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爵
(重定向自二等伯)
伯是中国古代爵位名,一些鄰近國家受中國影響也以此為爵位名。歐洲中世紀以後,中文也用“伯爵”來翻译相應的爵位等級封号(例如法國之Comte、英國之Earl、德國之Graf、北歐之Jarl等)。
中国
自中國先秦時代開始,已有君主賜封伯爵,是中國古代封建制度五等爵的第三等。《禮記·王制》:「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周朝诸侯国中國君的爵位是伯爵的有燕国、秦国、曹国、郑国、梁国等。
- 中国历代伯爵
欧洲贵族
欧洲國家貴族爵位中,從最低級以上的第三級一般在中文裏譯作“伯爵”,在侯爵之下,在子爵之上。
歐洲大陸部分國家的伯爵爵位名稱出自罗马帝国的头衔“随从官(拉丁文:Comes)”,本意为侍从。例如,法語“伯爵”為Comte,出自拉丁文comitem,即comes的宾格。
而在北歐國家,則有不同源的爵位名稱Jarl,原意是“部落首領”,與此同源的是英國的“伯爵”:Earl。
德國的伯爵則稱爲Graf,使用這一名稱的還有奧地利、匈牙利等其他曾經受神聖羅馬帝國和奧匈帝國直接統治的國家。
法國的伯爵代表國王,擁有國王的權力。公爵是領地更大的伯爵,侯爵則是統治邊疆的伯爵,侯爵通常是優秀的戰士[1]。
此外,英語裏的行政區劃county(一般譯作“郡”或“縣”)則來自法語Comte的英譯,即Count,原意是“伯爵的領地”。
参见
参考文献
- ^ 吳圳義 <法國史> P6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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