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喻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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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喻師(梵語:Dārṣṭāntika),又稱譬喻者,譬喻尊者或譬喻部師,佛教術語,最早出現於《大毘婆沙論》中,用來稱呼說一切有部中的某些成員。這些成員的身份不太明確,現代學者認為可能是指說轉部,或是出身健陀羅地區的持經[1]譬喻師。但是佛教學者也同意,譬喻師並不是一個有嚴密組織與傳承的單一團體,他們最大的共通點,是他們主張的教義,不被《大毘婆沙論》的編者所認同。譬喻師的許多主張後來被經量部繼承,他們被稱為經部師(梵語:Sautrāntika)。
概論
譬喻師這個名稱,首次在《大毘婆沙論》中出現,它被引用的次數僅次於世友、妙音、大德法救、覺天、脅尊者等人,被視為是一個重要的論敵,討論的次數遠多於其他部派,如分別說部、大眾部等。在譬喻師之外,玄奘譯《大毘婆沙論》兩次提到經部師[2][3],北涼譯《阿毘曇毘婆沙論》稱為誦持修多羅者[4]。據印順研究,這是玄奘譯《大毘婆沙論》版本的時代特色[5]。
在《俱舍論》中,也提到譬喻師這個名詞,但《俱舍論》中主要是以經部師來稱呼他們。《順正理論》中,提到譬喻師、上座、經主三者,作為論敵。這三者的立論,相當於是《大毘婆沙論》中提到的譬喻師,或是《俱舍論》中的經部師。主要的差別在於,在《順正理論》中,譬喻師通常是指較古代的論師,而上座、經主,在語氣上,似乎是指與眾賢同時代的某些論師,在《成唯識論述記》中,記載順正理論所說的上座,即是室利邏多。
歸屬爭議
譬喻師從未被列為單獨的部派,其身份自古以來有許多爭議。繼承了譬喻師傳統的說轉部和經量部之間的關係也自古就有多種說法。現代學者如印順,將其分為說一切有部譬喻師和經部譬喻師兩大類。
在大乘佛教所形成的傳統上,譬喻師通常被認為就是指經量部,如《成唯識論述記》中,認為譬喻師是經量部的異師,又稱日出論者。並將譬喻師分為三者[6]。藏傳佛教中,也將譬喻師與經量部劃上等號[7][8]。
現代考證
根據日本學者加藤純章的研究,在《大毘婆沙論》與《順正理論》中,提到譬喻師,多是負面的態度,毘婆沙論師認為他們的觀點應該予以駁斥,用譬喻師這個名稱來貶低他們,甚至認為他們是屬於分別說部,非說一切有部正宗。但相同的主張,在《俱舍論》中,就稱他們為經部師,世親也傾向於支持他們的論點。這代表了,譬喻師與經部師的稱呼,在說一切有部論師中,只是用來表達正面或負面的態度,而不是用來指稱某一個特定的群體。被《大毘婆沙論》論師批判的譬喻師,他們提出的主張,並不是完全一致的,這代表在當時的譬喻師,尚未形成一致的教義,不是來自同一個傳承,也不是一個緊密的宗派。毘婆沙宗論師將《發智論》等同於釋迦牟尼所說[9],而他們的註解最為正確;但譬喻師最大的共同點,就是不承認《大毘婆沙論》的論點是完全正確的,對毗婆沙宗的論點多加批評[10]。
本庄良文認為,《大毘婆沙論》在批判他宗學說時,都會明確說出其所屬部派,唯獨在批評譬喻師時,不曾說明他們的背景,這代表了譬喻師與毗婆沙論師同屬於說一切有部。譬喻師不以《發智論》與《大毘婆沙論》為量,也就是認為它們非正理,非佛陀所說,因此,譬喻師在一開始就不承認《大毘婆沙論》的權威,這成為他們最大的特徵。
據周柔含研究[11],在《大毘婆沙論》中,提到最多的異議者,是譬喻師,共提到90次,其次則是分別論者,共53次;以「止他宗」而提出的批判對象中,次數最多的是譬喻者,共48次,其次則是分別論者,共23次。譬喻師中,最富勝名的大德法救,其見解雖被納入書中,但又被列為參考異說[12]。顯示《大毘婆沙論》的編著者,表面上尊敬譬喻師,但實際上則完全反對譬喻師的論點,甚至將他們與分別說論同列,稱為譬喻者分別論師。《大毘婆沙論》的編著,主要的目的就在於宣揚迦濕彌羅僧團認定的《發智論》教義,企圖壓制譬喻師的論點。
代表人物
宗義主張
現代學者研究認為,《成實論》的理論基本符合《大毘婆沙論》所稱的譬喻師的觀點[13]。
註釋
- ^ 《大毘婆沙論》:「與同類者。諸持經者持經者共。諸持律者持律者共。諸說法者說法者共。諸閑居者閑居者共。」
- ^ 《大毘婆沙論》卷2:「答:斷善根者,名外異生。謂諸異生,總有二種:一內二外。不斷善根,說名為內。斷善根者,說名為外。彼經意說,若全無此信等五根,我說名為斷善根者。故所引經於我無失。或說,此是經部所說,謂經部師。」
- ^ 《大毘婆沙論》卷38:「如經部師,為遮彼執,顯彼唯是眾同分相,非有為相。有為相者,諸有為法,一一剎那,皆具四相。」
- ^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1:「或有說者,誦持修多羅者。說言五根是世第一法。尊者達摩多羅說曰:世第一法,體性是思,名差別耳。尊者佛陀提婆說曰:世第一法,體性是心,名差別耳。」
- ^ 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十一章經部譬喻師的流行,第一節說轉部‧說經部‧譬喻師:在『大毘婆沙論』中,譬喻師說極多,而經部說似乎是沒有的。唐譯有經部說二則:一、「 五根為等無間入正性離生,是謂世第一法」。「或說此是經部師說」。但在涼譯『毘婆沙論』 ,作「誦持修多羅者」,並舉曇摩多羅(法救Dharmatra^ta),佛陀提婆(覺天Buddhadeva) 為說明。法救與覺天,為譬喻師,但是說一切有部的譬喻師,所以「誦持修多羅者」,是說一切有部的持經師,並非經部。二、「有執色等五蘊,出胎時名生,相續時名住,衰變時名異,命終時名滅,如經部說」。但在涼譯『毘婆沙論』,對於三有為相,雖列舉種種異說,卻獨沒有這經部說依此而論,經部的成立,實為『大毘婆沙論』集成以後的事。
- ^ 《成唯識論述記》卷4:「譬喻師是經部異師,即日出論者,是名經部。此有三種:一、根本,即鳩摩羅多。二、 室利邏多,造經部毘婆沙,正理所言上座是。三、但名經部。以根本師造結鬘論,廣說譬喻,名譬喻師,從所說為名也。其實總是一種經部」
- ^ 遍智·蔣央協巴 《大宗義》:「『大疏』顯示云:『說經為量即經部宗,又隨教行經部宗的宗義建立而言,是經部宗的範圍。』依佛陀所開示的經典云:『藉由經典之門而修習的諸經部宗』,並且智《集量論釋》曾云:『聲稱有六門與賢聖修行者等的諸經部宗,如此的主張:若彼與經相應隨順安立是『經部宗』;別稱『譬喻師』乃指透過主張說譬喻者。』因此謂之經部宗與譬喻師。」
- ^ 《章嘉宗義》:「依強丘桑布等之解釋:『一是以追隨契經而安立成就極限的經部行者;二是善於以譬喻講說而立名譬喻師。』」
- ^ 《大毘婆沙論》卷1:「問誰造此論?答:佛世尊。所以者何?以一切種所知法性甚深微妙。非佛世尊,一切智者,誰能究竟等覺開示。……問:若爾,此論何故傳言,尊者迦多衍尼子造?答:由彼尊者受持演說,廣令流布。是故此論名稱歸彼,然是佛說。」
- ^ 加藤純章《經量部の研究》,東京春秋社,1989出版。
- ^ 周柔含<《婆沙論》三譯本及其成立>,臺大佛學研究,第十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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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毘婆沙論》:「猶如一切鄔拕南頌。皆是佛說。謂佛世尊於處處方邑。為種種有情隨宜宣說。佛去世後大德法救。展轉得聞隨順纂集。制立品名。謂集無常頌立為無常品。乃至集梵志頌立為梵志品。此(發智論)亦如是。阿毘達磨本是佛說。亦是尊者隨順纂集。又若佛說若弟子說不違法性。世尊皆許苾芻受持。故彼尊者(迦多衍尼子)展轉得聞。或願智力觀察纂集。為令正法久住世故制造此論。」
《大毘婆沙論》:「說一切有部有四大論師。各別建立二世有異。尊者法救說類有異。……說類異者。彼謂諸法於世轉時。由類有異。非體有異。如破金器等作餘物時。形雖有異。而顯色無異。又如乳等變成酪等時。捨味勢等。非捨顯色。如是諸法從未來世至現在世時。雖捨未來類。得現在類。而彼法體無得無捨。復從現在世至過去世時。雖捨現在類。得過去類。而彼法體亦無得無捨。……說類異者。離法自性說何為類。故亦非理。諸有為法從未來世至現在時。前類應滅。從現在世至過去時。後類應生。過去有生。未來有滅。豈應正理。」
法救《雜阿毘曇心論》:「此四種薩婆多。一種異分別者。……當知此是轉變薩婆多。」
世親《阿毘達磨俱舍論》:「尊者法救作如是說。由類不同三世有異。……此四種說一切有中。第一執法有轉變故。應置數論外道朋中。」
眾賢《阿毘達磨順正理論》:「此四種說一切有中。傳說最初執法轉變故。應置在數論朋中。今謂不然。非彼尊者說有為法其體是常。歷三世時法隱法顯。但說諸法行於世時。體相雖同而性類異。此與尊者世友分同。何容判同數論外道。」
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六章說一切有部的四大論師,第一節大德法救,第三項大德法救的思想:「大德法救的教說,與『發智論』系──阿毘達磨論宗不同。法救是三世實有論者(『大毘婆沙論』所說的譬喻師,也是這樣),不失為說一切有部的大師。他已論到極微等,有北方佛教的特色,但思想直承阿毘達磨論開展以前的佛法。對阿毘達磨論的論門,如「相應」,給予不同的解說。「因緣」,「成就不成就」,也是看作非實有性的。法救的教說,代表了說一切有部的初期思想,可為原始佛教的良好參考。……法救是說一切有部中的持修多羅者,譬喻者,是一位眾所周知,不需要稱呼名字的大德。『大毘婆沙論』的編集者,對大德法救的態度,有點故弄玄虛。儘管逐條的駁斥他,同時又推重他,確認他是說一切有部論師,大同阿毘達磨論宗。……反對『發智論』──阿毘達磨論宗,而發智學者不能不推重他,這可以想見大德在北方佛教界所有的崇高威望了!」 - ^ 水野弘元《譬喻師與『成實論』》:「以上列舉了婆沙以後,有部諸論書所出現的譬喻師之說的全部,以及經部師說的大部分,並嘗試將之與《成實論》說做比較。七、八十項目中的大部分與《成實論》一致,即使在句子不相同的情況下,也有很多項是在《成實》的教義上,可以與譬喻師之說會通的;而在問題的性質上,《成實》沒有論及的,也絕非與《成實》之說矛盾。至於完全不同的說法,我認為大多是將其他分別論師等之說,誤作為譬喻師之說者,且也有很多是在異譯本《婆沙論》中找不到相當之文,被當作是譬喻師之說的可疑之處。……尤其是,連在心理論方面的極為微細之處,二者也都一致。由此可知,譬喻師─乃至廣泛說是經部師─與《成實論》的關係是何等密切。因為譬喻師是指初期的經部,而《成實論》是在更早的時代所作,所以在教說方面,譬喻師與《成實論》,比後期的經部與《成實論》,關係更為接近。後期的經部,比譬喻師及《成實論》更為發展,所以也出現了不一致的教理。……但是仍須注意的是,《成實》也有譬喻師所未提出,具有含有大乘色彩的主張。……根據史傳,這是由於訶梨跋摩曾受大乘說法的影響之故。然而,不可忽略的一點是:譬喻師或經部師本來就帶有幾分大乘的色彩,受其影響的瑜伽系更將之發揚。《成實》所成立的心所法之分類法、共業不共業,以及假名心、法心、空心三心,與遍計、依他、圓成三性的關係,皆說明了對瑜伽系所造成的影響。在其它教理的引用比較項目之敘述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