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养浩
丘养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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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四川 | |
籍贯 | 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泉州府 |
字号 | 字以义,号集斋 |
出生 | 弘治九年六月初九日 |
逝世 | 嘉靖二十四年乙巳七月 |
配偶 | 娶黄氏,封恭人 |
亲属 | (子)丘维桢、丘维栻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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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养浩(1496年—1545年),字以义,号集斋,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泉州府(今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十一年丙子福建乡试第八名举人,十六年(1521年)辛巳科会试第七十四名,廷试三甲二十六名进士,授浙江馀姚县知县,嘉靖四年(1525年)五月擢浙江道试监察御史[1],奉命督学南京,上疏弹劾近侍陈钦,因得罪官僚,降为永平府推官,未行,赐恢复职位。以母丧去职,服除复除原职。终父丧,再入台,巡视山海关,督建九庙工程,十七年十一月升南京大理寺右寺丞,二十一年五月升大理寺右少卿,累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四川,下檄谕杂谷白草番等土官,均先后纳款归顺中央朝廷。二十四年二月改任江西巡抚[2],给事中尹相弹劾养浩不堪改任,诏令回籍听调,同年七月卒于家,享年五十。
著作
著有《集斋类稿》十八卷。
家族
曾祖丘章,寿官。祖父丘山。父丘瑷,号省庵。岁贡生。切己学问,笃志励行,受《易》于蔡清,得其宗旨。潜心性命之奥,精思默会,有所得辄疾书之。所著有《易说》、《四书正义》等书。以子养浩贵,封监察御史,加赠大理寺丞。母苏氏。具庆下。兄养潜、弟养澄。子丘维栻,出继叔养澄。六岁居丧,哀毁如成人。事母尽孝,卓行好修,以先民自期许。课子侄读书,时引先德以提诲之。襄嗣父母,丧葬尽礼,推嗣母爱,割田四十亩供外祖蒸尝。伯兄为寇掠要赎,与从兄维材倾赀赎归。年五十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