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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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琬(1445年—1529年),本姓高,字德資,號仰峰,明朝官員。江西宜春縣人。官至副都御史。
生平
早年出身國子生,成化四年(1468年)戊子科江西鄉試第八十四名。成化十四年(1478年)戊戌科會試第一百二十五名,殿試登進士第三甲第十九名。任松陽知縣,調上海縣,修整學宮,政績卓著,弘治四年二月升任南京貴州道御史,出知松江府。正德元年(1506年)七月升陕西布政司右参政,调任湖广,四年二月升湖广右布政使,八月轉浙江左布政使,六年(1511年)十一月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等处。[1]家居十五年,嘉靖八年己丑三月一日卒于家,年八十五。
家族
本姓高,原籍安成县笪橋,有高隆来家宜春,与中表刘以文厚善,以文无嗣,隆以次子原亨嗣之,即刘琬之祖父。曾祖父劉以文。祖父劉原亨。父亲劉仕忠,曾任縣丞[2]。劉琬元配戚氏、继王氏皆赠封淑人,四子:高祉(嘉靖元年舉人)、高祚、高祐。
參考文獻
- 嚴嵩《通议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高公墓志铭》
相關條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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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楘 |
南直隸松江府上海縣知縣 成化十九年(1483年)上任 |
繼任: 李鸞 |
前任: 陳讓 |
南直隸松江府知府 弘治十二年(1499年)上任 |
繼任: 金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