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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景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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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景范(1910年9月20日—1990年8月9日),又名刘荡平,字子忠陕西省保安县金鼎镇芦子沟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刘志丹胞弟。

生平

受祖父刘士杰影响,刘景范从小勤学,后因家庭负担辍学。1928年,跟随长兄刘志丹参加革命,并组建南梁游击队[1]。1934年,率部在保安一帶发动游击;同年10月担任红二十六军第42师第2团团长[2]。1935年,担任陕甘苏区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陕甘省苏维埃政府主席兼军事部长,中共陕甘宁省委书记。

1937年任中共陕甘宁特区委员会执行委员,从事陕西等地的政权管理工作,并组织土地改革[3]

1949年,他担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代理主席、中共中央西北局常务委员,并兼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后勤部司令员[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担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第一副主任、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等职。1953年,他升任政務院人民監察委員會黨組書記。1955年,他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部副部长。文化大革命期间,因反党小说《刘志丹》案被牵连[5]。1978年他获起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副部长。此后担任中顾委委员。

1990年8月9日,刘景范在北京逝世。终年80岁。

家庭

与妻子李建彤有长女刘米拉,幼女刘索拉 ,子刘都都 [6]

参考文献

  1.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甘肃省委員会. 《甘肃文史资料选辑》. 甘肃人民出版社. : 33页. 
  2. ^ 郭卿友. 《中華民國時期軍政職官誌》. 甘肃人民出版社. 1990年: 1350–1351页. ISBN 9787226005828. 
  3. ^ 宋金寿、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 《抗战时期的陕甘宁边区》. 北京出版社. 1995年: 369页. ISBN 9787200027204. 
  4. ^ 第一野战军战史编审委员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战史》. 解放军出版社. 1995年: 226页. ISBN 9787506525121. 
  5. ^ 陕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陕西省志: 政务志》. 陕西人民出版社. 1997年: 127页. 
  6. ^ 特稿:刘景范长女刘米拉在刘景范诞辰100周年纪念会上的发言. 中红网. [2012-0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