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帘听政
(重定向自垂簾聽政)
垂帘听政是中国古代帝制社会下的一种统治形式。通常指皇后或太后、太皇太后临朝称制,执掌国政。由于在礼教制度下,女子不能直接面对臣下,因此女主在召见朝臣时,必须在座位前用纱帷、帘幕加以遮隔,因此称为“垂帘听政”。中国古代目前已知的垂帘听政的记载,最早始于战国时期的秦国的宣太后。[1]在近代,以清朝的慈禧太后最为著名。
自古雖主幼時艱,王家多釁,必委成冢宰,簡求忠賢,未有專任婦人,斷割重器。唯秦羋太后始攝政事,故穰侯權重於昭王,家富於嬴國。
其他东亚国家,如日本、朝鲜等,在历史上也有过垂帘听政的记载。
出处
秦汉时期,史籍中虽屡有女主称制记载,但并无“垂帘”二字。史书中首次出现“垂帘”二字是在唐高宗时期。[1]
時帝風疹不能聽朝,政事皆決於天后。自誅上官儀後,上每視朝,天后垂簾於御座後,政事大小皆預聞之,內外稱為「二聖」。帝欲下詔令天后攝國政,中書侍郎郝處俊諫止之。
仪制
此章节需要扩充。 |
宋代垂帘听政的皇太后仪制与皇帝相似。[2]但皇帝与垂帘的母后亦有稍微的差别。太后下圣旨时,自称“予”,在便殿召见朝臣时,则称“吾”,而不能像皇帝那样自称“朕”。谒太庙时,太后穿的衮服,要比皇帝减少“二章”,不能佩剑,头上所戴之冠,“前后垂珠翠十旒”,亦比天子减少“二旒”。[3]
评价
此章节需要扩充。 |
《荀子·强国》中将女主、诈臣和贪吏并列:“女主乱之宫,诈臣乱之朝,贪吏乱之官。”
刘昫《旧唐书》:“使懦夫女子乘时得势,亦足坐制群生之命,肆行不义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