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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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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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左都御史 | |
籍貫 |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寧波府慈谿縣 |
字號 | 字英之,號東泉 |
出生 | 成化元年(1465年)二月二十一日 |
逝世 | 嘉靖十六年(1537年) |
配偶 | 娶张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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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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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镆(1465年—1537年),字英之,號東泉,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寧波府慈谿縣(今浙江省寧波市慈城鎮)人。明朝政治军事人物,進士出身。有子状元姚涞。
生平
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浙江鄉試舉人,弘治六年(1493年),登癸丑科進士,授禮部主事,升禮部員外郎。出爲廣西提學僉事、福建副使。正德九年(1514年),升任貴州按察使。正德十五年(1520年),拜右副都御史,延綏巡撫[1]。
嘉靖元年(1522年),吉囊進入涇陽,姚镆派遣遊擊彭楧出西路,釋指揮卜雲,晚上出兵襲擊成功,此後召為工部右侍郎,出督漕運,改兵部左侍郎。嘉靖四年,遷右都御史,提督兩廣軍務兼巡撫。平定田州土官岑猛叛亂,晋升左都御史,加太子少保[2]。因得罪霍韜、方獻夫、張璁、桂萼,遭落職閒住。嘉靖十三年,因大學士費宏、李時舉薦,命以兵部尚書總制三邊軍務,因拒絕赴任而罷免[3]。家居數年去世。
著作
有《姚东泉文集》。
遗迹
家族
曾祖姚士经;祖父姚悌;父姚墅,母胡氏。具庆下[4]。
參考資料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00):姚鏌,字英之,慈谿人。弘治六年進士。除禮部主事,進員外郎。擢廣西提學僉事。立宣成書院,延五經師以教士子。桂人祀山魈卓旺。鏌毀像,俗遂變。遷福建副使,未幾改 督學政。正德九年擢貴州按察使。十五年拜右副都御史,巡撫延綏。上邊務六事,皆議行。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00):嘉靖元年,吉囊入涇陽。鏌遣遊擊彭楧出西路,釋指揮卜雲於獄,使副之。夜半邀擊,斬其二將,乃遁。璽書褒諭。尋召為工部右侍郎,出督漕運,改兵部左侍郎。四年遷右都御史,提督兩廣軍務兼巡撫。田州土官岑猛謀不軌。鏌調永順、保靖兵,使沈希儀與張經、李璋、程鑒各統兵八萬,分道討。而鏌與總兵官朱麒等攻破定 羅、丹梁。用希儀計,結猛婦翁岑璋使為內應,大破之,斬猛子邦彥。璋誘殺猛,獻其首。詔進鏌左都御史,加太子少保,任一子官,諸將進秩有差。鏌請改設流官,陳善後七事,制可,乃命參議汪必東、僉事申惠與參將張經以兵萬人鎮其地。必東、惠移疾他駐。猛黨盧蘇、王受等詐言猛不死,借交阯兵二十萬且至,夷民信之。蘇等薄城,經突圍走,城遂陷。王受亦攻入思恩府。巡按御史石金劾鏌失策罔上,並論前總督盛應期。帝以鏌有功,許便宜撫 剿。蘇、受數求赦,鏌不許,將大討之。會廷議起王守仁督兩廣軍,令鏌與同事。鏌引疾乞 罷,許馳驛歸。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00):初,廣東提學道魏校毀諸寺觀田數千畝,盡入霍韜、方獻夫諸家。鏌至廣,追還之官。韜、獻夫恨甚,與張璁、桂萼合排鏌。謂大同當征而反撫,田州當撫而反征,皆費宏謀國不臧,釀成南北患。時宏雖去,猶借鏌以排之也。鏌既得請,方候代,千夫長韋貴、徐伍攻 復思恩。鏌上其狀。詔先賞貴等,而以撫剿事宜俟守仁處置。既而鏌奏辯石金前疏,詆金 阻撓養寇。金亦再疏詆鏌。帝先入璁等言,落鏌職閒住。其後,蘇、受復叛,帝漸思鏌。十三年,三邊闕總制。大學士費宏、李時同召對。宏薦鏌,時亦助之。遂命以兵部尚書總制三邊軍務。未赴,宏卒,鏌辭。帝不悅,仍落職閒住。鏌既罷,薦者至二十疏,不用。家居數年卒。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六年癸丑科進士登科錄》
延伸閱讀
[在维基数据编辑]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五十七》,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 《四明人鑑·明左都御史太子太保姚公鏌》,出自《四明人鑑》
- 《明史卷二百》,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