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杏
王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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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贯 | 浙江宁波府奉化县 |
出生 | 闰三月二十五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邬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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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杏(1496年—?),字世文,号鲤湖,浙江宁波府奉化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浙江乡试第六十一名举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会试第三百十五名,登第三甲第二百二十四名进士[1][2]。九年十一月选授山西道试监察御史,十三年巡按贵州,十五年巡按山西,十六年五月以事降为广德州判官[3]。历扬州府、南康府同知。
著作
《按贵录》、《按晋录》、《寓洞稿》、《入贺稿》、《蟀吟集》、《鲤湖集》。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嘉靖十六年五月,降巡按山西御史王杏为广德州判官。杏先巡按贵州,其监生书吏受赃,接管御史杨春芳发其事,下巡抚查勘具实,第遇赦宜宥免。得旨:杏以宪臣,关防不谨,致监生书吏受赇,殊为失职,既遇宥,姑降调之。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八年己丑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