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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借閱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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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家圖書館借閱證

圖書借閱證 (中國大陸:讀者卡,香港:圖書證),英文稱為Library Card,一般又有借書證,或閱覽證的稱呼,形式從一般的紙卡到磁卡都有。它對於讀者而言不是必須的,但若擁有它,讀者才能使用圖書館的全部服務,如借書、使用視聽資料等,在部分設有門禁系統的圖書館裡,讀者更是必須擁有這項證件才能進入圖書館內。

一般來說,讀者若想辦理圖書借閱證,需在達到圖書館規定的年齡後,持身份證明文件前去圖書館櫃台申請方可取得(但若讀者是學生身份,且只想使用學校圖書館的服務時,其學生證通常就是圖書借閱證,不用再另行辦理)。

圖書借閱證的功能隨著圖書館的規定而有不同。如台灣國家圖書館,館藏一律不得外借,因此稱為閱覽證而不稱為借閱證[1]。但在一般圖書館中,除了圖書館所限制的資料外(如期刊參考書、珍貴的善本書),都可借出。此外,倘若讀者所在的圖書館與別的圖書館有合作關係,這個證件也可以用來使用館際互借等服務。

基本上大多數的圖書館在第一次申辦借閱證,都是免費的。但是掛失補辦,會要另外收費做為懲罰。有些圖書館的借閱證的申辦,可能限定身份,例如在學校的圖書館通常被限定教職員或學生才能辦理。

在2017年,香港公共圖書館與八達通合作增加了付費系統,顧客可在便利店或地鐵站增值圖書證,只要16歲以上便可申請

註腳

  1. ^ 圖書調閱說明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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