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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廷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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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廷宾
大明江西庐州府知府
籍贯福建泉州府晋江县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万历十一年癸未科进士

龚廷宾(?—?),字可贤,福建泉州府晋江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福建乡试第二名。万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进士[1][2][3]。授缙云县知县,升任户部主事、历任员外郎、郎中,出任肇庆府知府,补庐州府[4]

轶事

滁阳有聂道人,专门出售红铅丸,时任庐州知府的龚廷宾多内宠,以百两银子购买十丸,在一月之内尽数服用,不久,七窍流血而死。

家族

曾祖父龚于琅;祖父龚文澄;父亲龚宗业。母黄氏[5]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4. ^ 《晋江县志·卷四十三·人物志·宦迹四》:龚廷宾,字可贤。万历癸未进士,授缙云令。心切抚摩,才优振刷,经画荒政。疏通水利,尤为民赖。擢户部主事,历员外郎中。出守肇庆,有惠泽。丁艰归,送者塞途。起补庐州,时方议开矿,上记太府,陈其利害,事遂寝。后家居卒。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十一年癸未科殿试登科录》 
官衔
前任:
俞指南
明朝肇庆府知府
1595年-1596年
继任:
陈鸿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