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反十九畏
(重定向自十八反)
十八反、十九畏是中醫藥學的配伍禁忌,部分藥物混合使用,會增強其毒性反應或副作用,服用後會影響健康,甚至危及生命。根據中藥的配伍原則,相反,即兩種藥物合用,能產生或增強毒性反應或副作用;相畏,即一種藥物的毒性反應或副作用,能被另一種藥物減輕或消除。目前,十八反、十九畏為臨床上普遍認可的配伍禁忌。但历代著名医家常有违反十八反、十九畏的方剂,如张仲景的《金匮要略》就有 「甘遂半夏汤」,方中甘遂和甘草同用。有醫藥學家還認為,相反藥用,能相反相成,產生較強的功效,尚若運用得當,可癒沉疴痼疾,故有人认为临床用药不应拘泥于此。總的來說,由於對十八反、十九畏的實驗研究尚處於初期階段,目前決定其取捨還為時尚早,有待進一步深入研究。故屬十八反、十九畏的藥對,若無充分根據和應用經驗,建議一般不應配伍使用。
有金朝时张元素《珍珠囊补遗药性赋》将“十八反”、“十九畏”编成歌诀,遂广为流传,相沿至今。
《十八反歌訣》
「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蔞貝蘞及攻烏,藻戟遂芫俱戰草,諸參辛芍叛藜蘆。」
十八反包括[1]:
《十九畏歌訣》
「硫磺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見便相爭。 水銀莫與砒霜見,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為上,偏與牽牛不順情。 丁香莫與鬱金見,牙硝難合京三棱。 川烏草烏不順犀,人參最怕五靈脂。 官桂善能調冷氣,若逢石脂便相欺。」
十九畏包括: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子,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肉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参考
- ^ (清)郭佩兰. 本草汇. 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2015.12: 108–109. ISBN 978-7-5132-29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