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莊允誠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庄允诚

莊允誠(?—1661年),浙江湖州府南浔镇人,明末清初人物。

生平

庄氏原居吳江之陸家港[1],允誠時始徙遷南潯,成為巨富。

莊廷鑨明史案

其子莊廷鑨因眼盲,效法“左丘失明,厥有《国语》”,請人寫了一本“明史”。不久病亡。莊允誠於順治十七年冬(1660年)將書刻成,即行刊書《明史輯略》(《明書輯略》)。順治十八年(1661年)為歸安知縣吳之榮告發,鰲拜責令刑部滿官羅多等到湖州徹查,並嚴厲處置涉案的相關人士。莊允城被逮捕上京,因不堪笞杖,死於獄中。後被碎屍。次子廷鉞亦被斬殺。

家族

有弟莊允坤莊允埰。有二子廷鑨、廷鉞

参考资料

  1. ^ 《明朝莊氏族譜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