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台灣)商業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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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Citibank (Taiwan) Limite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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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IFT識別碼 | CITITWTX OCCBTWTP |
金融代號 | 021 010 |
開設日期 | 2007年9月11日 |
關閉日期 | 2023年8月12日(消費者金融部門) |
总部地址 | 臺灣臺北市信義區松智路1號 (華新麗華大樓) |
代表人 | 安孚達 張聖心 |
實收資本額 | 新臺幣660.33億元(2022年11月) |
主要股東 | 美商花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0%) |
網站 | https://www.citigroup.com/global/about-us/global-presence/zh-TW/taiwan |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是美商花旗银行在臺灣的子公司;2007年全資併購華僑商業銀行,2009年完成業務整併。
2023年8月12日,花旗集团向星展銀行移轉花旗(台灣)商業銀行的消費金融部門;而在台灣市場的企業暨機構金融業務保持正常運作[1]。
歷史
華僑銀行源頭
華僑銀行時期
- 1959年2月,華僑商業銀行籌備處成立。
- 1961年3月1日,華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Bank of Overseas Chinese)創立,簡稱僑銀(BOOC)。
- 1965年,花旗銀行成立台北分行。
- 1975年7月14日,華僑商業銀行總行遷往臺北市城中區襄陽路8號僑銀大樓。[2]
- 1997年9月30日,華僑銀行併購雲林縣北港信用合作社。
- 1998年12月21日,華僑銀行股票正式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號5818。
- 2004年,華僑銀行政府持股由20%減持至11.4%,寶來金融集團持股由7.38%增持至22.12%,寶來金融集團成為最大股東。本年度華僑銀行資產佔全台灣銀行總資產的1%,且資產品質狀況不佳,已連續五年虧損。
- 2005年3月,華僑銀行舉行臨時股東大會,進行董事改選,寶來金融集團正式入主僑銀。
- 2005年10月,華僑銀行與紐約人壽簽約,雙方先就銀行保險展開合作。
- 2006年1月,華僑銀行推出國內第一個財富管理網上交易平台「SMART FP財富導航系統」。
- 2006年9月,寶來金融集團計畫出售華僑銀行股權。
- 2007年4月9日,花旗銀行宣布合併華僑銀行,其細節為在台灣註冊成立子公司「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並以花旗(台灣)商業銀行為存續銀行,華僑銀行為消滅銀行。
- 2007年8月16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美商花旗海外投資公司(Citibank Overseas Investment Corp.)申請設立花旗(台灣)商業銀行。2007年9月11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核准花旗(台灣)商業銀行之設立登記。2007年10月11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過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與華僑銀行合併案。
花旗(台灣)銀行時期
- 2007年12月1日,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與華僑銀行完成合併,合併後花旗(台灣)銀行仍使用原華僑銀行的金融代號010。[3]花旗(臺灣)銀行接管華僑銀行,付款新台幣140億元。2007年12月3日,花旗(台灣)銀行正式營運,各分行共同舉行揭牌儀式。
- 2008年,亞洲金融(Finance Asia)連續11年頒發花旗銀行是在台灣的最佳外國商業銀行。
- 2008年,聯邦財富雜誌(Common Wealth Magazine)連續13年承認花旗銀行作為在臺灣最受人尊敬的銀行。
- 2008年,花旗(台灣)銀行第一次發給公司用信用卡。
- 2009年,花旗(台灣)銀行總行從臺北市中正區襄陽路8號僑銀大樓(原華僑銀行總行)遷移至華新麗華大樓,並獲得華新麗華分享該大樓的冠名權。
- 2009年7月17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過美商花旗銀行分割案,美商花旗銀行分割其在台灣分行之業務、作業、資產及負債予花旗(台灣)銀行承受。
- 2009年8月1日,花旗(台灣)銀行與美商花旗銀行業務正式合併,花旗(台灣)銀行為存續銀行,美商花旗銀行行號消失。唯銀行代號持續使用美商花旗021,帳號統一為10碼原美商花旗銀行之帳號。但原華僑銀行之14碼帳號仍然可使用;花旗(台灣)銀行並不對外宣傳此事,並鼓勵客戶儘量使用10碼新帳號。
- 2016年5月7日,花旗(台灣)銀行、花旗保險代理人與花旗產物保險代理人合併,花旗(台灣)銀行為存續公司,花旗保險代理人與花旗產物保險代理人之保戶自動成為花旗(台灣)銀行客戶。
- 2021年4月15日,花旗集團宣佈退出包括台灣在内13個市場的零售銀行業務。
- 2022年1月28日,花旗(台灣)商業銀行宣布與星展(台灣)商業銀行達成協議,星展(台灣)商業銀行将收購花旗(台灣)商業銀行的消費金融業務,并于2023年8月12日完成交割。
- 2023年6月13日,花旗集團擴大在台企業金融業務。
主要業務
注释
参考文献
- ^ 陳碧芬. 退出消金業務 Tim Monger:花旗台灣續領企金、法金業務. 中時新聞網. 2023-08-08 [2023-08-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11) –通过Yahoo奇摩.
- ^ 喬遷 華僑商業銀行今天遷入新址. 聯合報. 1975-07-14.
- ^ 花旗銀行正式合併華僑銀行. [2016-05-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