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廷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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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廷幹(1841年—1906年),字鼎臣[1],湖北光州直隸州光山縣(今河南省光山縣)人,清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同治十三年,登進士;光緒十二年,任戶部湖廣司主事[2]。光緒十三年,任戶部江西司員外郎[2]。次年,任戶部廣東司郎中。光緒十七年,任福建汀州府知府。光緒二十二年,改福建福州府知府。光緒二十四年,任福建督糧道、署福建鹽法道。次年,署福建按察使,授湖南按察使[2]。光緒二十六年,改山東布政使[2]。光緒二十七年,護山東巡撫[3]。光緒三十年,任山東巡撫,代行辦理衙門日行公事[2]。同年改江寧布政使[4],改江西巡撫[2]。后因南昌教案而被撤職[5]。
參考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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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耀奎 |
汀州府知府 光绪十七-二十三年 (1891-1897年) |
繼任: 張星炳 |
前任: 秦炳直 |
福州府知府 光绪二十二-二十四年 (1896-1898年) |
繼任: 金學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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