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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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鞋,或稱草
東亞
中國
草鞋古稱跂蹻,居喪時所穿的草鞋則稱苞屨,用芒草編的則稱芒鞋,草鞋在中國起源很早,歷史久遠,可算是中國人的一項重要發明。它最早的名字叫“扉”,相傳為黃帝的臣子不則所創造。芒鞋也是傳統漢傳佛教僧侶經常穿著的服飾,釋暢懷稱通常只能穿三星期即損毀,不過由於草滿山都是,毋需成本,爛了再織就是了。後來社會發展至有僧服承辦商,不再穿草鞋,但僧服承辦商仍保留草鞋的涼鞋式既設計,所以僧鞋都有六個洞,美其名為「羅漢鞋」,但釋暢懷表示佛教本無這名相,十八羅漢殿的羅漢,也沒有一個是穿所謂「羅漢鞋」的。再後來,有人衍生出這樣的解讀──羅漢鞋的六個洞代表六入(一說六度),低頭看見自己穿著這對鞋在腳上,代表「看破放得下」。
朝鮮
朝鮮半島古代常民或以下階層及軍人多穿草鞋。
琉球
琉球傳統的草鞋稱為三板,上至國王下至奴婢都穿著,上層社會人士所穿的三板有皮革緝邊。
歐洲
德國
德國黑森林地區也有穿草鞋(德語:Strohschuh)的傳統,與東亞的草鞋不同,德式草鞋並非涼鞋款式,而是密頭鞋子。
其他
「草鞋」也是三合會的一個職稱,簡稱「九底」,主要負責對內外事務之聯繫,通常交遊廣闊。名稱源自明末一百二十八名僧侶及四名平民合力抵抗清军入侵中原,由於和尚多穿草鞋,因而得名。
此外,「著草」(穿著草鞋)也是香港黑社會的術語,指為逃避追捕而落跑逃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