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加簽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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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公民入境 汤加前必須取得签证,除享有落地簽證資格的國家的公民外。簽證申請必須送至位於努库阿洛法的總入境事務主任(Principal Immigration Officer)處。入境旅客的护照均須有6個月以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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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签证
- 欧盟国家:根据2015年11月20日签订的双边协议,欧盟国家公民每180天可在汤加免签证停留最多90天,反之亦然。[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2016年6月9日签订的双边协议,中国公民可在汤加免签证停留最多30天,反之亦然。该协于2016年8月19日生效。[2][3]
- 以色列:免签证停留最多90天
- 阿联酋 免签证停留最多60天
- 挪威 每180天可在汤加免签证停留最多90天
- 冰島 每180天可在汤加免签证停留最多90天
落地签证
下列国家公民可办理最多可停留31天(可延长至6个月)的落地签证。[4]
# - 仅限外交和公务护照持有者
外部連結
- 湯加駐舊金山總領事館(英文)
參見
參考
- ^ Agreement between the European Union and the Kingdom of Tonga on the short-stay visa waiver. [2016-06-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20).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汤加王国大使馆. 中国与汤加签署互免签证协定. [2016-06-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10).
- ^ 中国领事服务网. 中国政府和汤加政府关于互免持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将于2016年8月19日生效. [2016年8月2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8月26日).
- ^ Visa Information. Timatic. IATA. [17 December 2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