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署
(重定向自霍州州署大堂)
36°34′17″N 111°43′22″E / 36.57139°N 111.72278°E
霍州州署大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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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霍州志》所载霍州署平面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山西省霍州市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元 |
编号 | 第四批第119项 |
认定时间 | 1996年11月20日 |
霍州州署位于中国山西省霍州市城内东大街,其大堂于1996年被列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霍州州署在元末大部分被毁,仅大堂幸存,明清重建了仪门、戒石亭等建筑,谯楼为现代复建。大堂面阔三间,进深八椽,单檐悬山顶,梁架为六椽栿对乳栿通檐用三柱。[1]
图集
参考文献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至第五批·第Ⅰ卷. 文物出版社. 2004: 359. ISBN 7-5010-1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