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湯家相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汤家相

湯家相(?—?),字泰瞻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平陽府趙城縣(今山西省洪洞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順治六年(1649年)己丑科進士。順治八年(1652年),授江南常熟縣知縣。順治十三年,擔任湖北南漳縣知縣[1],期間抵禦當地寇亂,有功。后因病辭職歸鄉[2]

参考文献

  1.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1740號
  2. ^ 民国·趙爾巽等,《清史稿》(卷476):“家相,字泰瞻,山西趙城人。順治六年進士。八年,授常熟知縣。潔己愛民,釐剔耗蠹,撫恤凋殘,善政具舉。前令被劾逮問,家相左右之,力白其誣,以是忤巡按御史。時江南逋賦數百萬,嚴旨奪各官職,家相坐免。士民爭先輸納,不踰宿而額足,且以治狀訴大吏,請留,勿獲。既而給事中周之桂疏上其事,十三年,起授湖北南漳縣。縣居萬山中,寇盜窟穴,時出肆掠,戕官,人咸危之。家相下車,即令堅壁清野。寇大至,家相謂同城守備曰:「寇眾我寡,當效羅士信破盧明月法,可勝。」密授方略,寇果墮伏中,遂擒其魁黨馬成、孫信輩,斬首數百級。寇大創,遠遁。於是招流亡,修學校,教養兼施,墾田六百餘頃。築永泉、八觀諸堰,民賴其力,邑以大治。疆吏交章薦之,以病乞歸。”
官衔
前任:
瞿四達
清朝常熟縣知縣
1652年—1654年
繼任:
郭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