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反共救國軍
中華民國雲南反共救國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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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時期 | 1951年3月-1954年 |
國家或地區 | 中華民國 |
效忠於 | 中華民國 |
部門 | 中華民國陸軍 |
直屬 | 中華民國國防部 |
駐軍/總部 | 緬甸撣邦猛撒 |
別稱 | 滇緬邊區游擊隊、滇游 |
參與戰役 | 打擊寮共 佤山區域反共作戰 |
指挥官 | |
著名指揮官 | 李彌、呂國銓 彭程、李國輝 |
中華民國雲南反共救國軍,為中華民國政府將1949年失去对雲南的统治後失散在各處的部隊重新整編的軍隊,由李彌將軍任總指揮,於1951年3月成立,主要的活動範圍在緬、寮邊境區域。在1954年撤退至台灣,留在泰國、緬甸的餘部,成為泰緬孤軍。
歷史
1949年12月,中華民國雲南省主席盧漢率部投共,昆明戰役結束後,效忠中华民国政府的各方势力仍不断发起軍事行動,试图成功光复云南。
1950年,韓戰爆發。1951年3月,在中華民國政府提供支援與整編後,重組為雲南反共救國軍,由李彌將軍指揮。5月,李彌曾率领雲南反共救國軍成功反攻云南,攻克部分地區,但在7月被解放军击退後撤出雲南省。
1952年夏季,李彌再度反攻雲南,未能成功,雲南反共救國軍在緬、寮邊境活動期間在當地興建了猛撒機場與雲南省反共抗俄大學,這支軍隊在緬甸境內的活動引起緬甸輿論反對,後來逐漸演變為緬甸軍隊與反共救國軍的戰爭,在寮國共產黨尚未掌握政权時,反共救國軍曾協助寮國國王與寮共作戰。
緬甸聯邦向聯合國控訴中華民國政府侵略緬甸,第七屆聯合國大會於1953年4月通過第707號決議,要求緬甸境內的外國軍隊之武裝,該軍隊需同意聽受拘留或立即撤離緬甸聯邦領土[1]。而蔣中正在遭受聯合國決議及美國政府的雙重壓力下,將該部隊於1953年11月至1954年5月間,分批撤抵臺灣,[2]:181隨後宣稱,已盡其所能將部隊撤走,餘下人員非其所能影響[2]:181。曼谷四國軍事委員會結束之後,實際上將部隊中較精良的人員重新整編為雲南人民反共志願軍,以「志願軍」的名號繼續滯留在佤山區域進行反共作戰,由段希文領導[2]:181、183。
1953年至1954年間,撤退至台灣的雲南反共救國軍成員與眷屬,約7000餘人,被安置在桃園市忠貞新村等地。
後續
2012年8月28日,中華民國國防部將反共救國軍其中可考之440名陣亡將士牌位入祀安位進臺北圓山國民革命忠烈祠。
2023年6月30日,中華民國國防部再次將反共救國軍其中可考之948名陣亡將士牌位入祀安位進臺北圓山國民革命忠烈祠[3]。
另見
參考文獻
- ^ 1.0 1.1 大會第七屆會議通過的決議 A/RES/707(VII) 緬甸聯邦關於中華民國政府侵略緬甸的控訴. [2023-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25).
- ^ 2.0 2.1 2.2 2.3 覃怡輝. 《金三角國軍血淚史 1950-1981》. 中研院叢書 (聯經出版). 2009-08-28. ISBN 978-986-019-491-3.
- ^ 等了70年終於回家 948名泰緬孤軍英靈今入祀忠烈祠. [2023-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