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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Empress XiaoShu.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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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press_XiaoShu.PNG (294 × 491像素,文件大小:343 KB,MIME类型:image/png


摘要

这是一个平面公有领域艺术品的忠实摄影副本。原艺术品本身因为下列原因属于公有领域:
Public domain

本作品在其来源国以及其他著作权期限是作者逝世后70年或以下的国家和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你必须增加美国公有领域标签显示为何这个作品在美国属于公有领域。
本文件已被确认为免除已知的著作权法限制(包括所有相关权利)。
维基媒体基金会的官方立场认为:“对平面公有领域艺术品的忠实再制作品也属于公有领域。”
因此,可以认为此摄影副本在美国也属于公有领域。在其他司法管辖区,再利用此内容可能存在限制;参见再利用PD-Art照片了解详细信息。
{{PD-Art}} template without license parameter: please specify why the underlying work is public domain in both the source country and the United States
(Usage: {{PD-Art|1=|deathyear=''year of author's death''|country=''source country''}}, where parameter 1= can be PD-old-auto, PD-old-auto-expired, PD-old-auto-1996, PD-old-100 or similar. See Commons:Multi-license copyright tags for more information.)
Public domain
本图像目前因在中国著作权保护条款过期而处于公有领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区为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的著作权法,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职务作品及所有视听作品,首次发表50年后或自创作之日起50年未发表,进入公有领域;著作权保护期于2021年6月1日前届满的自然人摄影作品,属于公有领域;其他自然人作品,则在作者死亡后50年后进入公有领域。

根据中华民国(目前司法管辖区为地区)的著作权法,所有摄影作品,以及所有著作权持有者为法人的作品,在首次发表50年后,或者从创作之日起50年未发表,即进入公有领域。其他适用作品则在作者死亡后50年进入公有领域。

重要提醒:来自美国以外国家的作品必须在其母国和美国不受版权保护或有自由授权,才可以上传至维基共享资源。来自中国,并在美国基于特定条件(例如在不遵守美国版权程序的情况下发表)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如果在其来源国的URAA生效日期受版权保护的话(根据美国版权署记载,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为1996年1月1日,对于中华民国(台湾)则为2002年1月1日),那么其美国版权可能根据乌拉圭回合协议法案(URAA)而获回溯
致上传者:请提供该图像的首次发表时间及其作者或著作权持有者姓名。

你必须增加美国公有领域标签显示为何这个作品在美国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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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协议

Public domain

本作品在其来源国以及其他著作权期限是作者逝世后70年或以下的国家和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你必须增加美国公有领域标签显示为何这个作品在美国属于公有领域。
本文件已被确认为免除已知的著作权法限制(包括所有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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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时间缩⁠略⁠图大小用户备注
当前2007年3月15日 (四) 19:502007年3月15日 (四) 19:50版本的缩略图294 × 491(343 KB)Highshines~commonswiki{{PD-art}} {{PD-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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