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文件 (1,574 × 2,099像素,文件大小:1.65 MB,MIME类型:image/jpeg)
摘要
许可协议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
|
中华民国《 著作权法》:
- 第九条 (著作权标的之限制)
- 下列各款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一、宪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 二、中央或地方机关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译物或编辑物。
- 三、标语及通用之符号、名词、公式、数表、表格、簿册或时历。
- 四、单纯为传达事实之新闻报导所作成之语文著作。
- 五、依法令举行之各类考试试题及其备用试题。
- 前项第一款所称公文,包括公务员于职务上草拟之文告、讲稿、新闻稿及其他文书。
国营事业之著作不在此限。
本作品来自上列各款,在中华民国台湾地区,也可能在其他管辖区,属于公有领域。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图像,请另参见Template:PD-ROC-Traffic Signs及Template:PD-ROC-Road Markings。
公有领域
中华民国政府公有领域
//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E9%9D%92%E5%B2%9B%E6%B5%B7%E6%BB%A8%E7%94%9F%E7%89%A9%E7%A0%94%E7%A9%B6%E6%89%80%E8%AE%BE%E8%AE%A1%E5%9B%BE.jpg
|
|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 (二)单纯事实消息;
-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
|
本作品属于上述条款,并在中国大陆和该法律其他的可能管辖区,属于公有领域。对于著作权过期的作品,参见{{PD-China}}、{{PD-PRC}}。
公有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有领域
//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E9%9D%92%E5%B2%9B%E6%B5%B7%E6%BB%A8%E7%94%9F%E7%89%A9%E7%A0%94%E7%A9%B6%E6%89%80%E8%AE%BE%E8%AE%A1%E5%9B%BE.jpg
|
文件历史
点击某个日期/时间查看对应时刻的文件。
| 日期/时间 | 缩略图 | 大小 | 用户 | 备注 |
当前 | 2017年8月8日 (二) 03:57 | | 1,574 × 2,099(1.65 MB) | StefanTsingtauer | User created page with UploadWizard |
文件用途
此文件中包含有扩展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是由数码相机或扫描仪在创建或数字化过程中所添加。
如果此文件的源文件已经被修改,一些信息在修改后的文件中将不能完全反映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