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士亨
(重定向自张用行)
張士亨(17世紀—17世紀),字用行,號石虹,湖廣辰州府漵浦縣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張士亨為人清敏,在家以孝順聞名,崇禎八年(1635年)成選貢,十五年(1642年)擔任安義知縣,在當地修築城郭、訓練鄉勇,又剿滅鄰縣流寇李肅七肅十,恢復社倉法救濟饑民,得人民立生祠,號為「張父」。之後他陞為九江總制軍前江防同知,左夢庚帶兵南下,士兵鼓譟剽掠,他獨自帶同糧餉謁見平息亂象;永曆時擢任上湖南道參議,署任兵備僉事,國亡後杜門不出,自號「淇圍處士」,六年後去世,著有《平寇紀畧》、《竹香詩集》[1][2][3]。
引用
-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六十三·列傳第三十九》:同(田闢)時(永曆)湖廣司道之可紀者:……張士亨,字用行,漵浦人。選貢。投安義知縣,平李肅十亂,兵後修城濠,復社倉,活人無算。遷九江同知,止左夢庚兵。累擢上湖南參議。國亡杜門。
- ^ 同治《安義縣志·卷六·職官志》:張士亨,湖廣漵浦人,選貢,崇正末年知縣事,修城郭、練鄉勇,長材遠畧,上台契之。時鄰邑李肅七肅十為寇,士亨奉檄勦撫,民賴以安,著有《平寇錄》;又左兵南下鼓譟剽掠,監者不能制,士亨單騎餽餉謁經畧,兵始戢,隨陞總制軍前同知。 陳志
- ^ 乾隆《漵浦縣志·卷十五·人物》:張士亨,字用行,號石虹,崇禎乙亥拔貢,除安義令,仕終九江府江防同知。士亨為人清敏,家居以孝友聞。其宰安義也,為明思宗十四年流賊披猖,土寇竊發,州之旁郡皆陷,士亨多方綏緝,孤城安堵;先是安邑城垣圯,士亨庀材鳩工、完陴浚濠,數月而竣,復社倉法,歲饑全活甚眾,民立生祠號為張父。在任三年擢授九江同知,歷署兵備僉事,尋以親老解官,乙酉歸里杜門不出,自號「淇圍處士」,又六年卒於家,所著有《平寇紀畧》、《竹香詩集》。
參考文獻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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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士祥 |
明朝安義縣知縣 1642年-1645年 |
繼任: 王國英 |
前任: 余懋儼 |
明朝九江府同知 1645年 |
繼任: 聶應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