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惟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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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惟亶(越南语:Lê Duy Đản/黎惟亶;1743年—1813年),《大南實錄》作“黎維亶”,又作黎亶,越南後黎朝、阮朝官員。
生平
黎惟亶是京北鎮安豐縣香羅社(今屬北寧省安豐縣三江社)人,景興三十六年(1775年),考中進士[1]。黎末時歷任翰林院承旨、清化處參政,海陽督同,封香派伯。
昭統元年(1787年),西山軍進攻黎朝,黎惟亶與陳名案前往清朝求援,結果因戰亂導致道路不通,無法求援。
西山朝時,隱居不仕。阮朝嘉隆初,阮福映召授他為金華殿直學士,領諒山協鎮。嘉隆五年(1806年),莫粲常起事,自立“景春”年號。黎惟亶發兵討伐,將莫粲常押送到北城誅殺。次年(1807年),充任山南場鄉試監試,不久去世。
著作
黎惟亶著有《黎惟亶詩集》[2]。
注釋
參考文獻
- 《大南正編列傳初集》卷二十 黎維亶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