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大学联盟
(重定向自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联合自主选拔录取学业能力测试)
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联盟,简称卓越大学联盟或卓越联盟(英語:Excellence 9, E9),是9所中国大陆高校组成的大学联盟,于2010年11月成立。
成员
卓越联盟的成员为9所以理工科见长的高校,成员均为“双一流”A类高校、卓越计划和原“985工程”建设高校。
学校名称 | 加入时间 | 注册地 | 主管单位 |
---|---|---|---|
北京理工大学 | 2010年11月25日 | 北京市 | 工信部 |
重庆大学 | 2010年11月30日 | 重庆市 | 教育部 |
大连理工大学 | 2010年11月25日 | 辽宁省大连市 | |
东南大学 | 江苏省南京市 |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工信部 | |
华南理工大学 | 广东省广州市 | 教育部 | |
天津大学 | 天津市 | ||
同济大学 | 上海市 | ||
西北工业大学 | 陕西省西安市 | 工信部 |
此外,卓越联盟还与湖南大学有合作关系,但后者并未加入联盟[1]。
历史
以北京大学为首的13所高校招生联盟(“北约”)和以清华大学为首的7所高校联盟(“华约”)相继组建后,同济大学和天津大学亦牵头组建高校联盟。2010年11月25日,8所学校在同济大学签署《卓越人才培养合作框架协议》,组建“卓越联盟”。8校同意全方位合作,并在2011年的自主招生录取中实行联考[2]。5日后,重庆大学签署加入该协议[3]。
2011年1月7日,卓越联盟9校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议上签署了《卓越研究生生源合作协议》。一个月后,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签署加入该协议[4]。
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叫停各类自主招生联考[5]。同年11月,联盟各高校发布宣言,表示将继续推进校际资源共享[6]。
合作
卓越大学联盟曾组织“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联合自主选拔录取学业能力测试”。首场考试于2012年2月开考,共有35,124名高三学生参加;联盟成员将根据各校的方案再作进一步的测试或面试,以确定录取对象[7]。
相较于同期成立的“北约”和“华约”仅共同组织自主招生联考,卓越联盟在学生入学后的教学培养、科研探索、国际交流以及产学研等多个领域均有合作,如研究生招生时共享生源[8]、图书馆资源共享[9]、学生互换与学分互认[10]、国际高校联盟合作等[11]。此外,联盟每年均举行校长联席会议[12]。
参考资料
- ^ 宋雪峰. “卓越联盟”津门聚会强强联合培养卓越人才. 天津大学新闻网. 2011-11-07 [2023-03-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 周晏珵. 同济发布“八校协议” 正式成立自主招生“第三集团”. 新民晚报. 2010-11-25 [2023-03-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20).
- ^ 林颖颖. 大学自主招生三大联盟考试时间不撞车. 新闻晨报. 2010-1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20) –通过新浪教育.
- ^ 我校面向9高校首推博士生选拔“资格审核制”. 同济大学新闻中心. 2011-12-16 [2023-03-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20).
- ^ 钱红艳. 自主招生联考被“叫停” 卓越联盟表示不“散伙”. 南京日报. 2014-12-01 [2023-03-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20) –通过中新网.
- ^ 张国. “北约”“华约”未表态 卓越联盟不散伙. 中国青年报. 2014-11-29 [2023-03-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20).
- ^ 仇逸. "卓越联盟"自主招生联考开考 3月初可查成绩. 新华网. 2012-02-12 [2023-03-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2-17) –通过新浪教育.
- ^ 朱文娟. 同济等十校联手进行研究生招生 研究生也有了“同盟”. 青年报. 2011-04-12 [2023-03-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23).
- ^ 孙莹. 东南大学开通“卓越联盟”图书馆知识共享平台. 中新网. 2012-10-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20).
- ^ 韩璐. 卓越大学联盟9所高校推动本科生“国内游学”. 中新网. 2013-11-02 [2023-03-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20).
- ^ 李享. 中法两“卓越”联盟携手培养“卓越工程师”. 中国日报. 2013-06-01 [2023-03-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9).
- ^ 刘博伟. 卓越校长联席会议在重庆举行. 科学网. 2013-11-11 [2023-03-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