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火
(重定向自民间社火)
民间社火 (桃林坪花脸社火、永年抬花桌、本溪社火、义县社火、朝阳社火、浚县民间社火、洋县悬台社火、南庄无根架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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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陕西省宝鸡市、洋县 山西省潞城市、晋中市榆次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邯郸市永年区 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义县、朝阳县 河南省浚县 |
分类 | 民俗 |
序号 | 502 |
编号项目 | Ⅹ-54 |
登录 | 2006年 |
社火是中国民间一种庆祝春节的传统庆典狂欢活动。也是高台、高跷、旱船、舞狮、舞龙,秧歌等等的通称,具体形式随地域而有较大差异。
在中国西北,每年春节,各乡村群众自发组织各种社火活动。社火规模从几十人到上百人,包括锣鼓手,舞狮等等。群众燃放爆竹迎接社火队伍,并赠予烟酒等礼物。社火经过之处,爆竹声声,锣鼓喧天,人山人海,气氛热烈。
社火中最具表现力的是高台。每个高台均有一主题。常见的故事情节有三打白骨精,二郎救母等。多取材于秦腔故事。高台往往由经验丰富的民间艺人指挥建造。即在一个专用的桌子(也有汽车或拖拉机)上,使用钢筋,布料,彩纸等材料做出各种造型,如假山,树木,动物等,然后按其内容把男女儿童(年龄一般4—5岁)装扮成故事中的人物,固定在高台上,少则 1人,多者10余人,高可数丈。
社火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起源于中国上古祭祀活动。中国宋代诗人陆游在《游山西村》中写道: “萧鼓追随春社近,衣冠简朴古风存”。可见其延绵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