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爱衙署旧址
沐爱衙署旧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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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 |
时代 | 1945年 |
编号 | 439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沐爱衙署旧址位于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1945年。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沐爱衙署旧址位于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沐爱镇荷花社区,占地面积为5380平方米,坐西南向东北,修建于民国三十四年(1945),历经三年修戚,1948年沐爱县政府成立并作为沐爱县政府办公地,后长期为沐爱区、镇政府办公地,现为荷花社区办事处和部分沐爱镇政府职工、家属居住。该址为木结构穿斗悬山式,小青瓦屋面,三合土地面,木门板壁。由前堂、正堂、后堂、廊房、围墙大门组成四合院,前后堂形制相同,正堂和后堂相距6米,由廊房四柱搭牵,面阔八柱七间27米,进深12.5米,通高6.5米,有台基高1米,四级阶梯。内有凉亭、天井等附属建筑。沐爱衙署旧址对研究沐爱文史发展及地方建筑有一定价值。2011年,沐爱衙署旧址被宜宾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2]。
注释
-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