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校园系列性侵犯案
包头校园系列性侵犯案是2002-2003年发生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莎木佳镇莎木佳村的针对12-16岁女学生的性侵案。23名青少年从2002年夏至2003年6月18日的一年内对16名在校女中学生进行性侵犯。23名青少年中只一人年满18岁,两人未满14岁,受害学生最大16岁,最小12岁。[1][2][3]
案情
2003年6月18日,莎木佳村兩名青少年二搗蛋、小東北[註 1]以「說了他兩個朋友的壞話」為由,要求包頭市第十一中學住校的初中女生肖瑞出宿舍和他們對質,肖瑞的舍友張茜與小東北認識,因此兩名女生走出宿舍在校門附近與二搗蛋理論。肖瑞、張茜的兩名舍友隨後也跟出來,被二搗蛋毆打並持刀威脅,肖瑞不想牽涉兩名舍友於是讓她們先回宿舍,肖瑞、張茜被二搗蛋誘騙到校外的巷子裏。
巷子裏以張興旺(1983年生)、二搗蛋為首的十名青少年糾纏兩名女生,有人說喜歡肖瑞性格倔強一定要強姦她,十名青少年將肖瑞、張茜挾持到學校旁邊的空院內。肖瑞被推進南房,試圖自殺但被拉住,一名青少年柳衛以輪姦威脅肖瑞,肖瑞被柳衛按在地上強姦後仍被5人輪姦;張茜被推進正房,二搗蛋持刀詢問張茜是不是處女,得到確認後要強姦她,張茜提條件要求放過肖瑞且只同意與二搗蛋發生性關係,交涉未果被二搗蛋、老貓等6人輪姦。
2003年6月19日,兩名女生互相攙扶着跟柳衛來到柳衛家中,在柳衛家肖瑞被柳衛再次強姦。凌晨4點肖瑞和張茜走出柳衛家,肖瑞將張茜送回家後,在回家路上購買安眠藥,回家后服安眠药自杀,被家人发现送往医院抢救,自杀女生家属前往數十公里外的九原區公安局報案,因為當地派出所「给他们报了也没用,包括学校的许多教师都怕这些社会痞子,有的甚至还和他们称兄道弟」。
2003年6月20日,警方抓捕七名犯罪嫌疑人,老貓、柳衛、劉勇在逃,當日下午抓獲了柳衛和劉勇,次日老貓自首。警方进一步查明老貓和潘雷在2002年夏將被害人呂莉(1989年10月生)帶至莎木佳鎮南園村北山輪姦[註 2],23名青少年在2002年夏至2003年6月18日期间将包头市第十一中学女生带到学校旁边山沟或空房强奸、轮奸共作案19起(检察机关认定15起),涉及受害女生16人(检察机关认定15人),受害女生有4人已经辍学,其中1人自杀未果但精神失常。23名青少年中3人在逃,2人没实施强奸,2人年龄不足承担法律责任,共16人列为被告。受害者以住校生居多,其中有人多次受害。受害者中最小為1990年9月27日出生,最大是肖瑞和張茜為1986年出生,其他大部分為1989年出生,受害者均沒有報案[1][2]。
审判
2004年3月2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初审判决,1人被判处死缓,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3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至15年,随后部分被告上诉。2004年4月28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侦破后,东园派出所所长、莎木佳镇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副书记、包头市第十一中学校长被撤职(暂留任),九原区副区长、教育局副局长、公安分局副局长均因渎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4]。
赔偿
自杀未果但精神失常女生的家属,向犯人及其监护人提出赔偿请求,要求赔偿25万元的医疗损失及精神损失,最终判赔一万余元,但监护人没钱无法赔偿;家属向学校提出赔偿请求,认为学校没有尽到监护责任,要求赔偿7万元,被法院以“一事不再理”为由驳回[3]。
讨论
- 南方都市报記者採訪被告張興旺,張興旺提到「在当时,并不知道是在犯罪」。张兴旺的辩护律师芦桂花认为「当地政府和学校有一个不可推卸的责任,那就是青少年法治教育严重欠缺」。包头市九原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王引才认为「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到位,没有落实对整个地区的普法宣传教育,导致当地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甚至是法盲」。[2]
- 东方法眼的調查認為當地義務教育落實情況不佳,存在許多家庭學校社會「三不管」的孩子,而「三不管的生存状态正是这些少年犯的共同特征」,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前刑庭庭长唐宝先认为「这样一个恶贯满盈的团伙竟然没有一个死刑,这样的判决缺少威慑力」。[3]
- 人民网转载光明网的媒介批评称,一些涉及包头校园系列性侵犯案的新闻,是典型的炒作“未成年人强奸”,文章中提到“‘强奸’应该是一个成人化的用语,并不适合用在未成年人身上,未成年人的性意识还不完整,甚至很朦胧,性犯罪应该叫做‘性侵犯’或别的什么才合适”,并且在文章结尾时表示“坚决反对媒体对诸如此类所谓‘少年强奸’的新闻大肆暴光和渲染”。[5]
相关条目
注釋
参考
- ^ 1.0 1.1 包头23名差生轮奸16女优等生 警方校方严重渎职. 网易. [2004-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9).
- ^ 2.0 2.1 2.2 姜志. 大多未成年 包头校园系列轮奸案中的她们和他们. 南方都市报. [2004-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9).
- ^ 3.0 3.1 3.2 杨建民 王义杰. 莎木佳少年轮奸少女案调查. 东方法眼. [2005-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9).
- ^ 罪犯被绳之以法社会各方难逃其责. 搜狐. [2004-1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5-09-04).
- ^ 孙伟. 不该炒作“未成年人强奸”. 人民网. [2004-1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