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云院 (沁县)
(重定向自沁县大云院)
36°44′52″N 112°34′29″E / 36.74778°N 112.57472°E / 36.74778; 112.57472
沁县大云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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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山西省沁县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宋至清 |
编号 | 第五批第244项 |
认定时间 | 2001年6月25日 |
大云院位于中国山西省长治市沁县郭村镇,在城西约13公里,已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
大云院创建于宋代,金崇庆元年(1212年),村民为寺院捐资请得“大云禅院”名号[1]。
建筑
现仅存清代山门和金代正殿。
正殿面阔三间,进深六椽,正方形平面,单檐悬山顶,屋面平缓,出檐深远,古朴端庄。院内保存有金碑二通。[2]
保护
2001年,沁县大云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编号5-244,古建筑类,年代为宋至清[3]。
参考文献
- ^ 姜铮等. 《山西古建筑地图》上. 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8: 41. ISBN 978-7-302-50363-7.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至第五批)·第Ⅰ卷. 文物出版社. 2004: 385. ISBN 7-5010-1525-2.
- ^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1-06-25 [2020-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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