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舍那天
(重定向自色究竟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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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舍那天(梵語: Īśāna),又作伊遮那天、伊邪那天、伊賒那天、伊沙天。意譯自在、眾生主。司配者之義。佛教神明,原為婆羅門教濕婆的別名。佛教密宗認為他是色究竟天之主,天部神明,為十二天護法之一,十力神王之一,護世八方天之一,為東北方的守護神。
伊舍那天最初是大自在天的別名,但隨著傳說不同,有時伊舍那天被視為是大自在天的一種化身,與大自在天是不同的神靈。
歷史
《大智度論》中記載,伊舍那天為天界王者之一,居於帝釋天之左方[1]。
據佛教密宗《十二天供儀軌》伊舍那位於密教胎藏界曼荼羅外金剛部之東北,為三目之天人形,左手持盛血劫波杯,右手持三戟鎗,坐於氍毺座;或坐於黃豐牛臺座上。伊舍那天舊稱摩醯首羅天,亦即大自在天[2];然此尚有異說[3]。
日本北畠親房著《神皇正統記》中,認為日本神明伊邪那岐,即梵語所說的伊舍那天[註 1]。伊邪那美即伊舍那后,伊舍那天的配偶。
註釋
- ^ 《大智度論》卷21:「佛告諸比丘:釋提桓因與阿脩羅鬥,在大陣中時,告諸天眾:汝與阿脩羅鬥時,設有恐怖,當念我七寶幢,恐怖即滅。若不念我幢,當念伊舍那天子(帝釋左面天王)寶幢,恐怖即除;若不念伊舍那寶幢,當念婆樓那天子(右面天王)寶幢,恐怖即除。」
- ^ 《十二天供儀軌》:「東北方伊舍那天,舊云魔醯首羅天,亦云大自在天。乘黃豐牛。左手持劫波杯盛血,右手持三戟創。淺青肉色,三目忿怒,二牙上出。髑髏為瓔珞,頭冠中有二仰月。二天女持花,印相者右手作拳安腰右。左手五指直豎相著。地水二指屈中節。火風空三指各少相去即成。真言曰:『南莫三漫多馱南伊舍曩曳娑[口*縛](二合)訶。』」
- ^ 〔供養十二大威德天報恩品、瑜伽論記卷九、現圖曼荼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