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若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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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若飞(1896年10月11日—1946年4月8日),原名运生,字继任,贵州安顺人,中国共产党革命烈士。
生平
王于1903年迁居贵阳,跟随其舅黄齐生生活。1919年后,先后赴日本、法国留学。1922年在巴黎加入中国少年共产党,后转入中国共产党。1923年赴苏联莫斯科学习,1925年回国。
回国后,李大钊派遣其负责共产党在河南的工作。1926年调往上海党中央机关,出任中共中央秘书部主任,协助陈独秀工作。1927年4月初,随中共中央机关迁至武汉办公,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负责大会的总务工作。
1927年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决裂。八七会议之后,王负责在江苏南部发起了几次农民起义。1928年,王赴莫斯科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会上,王为陈独秀作了辩解,并提名其依旧出任中央委员,遭到其他代表的抨击,险些被开除出党[1]。
此后,王留莫斯科,进入列宁学院学习。1931年回国,负责在西北为共产党开展活动。同年在包头被捕入狱,1937年国共合作之后方在太原被释放。之后在延安历任陕甘宁特区党委统战部长、宣传部长、中央军委参谋长,中共中央华北华中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中央党务研究室主任,中共中央秘书长等职。1944年后,负责与国民党的联系和谈判。1945年同毛泽东、周恩来等一同参加重庆谈判。1946年4月8日,同博古、叶挺、黄齐生等人一同返延安时因飞机失事在山西遇难[2]。
参考文献
- ^ 薄一波. 薄一波:当年营救王若飞. 人民网. [2011-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1-17).
- ^ 马若寒. 王若飞:重庆谈判 乘飞机黑茶山遇雾失事. 人民网. [2011-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