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局
25°2′2.6″N 121°30′53.53″E / 25.034056°N 121.5148694°E
专卖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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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opoly Bureau Building | |
概要 | |
地点 | 中华民国(台湾)台北市中正区南昌路 |
现居租户 | 台湾烟酒股份有限公司 |
起造 | 1912年 |
竣工日 | 1923年 |
所有者 | 国立台湾博物馆、财政部国有财产署 |
设计与建造 | |
建筑师 | 森山松之助 |
主承包商 | 神户组 |
专卖局 | |||||||||||||
汉语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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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体字 | 專賣局 | ||||||||||||
简化字 | 专卖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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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名称 | |||||||||||||
汉字 | 専売局 | ||||||||||||
旧字体 | 專賣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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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卖局为台湾日治时期的公卖机构,设立于1901年。隶属于台湾总督府辖下,后于1945年改组为“台湾省专卖局”,于1947年再改为“台湾省烟酒公卖局”。其办公厅舍位于台北府城南门旁,此处直至公卖局在2002年民营化作为台湾烟酒股份有限公司之前,一直为台湾专卖事业的中心,目前列为国定古迹保护,现今仍为台湾烟酒公司的总部所在。
沿革
日治时期
明治三十年(1897年)1月21日台湾总督府颁布《台湾阿片令》,并于1897年4月1日实施,将鸦片生产与贩售列入专卖。[1]:55
于1901年合并台湾盐务局和台湾樟脑局,将盐和樟脑专卖机关统一;1905年实施香烟专卖。专卖所衍生的专卖收益已经达台湾总督府收入的40%,为了统驭该制度,台湾总督府于1913年在台北南门近郊,觅地并兴建专供专卖局所使用的官署建筑。1922年实施酒类专卖。
在二战期间,于1942年将火柴纳入专卖,并合并台湾总督府殖产局的度量衡所。于1943年,台湾与日本同步实施石油专卖[2]。
此外,专卖局自1927年4月发行《台湾总督府专卖局局报》,以登载与专卖局相关的法律、命令、告示等公告[3]。
战后
专卖局于二战后的国民政府时代,除了名称以公卖局取代专卖局且营业项目去除鸦片之外,其建物利用状态、甚至其官署制度组织几乎完全相同。不过因为战后公卖制度上有着如贪污的许多重大瑕疵[来源请求],1947年2月28日,公卖局设于本町的台湾省专卖局台北分局(今 彰化银行台北分行)成为二二八事件的起火点。1950年代,公卖制度首度修正,食盐取消专卖,石油交由台湾中油专卖,度量衡与火柴转交民间私营。1960年代末期,再释出樟脑专卖权,只剩下烟酒专卖。烟酒专卖也于1990年代之后日渐开放。2002年,烟酒公卖局进行公司化,改制为台湾烟酒股份有限公司,台湾维持百年的专卖制度正式结束。而专卖局的建物,则仍为台湾烟酒公司总公司所在。
组织(1944年)
本局
- 台湾总督府专卖局
- 秘书系
- 计划室
- 总务课
- 盐脑课
- 烟草课
- 酒课
- 燃料课
支局[4]
名称 | 位置/现况 | 辖下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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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支局 | 原辰马商会本町店铺 | 总务系
制脑系:新店制脑监督所、坪林制脑监督所、乌来制脑监督所、李茂岸(リモガン)制脑巡视所、三峡制脑监督所、大溪制脑监督所、角板山制脑监督所、卡奥干(ガオガン)制脑巡视所 耕作系:淡水仓库 |
基隆支局 | 基隆合同厅舍内 | 总务系 |
宜兰支局 | 甲子兰酒文物馆 | 总务系
制脑系:罗东制脑监督所、浊水巡观所、苏澳制脑监督所、浪速制脑监督所、白来分(ベレフン)制脑监督所 耕作系:罗东郡驻在 工场系(附设宜兰酒厂):米酒挂、红酒挂、包装挂、机械挂、化学管理挂 |
新竹支局 | 同左 | 总务系
制脑系:三叉监督所、内湖监督所、上坪监督所、南庄监督所、大湖制脑监督所 |
台中支局 | 文化部文化资产园区 | 总务系
制脑系:东势制脑监督所、土城制脑监督所、马鞍寮制脑监督所、白冷制脑监督所、久良栖制脑巡视所、中坑坪制脑巡视所、乌石坑制脑巡视所、雪山坑制脑巡视所、集集制脑监督所、水里坑制脑监督所、拔社埔制脑巡视所、水社制脑巡视所、内茅埔制脑巡视所、和社制脑巡视所、神木制脑巡视所、竹山制脑监督所、大鞍制脑巡视所、车𨐈寮制脑巡视所 耕作系:台中市驻在、大屯郡驻在、丰原郡驻在、大甲郡驻在、员林郡驻在、北斗郡驻在、竹山郡驻在、南投郡驻在、彰化郡驻在、东势郡驻在 工场系(附设台中、大平酒厂):酒精挂、理研酒挂、米酒挂、包装挂、化学管理挂、精米挂、机械挂 燐寸制造系:管理挂、作业挂、试验挂 |
嘉义支局 | 同左 | 总务系
制脑系:新高口制脑监督所、山美(サビキ)制脑监督所、大埔制脑巡视所、幼叶林制脑巡视所、十字路制脑巡视所、塔山制脑巡视所、水山制脑巡视所、新望岭制脑巡视所 耕作系:嘉义市驻在、顶六驻在、鹿麻产驻在、白河驻在、斗六驻在、斗南驻在、虎尾驻在、大林驻在 工场系(附设嘉义、斗六、阿里山酒厂):酒精挂、再制酒挂、包装挂、化学管理挂、机械挂 |
台南支局 | 台南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 总务系
盐务系: 工场系(附设台南酒厂):米酒挂、包装挂、机械挂 度量衡分室:管理挂、检定挂、作业挂 安平分室、安顺分室、盐埕分室、湾里仓库 |
高雄支局 | 台湾烟酒七贤营业所 | 耕作系:凤山驻在、大寮驻在、大树驻在、林园驻在、仁武驻在 |
屏东支局 | 总务系
制脑系:六龟制脑监督所、宝来制脑巡视所、比比犹(ビビユウ)制脑巡视所、拉芙兰(ラツクス)制脑巡视所、甲仙制脑监督所、蚊仔只(マガツン)制脑巡视所、达卡努瓦(タカヌワ)制脑巡视所 耕作系:长兴驻在、九块日出村驻在、里港驻在、常盘村驻在、高树驻在、盐埔驻在、千岁村驻在、美浓驻在、旗山驻在、潮州驻在、枋寮驻在、溪州驻在、新园驻在、万丹驻在 工场系(附设屏东酒厂):米酒挂、包装挂、化学管理挂、机械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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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莲港支局 | 花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 总务系
制脑系:寿制脑监督所、水琏制脑巡视所、凤林制脑监督所、新社制脑巡视所、瑞穗制脑监督所、奇美制脑巡视所、玉里制脑监督所、三笠制脑监督所、马久答制脑巡视所、天然樟树保护林新社诘所 耕作系:吉野驻在、丰田驻在、林田驻在、上大和驻在、瑞穗驻在、玉里驻在 工场系(附设花莲酒厂):酿造挂、米酒挂、红酒挂、包装挂、机械挂、化学管理挂 |
台东厅支局 | 总务系
制脑系:新港制脑监督所、保护林新港诘所 耕作系:台东驻在 |
出张所
工场、试验所等
- 台北南门工场(台博馆南门园区)、台北烟草工场、松山烟草工场(松山文创园区)、台北酒工场(华山1914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树林酒工场、板桥酒工场、番子田工场(隆田酒厂)
- 盐业试验场(位于将军庄口寮)、烟草试验场(台中软件园区)
- 度量衡所
专卖事业
项目 | 实施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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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 | 明治三十年(1897年)4月1日 |
食盐 | 明治三十二年(1899年)5月15日 |
樟脑 | 明治三十二年(1899年)8月5日 |
烟草 | 明治三十八年(1905年)4月1日 |
酒类 | 大正十一年(1922年)7月1日 |
啤酒 | 昭和八年(1933年)7月1日 |
无水酒精 | 昭和十四年(1939年)3月1日 |
度量衡器 | 昭和十七年(1942年)7月1日 |
火柴 | 昭和十七年(1942年)7月1日 |
石油 | 昭和十八年(1943年)7月1日 |
鸦片
台湾总督府于1896年设立了“制药所”以制造鸦片烟膏,隔年实施鸦片专卖,任何人未经特许不得输入、制造、买卖、授受或持有,吸食者须有许可证。专卖局将鸦片分为生鸦片、鸦片烟膏与粉末鸦片,前者为由海外进口的原料,后两者则是由专卖局制造与贩售[5]。鸦片的制造位于台北南门工场;其贩售则是由专卖局先将鸦片烟膏交付予专卖局指定的烟膏经销商(阿片烟膏元卖捌人),在由其批售予地方官厅指定的中盘商(阿片烟膏仲卖捌人),最后由中盘商销售予零售者(阿片烟膏请卖人)。零售者每年须向地方厅缴交“特许费”,申请取得零售许可证[6]。日治时期的鸦片专卖虽采渐禁政策,总督府仍多次新发吸食证,除了在1930年设立台北更生院和之后实施的烟瘾矫治外,对特许吸食鸦片者未积极提供矫正协助。鸦片专卖实施长达48年,为台湾日治时期实施最久的专卖品,直至二战后1946年才完成最后一位鸦片成瘾者的戒除治疗[5]。
樟脑
樟脑在台湾清治时期曾两度实行专卖,但外销权由洋行所掌握。台湾总督府于1896年7月设立台湾樟脑局,管理脑收购检验与配售,并设置台北南门工场以加工提炼樟脑。1901年,台湾樟脑局并入专卖局,并在1903年发布《粗制樟脑樟脑由专卖法》,确立了樟脑专卖制度,从原料管制至运销均由专卖局办理。1919年,台湾制脑株式会社在官方支持下,整并台湾的各樟脑制成业者而成立,但因不敌人造樟脑的竞争,台湾樟脑株式会社在1934年收购,专卖局至此掌握了各地粗制樟脑事务,达到了樟脑的完全专卖[7]。由专卖局制成的精制樟脑由专卖局直接贩卖;在向外出口部分,由专卖局委托日本樟脑株式会社,再由其委任三井物产株式会社贩售[8]。
盐
台湾总督府最初认为专卖易产生舞弊,所以在1896年7月废除了盐专卖制度,但却导致台湾原有的盐业销售网络瓦解,盐生产销售不顺,且盐价暴增,于是在1899年3月将盐纳入专卖,在各地设置盐务局处理盐之收购及贩卖事宜。1901年5月,台湾盐务局与其他专卖机关合并成立专卖局。台湾的盐生产位于台湾西南沿海,由专卖局台南支局(管理七股盐场、台南盐场)、鹿港出张所(管理鹿港盐场)、布袋出张所(管理布袋盐场)、北门出张所(管理北门盐场)、乌树林出张所(管理高雄盐场)监督管理,并主要由台湾制盐株式会社和大日本盐业株式会社经营盐场。随着工业用盐需求增加,南日本盐业株式会社与钟渊曹达工业株式会社台南工场于1938年成立,主要以电解法生产盐相关的化学物。盐的贩售交由专卖局指定的“卖捌人”和“小卖人”,其人数在1940年分别有69人和2,947人[8]。
烟草
日本内地在1898年即实施烟草专卖,在台湾则是在1905年才实施烟草专卖,台湾的烟草的种植与买卖在之前皆为私人事业。烟草原料在农民种植后,由专卖局收购,送至台中叶烟草再干燥场,屏东叶烟草再干燥场、嘉义烟草再干燥厂和花莲港烟草再干燥厂加工,再送至台北烟草工场和松山烟草工场制成香烟。在二战期间为了战时疏开,烟草工场的部分业务于1944年迁往嘉义与台中,于1945年部分迁往南港与玉里。烟草工场所制成的香烟可分为“叶卷”、“两切纸烟”和“刻烟草”三种,叶卷为手工卷烟,两切纸卷为工厂生产的烟品,刻烟草是用烟斗抽的烟草丝;于1945年,由于受空袭影响,停止制造叶卷烟。香烟贩卖透过“卖捌人”和“小卖人”其人数在1940年分别有84人和约6,000人[8]。
酒类
酒类专卖始于1922年7月,专卖局在各支局和出张所设有酒厂,生产清酒(凯旋、福禄)、米酒、红酒、药酒、凤梨酒和洋酒。其贩售由专卖局配给予“卖捌人”,再由其售予“小卖人”[8]。
酒精
酒精为《酒类专卖令》中的项目之一,其制造、贩卖和输出入皆需总督府许可。专卖局酒精工场位于嘉义市,民间则有15间制糖会社的酒精工场。酒精大多作为燃料酒精使用,其次为造酒原料和其他工业用[8]。
火柴
台湾过去的火柴配给来自日本燐寸共贩株式会社,在1938年,由日本燐寸工业组合和日本燐寸共贩会社在台湾总督府的支持下,集资在台中市下桥子头成立了“台湾燐寸株式会社”,可供应本岛20%的火柴消费量,其余仍由日本输入。在火柴专卖于1942年7月实施后,台湾燐寸株式会社收归专卖局,火柴贩售由专卖局指定的中盘商(卖捌人)和临售商(小卖人)贩卖[9]。1944年10月,新竹工燐寸工场完工,其在受到空袭后迁至关西街另设关西工场。火柴原料中的氯化钾由南日本化学工业株式会社高雄工场生产,而红磷由台湾电化株式会社基隆工场生产,其在二战末期皆遭美军空袭导致生产中止[8]。
度量衡
度量衡器分为度器(长度)、量器(容量)、衡器(重量)和计量器(压力、温度等),在过去皆为官营,由台湾总督府殖产局下的度量衡所管辖,需有许可才能贩卖。为了加强度量衡检定取缔,以及在物资缺乏期间能顺利制作度量衡器,度量衡在1942年7月纳入专卖。受到战事影响,从日本输入的度量衡器减少,在1944年后的度量衡器制作机能停摆。度量衡制作位于台北市的度量衡所以及台南市的专卖局台南支局,度量衡修复则是在度量衡所、专卖局台中、台南和花莲港支局[8]。
石油
石油为重要的战略物资,其项目包含矿物性挥发油类如灯油、轻油、重油和总督府指定的矿物性机械油。台湾总督府于1939年即公布《石油配给统制规则》,石油的输出与输入皆由总督府指定的统制会社,即“台湾石油贩卖有限会社”经营,石油贩卖则需总督府的许可。为了进一步掌握石油资源,于1943年7月1日,日本内地、台湾、朝鲜同步实施石油专卖,台湾石油贩卖有限会社被纳入专卖局,并作为“甲种石油卖捌人”,销售石油给全台27处“乙种石油卖捌人”,再由其销售给经许可的临售者约1,058名[10]。
苦汁 (盐卤)
苦汁又称为盐卤,天然制盐会产生盐卤和石膏等副产物,为重要的工业原料。由于台湾缺乏天然石膏、氧化镁(苦土)和钾(加里)等资源,于1944年9月实施盐卤专卖,以确保石膏的产量,并可以作为水泥原料[9][11]。
历任局长
任次 | 肖像 | 姓名 (生–卒) |
在任时间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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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后藤新平 (1857–1929) |
1901年6月1日 | 1902年11月18日 | 以民政部民政长官兼任。 | |
2 | 祝辰巳 (1868–1908) |
1902年11月18日 | 1904年7月9日 | 以民政部财务局长兼任。 | |
3 | 中村是公 (1867–1927) |
1904年7月9日 | 1906年4月14日 | 1905年8月2日起兼任民政部总务局长。 | |
4 | 宫尾舜治 (1868–1937) |
1906年4月14日 | 1910年7月20日 | 1907年4月1日起兼任民政部殖产局长。 | |
代理 | 增泽有 (?–?) |
1910年7月20日 | 1912年8月2日 | ||
5 | 1912年8月2日 | 1913年6月30日 | |||
6 | 山胁春树 (1871–1948) |
1913年6月30日 | 1914年5月5日 | ||
代理 | 高雄晋 (?–?) |
1914年5月5日 | 1914年6月10日 | ||
7 | 贺来佐贺太郎 (1874–1949) |
1914年6月10日 | 1921年7月11日[a] | ||
代理 | 1921年7月11日 | 1921年10月8日 | |||
8 | 池田幸甚 (1880–1924) |
1921年10月8日 | 1923年12月8日 | ||
9 | 吉冈荒造 (1878–1961) |
1923年12月8日[b] | 1924年12月23日[c] | ||
10 | 宇贺四郎 (1881–1946) |
1924年12月23日 | 1928年7月21日 | ||
11 | 常吉德寿 (1879–?) |
1928年7月21日 | 1929年8月10日 | ||
12 | 池田藏六 (1885–1940) |
1929年8月10日 | 1930年12月9日[d] | ||
13 | 中濑拙夫 (1884–1969) |
1930年12月9日 | 1932年3月15日[e] | ||
14 | 田端幸三郎 (1886–1963) |
1932年3月15日[f] | 1936年10月16日[g] | ||
15 | 今川渊 (1886–?) |
1936年10月16日[h] | 1939年12月28日 | ||
16 | 三轮幸助 (1895–1968) |
1939年12月28日[i] | 1941年5月14日[j] | ||
17 | 木原园次 (1891–?) |
1941年5月14日[k] | 1942年7月3日 | ||
18 | 佐治孝德 (1899–1953) |
1942年7月3日[l] | 1944年8月26日 | ||
19 | 中平昌 (1900–1985) |
1944年8月26日 | 1945年10月25日 | 兼任食粮局长至1944年12月16日。 |
附注
参考资料
- ^ 1.0 1.1 洪馨兰. 《台灣的菸業》. 远足文化. 2004. ISBN 9867630270.
- ^ 历史沿革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台湾烟酒公司
- ^ 局報規程. 台湾总督府专卖局局报. 1927-04-01.
- ^ 臺灣專賣局職員錄. 台湾专卖协会. 1943-01-11.
- ^ 5.0 5.1 锺淑敏. 日治時期鴉片專賣制度及其影響 (PDF). 台湾学通讯 (国立台湾图书馆). 2010-09-16, (4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11-17).
- ^ 徐国章. 明治30年(1897)1月律令第2號「臺灣鴉片令」之制定. 国史馆台湾文献馆电子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9).
- ^ 林一宏. 臺灣樟腦專賣的興衰起落 (PDF). 台湾学通讯 (国立台湾图书馆). 2010-09-16, (4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11-17).
- ^ 8.0 8.1 8.2 8.3 8.4 8.5 8.6 臺灣統治槪要. 台湾总督府. 194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9).
- ^ 9.0 9.1 臺灣事情. 台湾时报发行所. 1944-04-30.[失效链接]
- ^ 臺灣事情 (台湾时报发行所). 1944-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9).
- ^ 苦汁專賣說明資料. 台湾总督府专卖局档案. 1944.[失效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