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大學入學分科測驗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分科測驗
分科測驗
类型入學考試
主办方大考中心
测验内容物理、化學、數學、生物、 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
始于2022年
考试时长每科80分鐘
分数范围每科最高60級分
考试次数每年1次
国家与地区 中華民國
语言中華民國國語
网站大考中心官網

大學入學分科測驗是為中華民國大學入學方案中三大入學考試之一[註 1],由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舉辦。為配合108課綱的實施,自111學年度(2022年)起分科測驗取代指定科目考試,且考試科目由10科減為7科。114年(2025年)將加入數學乙考科,增為8項考試科目。[1]

114學年度大學入學分科測驗
(2025/7/11、2025/7/12)
 中華民國——2025年7月11日
距今还有233
以当地时间计算
如发现倒数时间不准确,请点击此处刷新

測驗目標

為因應108課綱的主軸「核心素養」,分科測驗之測驗目標的擬定是以108課綱中的「學習內容」與「學習表現」為依據,分為以下四個方向。[2]

  1. 測驗考生所具有的學科能力。
  2. 測驗考生銜接大學教育而所具有的進階學科知能。
  3. 測驗考生能於不同的情境中整合運用進階學科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
  4. 測驗考生的閱讀理解、圖表判讀、證據運用、邏輯推論、分析評價、表達說明等能力。

測驗內容

考試科目

分科測驗共有物理、化學、數學甲、生物、 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七個科目(114學年度起將新增數學乙考科,共八個科目),考生可自由選考。成績取消以往指考的百分制,改採級分制。[3]

測驗日期

每年7月中旬。[4]

測驗時間

所有考試科目的測驗時間均為80分鐘[2]

民國111-113年

考試日程表(民國111-113年)
時間 第1節 第2節 第3節 第4節
第一天 物理
(08:40-10:00)
化學
(10:50-12:10)
數學甲
(14:00-15:20)
生物
(16:10-17:30)
第二天 歷史
(08:40-10:00)
地理
(10:50-12:10)
公民與社會
(14:00-15:20)

民國114年起

考試日程表(民國114年起)
時間 第1節 第2節 第3節 第4節
第一天 物理
(08:40-10:00)
化學
(10:50-12:10)
數學甲
(14:00-15:20)
生物
(16:10-17:30)
第二天 歷史
(08:40-10:00)
地理
(10:50-12:10)
數學乙
(14:00-15:20)
公民與社會
(16:10-17:30)

測驗範圍

分科測驗各考科的測驗範圍[3]
考試科目 部定必修 部定加深加廣選修
數學甲 10年級必修數學

11年級必修數學A類

數學甲類
歷史 必修歷史 族群、性別與國家的歷史

科技、環境與藝術的歷史

探究與實作:歷史學探究

地理 必修地理 空間資訊科技

社會環境議題

探究與實作:地理與人文社會科學研究

公民社會 必修公民與社會 現代社會與經濟

民主政治與法律

探究與實作:公共議題與社會探究

物理[註 2] 必修物理 力學一

力學二與熱學

波動、光及聲音

電磁現象一

電磁現象二與量子現象

化學[註 2] 必修化學 物質與能量

物質構造與反應速率

化學反應與平衡一

化學反應與平衡二

有機化學與應用科技

生物[註 2] 必修生物 細胞與遺傳

生命的起源與植物體的構造與功能

動物體的構造與功能

生態、演化及生物多樣性

數學乙

(114學年度起新增)

10年級必修數學

11年級必修數學A類與數學B類均關聯的學習內容

數學乙類


題型

各考科的題型包括:選擇題型(單選題、多選題)、選填題型、非選擇題型與混合題型。混合題型是指同時包含選擇題、選填題與非選擇題的題型,為題組形式。[5]

特色

新式答題卷採「卷卡合一」設計,將以往分開的答案卡(適用選擇題型、選填題型)與答案卷(適用非選擇題型)合併為一張新式答題卷(A3紙張),且可依命題需要於答題卷中適當納入部分試題內容,設計對應的作答格式。

備註

  1. ^ 另兩項考試為大學學科能力測驗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
  2. ^ 2.0 2.1 2.2 包含探究與實作的學習內容。

參見

參考資料

  1. ^ 遠見雜誌-分科測驗114年確定不考國、英!只加考數乙. 2023-02-20 [2023-06-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20) (中文(臺灣)). 
  2. ^ 2.0 2.1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分科測驗考試說明 (PDF).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2. 2019-09-30 [2021-12-2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4-20) (中文(臺灣)). 
  3. ^ 3.0 3.1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分科測驗考試說明 (PDF).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3. 2019-09-30 [2021-12-2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4-20) (中文(臺灣)). 
  4. ^ 陳至中. 111年大學考招新制 學測改3天、分科測驗少3科. 中央通訊社. 2021-03-31 [2021-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8) (中文(臺灣)). 
  5. ^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分科測驗考試說明 (PDF).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4. 2019-09-30 [2021-12-2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4-20)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