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伦奎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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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哈布斯·伦奎斯特 William Hubbs Rehnquis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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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任美国首席大法官 | |
任期 1986年9月26日—2005年9月3日 | |
提名 | 罗纳德·里根 |
前任 | 沃倫·E·伯格 |
继任 | 約翰·格洛佛·羅伯茨 |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 |
任期 1971年12月15日[1]—1986年9月26日 | |
提名 | 理查德·尼克松 |
前任 | 約翰·馬歇爾·哈倫二世 |
继任 | 安東寧·斯卡利亞 |
美国助理总检察长办公室法律顾问 | |
任期 1969年1月29日—1971年12月 | |
提名 | 理查德·尼克松 |
前任 | Frank Wozencraft |
继任 | Ralph Erickson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威斯康星州密爾沃基 | 1924年10月1日
逝世 | 2005年9月3日 弗吉尼亞州阿靈頓县 | (80歲)
政党 | 共和党 |
配偶 | Nan Cornell (1953年结婚—1991年丧偶) |
母校 | 史丹佛大學 (BA, MA, LLB) 哈佛大學 (MA) |
宗教信仰 | 信義宗 |
签名 | |
军事背景 | |
效忠 | 美国 |
服役 | 美国陆军 |
服役时间 | 1943–1946 |
参战 | 二战 |
威廉·哈布斯·伦奎斯特(英語:William Hubbs Rehnquist,发音:/ˈrɛnkwɪst/,1924年10月1日—2005年9月3日),出生於美国威斯康星州密尔沃基,為美國法学家及政治人物,曾任律师和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是保守主义者,他赞成联邦主义的概念,强调了第十修正案对各州的权力保留。在这种联邦制的观点下,最高法院自1930年代以来首次否决了一项国会法案,认为该法案超越了商业条款赋予的权力。他執掌最高法院,代表保守派正式主導最高法院。
伦奎斯特从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毕业后,他在亚利桑那州的凤凰城从事法律工作。他曾在1952年至1953年期间担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罗伯特·H·杰克逊的助理,并在1964年的选举中担任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巴里·戈德华特的法律顾问。1969年,理查德·尼克松总统任命伦奎斯特为法律顾问办公室助理总检察长。1971年,尼克松提名伦奎斯特接替约翰·马歇尔·哈兰二世,伦奎斯特在同年获得参议院确认。伦奎斯特很快就成为伯格法庭最保守的成员。1986年,罗纳德·里根总统提名伦奎斯特接替即将退休的首席大法官沃伦·厄尔·伯格,伦奎斯特再次获得参议院批准。
伦奎斯特担任首席大法官近19年,是在任时间第四长的首席大法官,也是在任时间第八长的大法官。尽管他仍然是最高法院保守派的一员,但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和克拉伦斯·托马斯通常被认为更为保守。作为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主持了对比尔·克林顿总统的弹劾审判。在2000年的布什诉戈尔案中,他以最高法院的多数投票结束了佛罗里达州的重新计票。
大法官
伦奎斯特在1986年被罗纳德·里根總統提名為首席大法官,在任期間是大法官中保守派的代表人物之一。1973年1月22日他作為大法官投票反對羅訴韋德案,反對墮胎合法化。
2005年9月3日於弗吉尼亞州阿灵顿县因甲状腺癌病逝[2]。
参考文献
- ^ Federal Judicial Center: William Rehnquist. 2009-12-12 [2009-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5-13).
- ^ 赫尔曼·奥博迈耶. 最高法院的“掌舵人”:威廉·伦奎斯特首席大法官传. 北京: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2年4月. ISBN 9787509333112 (中文(简体)).
司法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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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者: 約翰·馬歇爾·哈倫二世 |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1971年-1986年 |
繼任者: 安東寧·斯卡利亞 |
前任: 沃伦·E·伯格 |
美国首席大法官 1986年-2005年 |
繼任: 约翰·罗伯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