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买买提伊敏·伊敏诺夫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买买提明·伊敏诺夫

买买提伊敏·伊敏诺夫维吾尔文مۇھەممەتئىمىن ئىمىنوف拉丁维文Muhemmet'imin Iminof,1915年—1970年5月17日)[1],男,维吾尔族新疆阿图什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将领、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少将[2][3]

生平

1935年,毕业于迪化水利专科学校。历任新疆省建设厅水利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他曾参加新疆反帝会,担任秘书。[2][4][3]

1945年5月初,在玛纳斯河水利工地时,参加三区革命,组织游击队攻克小拐警察所。此后历任三区革命政府土地水利厅副厅长,民族军指挥部政治科、作战科副科长、科长,民族军骑兵团长,民族军总指挥部副参谋长。被授予上校军衔。1946年4月任“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1947年2月任“新疆民主革命党”中央委员。[2][3]1949年底,伊敏诺夫率由北疆进南疆的民族军一部,经过冬季行军,抵达阿克苏温宿,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五师师直及十四团会师。[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1月,民族军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军,下辖第十三师、第十四师,他担任第五军第十三师师长。[2][4]195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南疆军区副司令、中共南疆区委第四书记、南疆行政公署主任。[2]1955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他出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同时获授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军衔。[2][5]1958年受到错误批判及处分。1960年1月自中共中央党校毕业后,继续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副主席。1962年伊塔事件发生时,他深入边境地区第一线说服教育群众。[2]

文化大革命中,1970年买买提伊敏·伊敏诺夫遭受迫害致死。1986年10月,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报经中共中央批准,撤销1958年及文化大革命中的处分,恢复中国共产党党籍,恢复名誉。遗体迁葬乌鲁木齐市革命烈士陵园[2]

参考文献

  1. ^ 《中国元帅将军授衔全记录》作生于1913年。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新疆民族辞典,新疆人民出版社,1995年
  3. ^ 3.0 3.1 3.2 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 (西北地区卷),民族出版社,1999年
  4. ^ 4.0 4.1 4.2 宋国涛,中国元帅将军授衔全记录 中国人民解放军1955-1964年元帅将军授衔纪事,中央翻译出版社,2009年
  5. ^ 揭秘:中共首批开国将军的级别是怎样划分的?. 凤凰网(转自摘自《党史博览》2010年第5期). 2010-06-13 [2012-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6-20).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