部在其声明中声称将在不服从情况下使用“防御性紧急处置措施”,将加剧激化的风险,也成为加剧地区紧张局势的因素”,并呼吁各方“采取措施以缓和局势,促进建立信任措施,依据国际法通过外交手段寻求和平与合作性的解决方案,以化解紧张局势,并建设性地解决分歧。”[44]

菲律宾拒绝承认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并认为中国此举损害国际领空航行自由并破坏民航安全。菲律宾外交部发言人埃尔南德斯星期四说,中国划设的防空识别区“威胁受影响国的国家安全”并把整个空域变成中国“国内领空”[45]

媒体反应

  • 中国大陆《环球时报》报道认为日本在东南西北各个方向上都设立了防空识别区,在北部方向距俄罗斯只有50公里,东海方向距中国大陆的最近距离只有130公里。中国设立防空识别区无论于法于理都是正当之举,并特别强调中方这一做法“不针对特定国家”[46]
  • 日本经济新闻》报道认为中国设立防控识别区可能是因为对抗日美的制空权和阻止日美对中国的监视活动。 日美近年来在东海不断加强对中国军队的监视。自2012年12月中国军机进入日本主张的领空后,日本派遣搭载远程雷达的E-2C预警机对这一地区的监视也趋于常态化,而美军派出的EP-3侦察机和“全球鹰”无人侦察机则屡屡飞到靠近中国沿岸的地方收集情报[47]
  • 中国大陆《新京报》文章认为中国设置识别区,是中国对自己正当权利的行使,也向其他国家展示中国维护自身安全和主权利益的决心和能力[48]
  • 苹果日报》认为,日后如飞经该区域,即使目的地不是中国城市,也得要向中国预先提出飞航路线,等同承认中国划出的识别区[49][50]
  • 英国《金融时报》引述新加坡东南亚研究所安全问题专家观点,认为中国有可能紧接在南海北部、特别是海南岛周边设立防空识别区,然而在中国努力缓解与东南亚邻国的紧张关系之际,即便只在南海部分区域设立防空识别区,也会是“毫无必要的挑衅”。文章也提到有分析认为,中国决定设立防空识别区是因为日美等其他国家很早就已设立了自己的防空识别区,“中方因此觉得自己也有必要设一个。这是一场重大的公关战。”[51]

参考文献

  1. ^ 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 Announcement of the Aircraft Identification Rules for the East China Sea Air Defense Identification Zo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nglish.news.cn. Beijing. Xinhua News Agency. 2013-11-23 [2016-10-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06). 
  2. ^ 中国宣布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亚太日报,2013年11月28日
  3. ^ 国防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的声明. 新华网. 新华社. 2013-11-23 [2013-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1-27). 
  4. ^ 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划设示意图. [2013-1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1-26).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防空识别区航空器识别规则公告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新华社北京2013年11月23日电
  6. ^ 专家:划防空识别区能避免与外国航空器发生军事误判. 新京报 (凤凰网). [2013-1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2). 
  7. ^ 中国44年后考虑[永久失效链接]
  8. ^ 外交部:识别区不是领空 任何国家航空器均可正常航行. 凤凰卫视. [2013-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3). 
  9. ^ 空军今日上午共识别7批10架次日机进入东海防空识别区. 国防部网. [2013-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2). 
  10. ^ 12架美日軍機入東海防識區. [2013-1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3). 
  11. ^ 中方讚賞美航通報飛行計劃 (中國). [2013-1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3). 
  12. ^ 外交部:目前共55家航空公司向中方通报飞行计划. [2013-1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1-04). 
  13. ^ 中共戰機 初一攔截日戰機,中國時報,2014年02月03日. [2014年2月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16日). 
  14. ^ 14.0 14.1 國防部:東海防空識別區規定沒改變. [2015-0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15. ^ 日本:陸防空識別區不具效力. [2013-1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2-21). 
  16. ^ 日本欲擴大空識區防範中國航母. [2013-1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9-11). 
  17. ^ 日本航空公司向中国申请通过防空识别区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亚太日报,2013年11月26日
  18. ^ 日航空公司將向中國遞飛行計畫 響應防空識別區. 中国新闻网. 26 November 2013 [26 November 2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6). 
  19. ^ 快讯:日本国内航空公司27日起不向中方递交飞行计划. 共同网. 26 November 2013 [26 November 2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2). 
  20. ^ 20.0 20.1 美韓日飛機均飛越東海識別區 中國無動靜. [2020-1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21. ^ 詳訊2:日本自衛隊飛機進入中國防空識別區. 共同社. 2013-11-28 [2013-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2). 
  22. ^ 自民黨決議要求中國立即撤銷防空識別區. [2013-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2). 
  23. ^ 日指解放軍軍機無飛近日方飛機. [2013-1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8). 
  24. ^ 【時事脈搏】日否認在識別區受中方查證. [2013-1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3). 
  25. ^ 日本防卫大臣:美国没有要求民航向中国提出飞行计划. [2020-1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4). 
  26. ^ 中国防空識別圏設定 安倍首相、米政府の飛行計画提出要請否定. [2013-1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3). 
  27. ^ 日韩改变态度允许民航向中国通报飞行计划. [2013-1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8). 
  28. ^ 杨明珠. 日外交藍皮書 批陸想改變現狀. 中央通讯社. 2014-04-04 [2014-04-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09) (中文(台湾)). 
  29. ^ 韓國對中國東海防空識別區不滿. BBC中文网. 2013-11-25 [2013-1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1-29). 
  30. ^ 我民航飛日韓 陸逼通報 中國自設防空識別區 武力恫嚇. 苹果日报. 2013-11-26 [2013-1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1-30). 
  31. ^ 飛經中國防空識別區 日韓政府拒通報. [2013-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1-28). 
  32. ^ 韓國擴大防空識別區覆蓋中韓爭議島嶼. [2013-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11). 
  33. ^ 南韓擴大防空識別區 覆蓋爭議島. [2013-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12). 
  34. ^ 中国机长:飞临日本防空识别区时不需单独报告. [2013-1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35. ^ 20多国民航向中申报“防空识别区”飞行计划 日本愈加孤立. [2014-0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36. ^ 韩允民航遵从中方防空识别区. [2013-1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6). 
  37. ^ 日高官稱美國曾就轟炸機飛越中國識別區知會日方. [2013-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3). 
  38. ^ 客机遵陆飞航规定[永久失效链接]
  39. ^ Japan, U.S. at Odds Over China's Air Zone. [2013-1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20). 
  40. ^ 斥其勿站队[永久失效链接]
  41. ^ 澳否認對中國防空識別區的批評「越界」. [2013-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3). 
  42. ^ Chow Chung-yan (27 November 2013), Air defence zone in East China Sea to remain 'forever', say Beijing advisers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43. ^ 东海防空识别区 法吁各方克制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央社,2013年11月27日
  44. ^ 歐盟對中國劃設東海空識區表示關注. [2016-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1-19). 
  45. ^ 菲律賓不承認中國新設防空識別區. [2013-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2). 
  46. ^ 环球时报社评. 社评:挑战中国防空识别区,日本在过嘴瘾. 环球时报. [2013-1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3). 
  47. ^ 秋田浩之. 中国划设防空识别区的真正目的. 日经中文网. [2013-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1). 
  48. ^ 王江雨. “有天无法”的防空识别区. 新京报. [2013-1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3). 
  49. ^ 中国宣布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亚太日报,2013年11月26日
  50. ^ 陸劃防空識別區 逼各國承認其主權. 苹果日报即时新闻. 2013-11-26 [2013-1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0-09). 
  51. ^ 外媒:中國或將設立新的防空識別區. [2013-1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8). 

外部链接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