緝捕圈套
(重定向自诱惑侦察)
在執法中,緝捕圈套(英語:Sting operation),俗稱放蛇,中国称为“钓鱼执法”、“诱惑侦察”、“警察圈套”,是一種旨在抓住犯罪者的欺騙性行動。 典型的緝捕圈套是讓臥底執法人員、偵探或公眾合作成員扮演犯罪夥伴或潛在受害者的角色,並配合嫌疑人的行動來收集嫌疑人不法行為的證據。 大眾媒體偶爾會採取該類行動來錄製視頻和廣播以揭露犯罪活動等。[1]
該手法在許多國家很常見,例如美國[2],但在某些國家/地區是不被允許的,例如瑞典或法國。[3] 禁止進行某些類型的該類行動,例如在菲律賓,執法人員冒充毒販逮捕非法毒品購買者是違法的。[4]
示例
- 在性交易非法的司法管轄區,警察假扮嫖客接近賣淫者,在賣淫者意圖進行性交易時將其拘捕;或是假扮賣淫者,在嫖客欲與之發生性交易時拘捕嫖客。
- 警察假扮客户向毒販購買毒品,在與毒販交易毒品時將其拘捕。
- 美國其中一個著名的緝捕圈套例子是1985年的「旗艦行動」,在此行動中,法警職員偽裝成一家電視台,以華盛頓紅人對辛辛那提猛虎的免費門票作誘餌,吸引通緝犯到達位於華盛頓的場地後,成功一次過逮捕101人。
道德與法律問題
設置緝捕圈套,以欺騙性手段挑起犯罪行為,這在道德和倫理上備受爭議。
即便是在法律層面,設置緝捕圈套(「放蛇」),很可能同時存在引誘當事人犯罪的行為,從而構成執法圈套(「釣魚」)。在實際情況中,這兩者之間的邊界十分模糊,然而在法律界定上,「放蛇」多被認定為合法,而「釣魚」多被認定為非法。
此外,在設置緝捕圈套的過程中,執法者很可能干犯與被捕者同樣的罪行。
參見
參考資料
- ^ Greenslade, Roy. Journalism: to sting or not to sting?. 2 June 2013 [2021-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24) –通过www.theguardian.com.
- ^ Watch: FBI Targets American Muslims in Abusive Counterterrorism "Sting Operations". The Huffington Post. [2021-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24).
- ^ [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Swedish Supreme Court, verdict B 5039-06.
- ^ Luna, Franco. PDEA and PNP scrap 'miss encounter tag on Commonwealth shootout, will wait for probe findings. The Philippine Star. 25 February 2021 [25 February 2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