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紹袁
(重定向自叶绍袁)
葉紹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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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工部主事 | |
籍貫 | 南直隸吳江縣 |
族裔 | 漢族 |
原名 | 寳生 |
字號 | 字仲韶,號天寥道人; 自號桐華流衲,又號木拂 |
室名 | 午夢堂 |
出生 | 明萬曆十七年(1589年) |
逝世 | 清順治五年(1648年) |
配偶 | 沈宜修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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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紹袁(1589年—1648年),初名寳生, 改名紹袁, 字仲韶,號鴻振,晚號天寥道人,南直隸吳江縣(今江蘇吳江市)人。明朝文學家。
生平
葉家為吳江大族,葉紹袁本支屬吳中葉氏汾湖派。曾祖葉旦(1499-1567)字文卿,號一愚,太學生。以長子葉可成贈工部虞衡司主事,配汝氏,子三。祖父葉可畏(1536-1586)為旦第三子,字懋時,號肖愚,庠生,以次子葉重第贈文林郎。父親葉重第為萬曆十四年進士。母親馮敏功女馮氏。葉紹袁出生前,父母育有四子皆早殤,於是按習俗,父親將其送至同榜進士友人袁黃處撫養。[1] [2]
天啟四年(1624年)甲子科應天鄉試舉人,天啟五年(1625年)聯捷進士,與從堂弟葉紹顒同榜。任南京武学教授,再迁國子監助教。官至工部主事,因魏忠賢輩掌權,以母老告歸。明亡後,携三個兒子出家為僧,法名木拂。清順治五年(1648年),卒於平湖孝廉馮兼山的耘廬別墅。 [3]
著作
有才名,工於詩文。著有《甲行日注》、《湖隐外史》、《自撰年谱》、《年谱别记》,诗集《秦斋怨》等。
家庭
其妻沈宜修是副都御史沈珫之女,育有五子八女。[1][4][5]
子女後輩
女:
- 長女葉紈紈(1610-1632),字昭齊。適袁黃子袁儼之子袁崧。著有《愁言》。
- 仲女葉小紈(1613-1657),字蕙綢。適沈璟之孫沈永禎。著有雜劇《鴛鴦夢》。
- 三女葉小鸞(1616-1632),名瓊章,一字瑤期。聘於昆山張魯唯長子張立平,於婚嫁前五日過世[6] [7]。著有《返生香》。
- 四女失载
- 五女葉小繁 (1626-?),字千缨,一字香期。適長洲王世仁之孫王復烈。
子:
- 長子葉世佺 (1614-1658),字雲期,郡庠生,復社成員[8]。配太僕寺卿金之鑛女金氏。
- 次子葉世偁 (1618-1635),字聲期,邑庠生。聘昆山顧咸建之女顧纮,世偁亡后過門守貞。著有《百旻遺草》一卷。嗣四弟世侗長子葉舒崇。
- 三子葉世傛 (1619-1640),字威期,邑庠生。配沈珫五子沈自炳(舉人,復社成員)長女沈憲英(字蘭支)[9]。著有《靈護集》。有一女寳珠(1640-1643)為紹袁長孫女。嗣四弟世侗次子葉舒徽。
- 四子葉世侗 (1620-1650),字開期,郡庠生。配周用孫周仲烈之女周盈盈。清初江南驚隱詩社成員[10]。
- 五子葉世儋 (1624-1643),字遐期,一字書期,邑庠生。
- 六子叶燮(1627-1703),原名世倌,字星期,號獨巖,一號己畦,世稱橫山先生。配嘉善王子亮女王氏。
- 七子葉孚 (1629-1655), 原名葉世倕, 字工期,一字弓期,邑庠生。
- 八子葉世儴 (1631~1635)。
侄輩:
孫輩:
- 葉舒崇, 字寳掌,一字元禮,號宗山,又號謝齋。葉世侗長子,葉紹袁長孫,出嗣伯父葉世偁。康熙十五年(1676年)彭定求同榜進士,著有《宗山集》、《謝齋詞》等。納蘭性德摯友,為其夫人盧氏撰寫墓志銘《皇清納臘室盧氏墓志銘》。
- 葉舒穎, 字學山。曾祖父葉重科 (可畏公長子),祖父葉紹鼎, 父葉世儼, 葉紹袁侄孫。順治丁酉(1657)副榜貢生。著有《葉學山先生詩稿》等。
- 葉舒璐(1663-1735),字景鸿,一字镜泓,號分干。曾祖父葉重科, 祖父葉紹顒, 父葉楫 (改名吳楫,字惠旃,號萊亭,康熙乙丑(1685)進士。娶吳洪裔孫女)。 葉紹袁侄孫。著有《分干詩鈔》、《月佩词》等。夫人吳曇素為吳洪裔孫女,著有詩集《采秀閣詩草》[11]。
注釋
- ^ 1.0 1.1 (清)葉長馥等纂修. 吳中葉氏族譜(十集).
- ^ 蔡靜平. 明清之際汾湖葉氏文學世家研究 (学位论文). 復旦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博士論文. 2003年.
- ^ 《明人傳記資料索引》731:葉紹袁 (1589-1648),字仲韶,號天寥道人,吳江人。天啟五年進士,官工部主事,不耐吏職,乞歸養。妻沈宛君,工詩。五子三女,並有文藻。一門之中,更相唱和,紹袁輯刻之曰《午夢堂詩文》。乙酉之變,棄家為僧,自號粟菴。有《湖隱外史》、《甲行日注》。
- ^ 吳健瑀. 晚明葉紹袁家族及其《午夢堂集》研究 (学位论文). 國立成功大學中國文學系中國文學碩士班碩士論文. 2022年.
- ^ 葉天寥自撰年譜•年譜別記. 國學保存會印行. 1905.
- ^ 葉绍袁撰,《瓊花鏡》,《叢書集成續編》
- ^ 張立平撰《祭文》,《疏香閣附集》
- ^ 卷二 南直•吳江•葉世佺. 復社姓氏傳略 (PDF).
- ^ 沈憲英(字蘭支)撰《哭威期壻》,《靈護集附》
- ^ 周于飛. “驚隱詩社”成員認定過程考論. 廈門教育學院學報. 2011年8月, 第13卷 (第3期).
- ^ 采秀閣詩草:二卷(清吳曇素撰)。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浣花軒刻本. 明清婦女著作平臺. [2024-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