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六部
(重定向自南京刑部)
南京六部,明朝的政治機構。明朝原本定都金陵應天府,明成祖靖難奪位之後,決定回到根據地燕京,稱北京,是為永樂遷都。金陵改稱南京,但依舊保留了陪都的地位。並設置吏、戶、禮、兵、刑、工六部,稱為南京六部,而南直隸(簡稱南直)的部分行政事务由南京六部兼管。
其實“南京吏部尚書”以及其他五尚書等職位,多半為虛銜。為參贊機務或涵養清望的閒職之所,重要性已無關政體本身[1]。
各部职权
- 南京吏部:考核南京六部與南直隸地區的官吏,並有京察。
- 南京戶部:徵收南直隸,與浙江、江西、湖廣三行省的布稅食糧,並管理南直隸地區的戶籍。
- 南京禮部:主要負責南直隸祭祀之事,尤其明太祖陵墓孝陵。
- 南京兵部:負責守備南直隸地區,由南京鎮守太監(正式名称为南京守备太监)監軍。
- 南京刑部:管理南直隸地區勳舊、官吏、民眾的司法案件。
- 南京工部:管理南直隸地區工程事宜,也鑄造南直鹽引。
参考文献
引用
來源
- 《明史》卷七十二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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