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科
(重定向自蘊處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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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又稱三法,佛教术语,是在阿毗達磨中對於一切法的分類方法之一。部派佛教論書中,將一切法分為蘊、處、界三者,合稱三科。
分类
部派佛教認為,釋迦牟尼說法時,以五蕴、十二处和十八界等三種廣略不同的說法來解說一切法[1]。其包括:
- 五蕴:[2]
- 十二处:即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和六境(色、声、香、味、触、法),为六种感官及其相对的客观对象。
- 十八界:即六根、六境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六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三科的分类法,要求佛教僧众从这三方面来观察世界,旨在破除我执[3]。
心經
玄奘法師译《心經》经文,与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三科相关的有:
- “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五蘊)
-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五蘊)
-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五蘊、十二处、十八界)
参考文献
- ^ 玄奘譯《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71:「問:佛為何等所化有情,說蘊處界,廣略三法?答:佛隨所化所愚而說。謂愚於界者,為說十八界,若愚於處者,為說十二處。若愚於蘊者,為說五蘊。……如是諸說雖各有義。然佛世尊於所知境,先作廣說,後作略說。謂於所知境,先廣說十八界,後即於此,略說為十二處。復即於此,除無為法,略說為五蘊,是名世尊廣略說法。」
- ^ 《增一阿含经》(卷二十七):“色如聚沫,受如浮泡,想如野马,行如芭蕉,识为幻法。”
- ^ 《俱舍论》(卷一):“依愚之差别,为愚于心所者细别心所而说五蕴,为愚于色法者细别色法而说十二处,为愚于色、心二法者细别色、心二法而说十八界;依根之利钝,为利根者说五蕴,为中根者说十二处,为钝根者说十八界;依乐欲之不同,为欲略者说五蕴,为欲中者说十二处,为欲广者说十八界。即由三科观察人及世界,依愚夫迷悟之不同情况,破我执之谬,立无我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