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從官
侍從官(法語:aide de camp,发音:[ɛd də kɑ̃] (ⓘ)),又譯侍衛官、副官,通常是由一名軍官、警察、高级官員来担任國家元首、王室成员、司令或特别重要的政治人物的私人特別助理或秘書。“第一副官”,通常是最重要的私人助理。在一些國家,副官則被認為是一個榮譽稱號,並且負責出席及參加重要慶典儀式等。
由軍官擔任的副官的象徵標志通常是飾繩,通常由金色或者銀色編織而成,穿在軍裝或者制服上的左(或有時右)肩。
香港
香港設有行政長官副官職務,前身為英國殖民地時期的總督副官,屬於香港警務處架構下的編制,由一名警司、署理警司或者將晉升的總督察擔任,副官休假時則由一名總督察署任「署理副官」。副官主要負責香港回歸前的總督及後的行政長官的安全,在首長出席公開場合前,先行了解場地保安的安排,再與要員保護組了解及溝通,以配合首長習慣及巡迴路徑。平常,副官則負責禮節性工作[1],包括代表行政長官接收請願信及參與殉職公務員葬禮等。副官的替換由首長自行決定,決定後透過保安局通知香港警務處,再由後者物色人員予首長選擇。
副官穿著軍裝時,均穿戴一條銀色飾繩在其右肩。
此外,其他紀律部隊及輔助紀律部隊均會有一名人員獲委任為名譽副官。
歷任行政長官副官
- 區志光警司(1998年至2002年)
- 呂漢國警司(2002年至2005年7月)
- 邱國裔警司(2005年7月至2007年4月[2])
- 許鎮德 總督察/警司
(2007年4月至2010年年中) - 吳樂俊 總督察/警司
- 劉志堂警司(2012年至2017年)
- 陳嘉怡警司(2017年至2022年)
- 莊漢麒警司(2022年至今)
歷任香港警務處處長副官
中華民國
日本
韓國
阿根廷
英聯邦
澳大利亞
加拿大
英國
印度
巴基斯坦
俄羅斯帝國
斯里蘭卡
美國
通常指派軍官給美國總統、副總統、國防部長、陸軍部長擔任侍從官,一位官員若有多位侍從官,較資深階級侍從官可以協調指揮其他侍從官處理事務。
總統有五名官階為少校或中校侍從官,每軍種各一名(美國陸軍、美國海軍、美國空軍、美國海軍陸戰隊、美國海岸防衛隊),其中一位擔任主侍從官並負責攜行總統核按鈕手提箱。
除了五位固定侍從官,總統還有40~50位中尉至少校不等的白宮社交助理官,社交助理官為臨時任命或兼職,協助白宮社交事務,每月值勤服務兩個或四個半天。
在軍隊內部,只有將官可以配屬侍從官,侍從官一般任期為兩年。雖然美國國會已通過每位將領最多可以有三位侍從官,但軍隊傳統與內規限制每位將領只能有一位侍從官,有些將軍獲得授權可以從他的下屬中挑選任命侍從官。
一位將領根據其官階可以挑選任命以下最高階級侍從官:
部隊的中校或上校主官一般而言沒有侍從官,但是身旁參謀官時常會擔任起主官的侍從角色。四星上將(含)以上為終身職,可以保留侍從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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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屬准將侍從官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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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屬少將侍從官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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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屬中將侍從官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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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屬上將侍從官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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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屬五星上將侍從官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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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屬陸軍副參謀長侍從官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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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屬陸軍參謀長侍從官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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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屬陸軍副部長侍從官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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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屬陸軍部長侍從官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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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屬國民警衛局副局長侍從官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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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屬國民警衛局局長侍從官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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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屬參謀首長聯席會議副主席侍從官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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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屬參謀首長聯席會議主席侍從官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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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屬國防部長侍從官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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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屬副總統侍從官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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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屬總統侍從官徽章
参见
參考文獻
- ^ 前特首副官掌警察公共關係科. [2014-10-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 副官曾任投訴課警司 特首換「我想这是在美国在一起将被处以万元人民币万元以下几点身」口才了得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太陽報》 200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