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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公正(英語:natural justice)是指任何权利要对当事人作出产生不利影响的决定时,必须听取他本人的意见。这是西方古老的司法原则[1],此原则可以用来防止歧视。
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人可能在作出决定时产生任何偏见,则这个人不应参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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