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中国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会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中央评议委员会

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會議,簡稱“中評會”,是中國國民黨的最高評議機關。中央評議委員每年舉行一次中央評議委員會議,由中央評議委員主席團主席主持。中評委屬榮譽職。

職權

根據《中國國民黨黨章》第二十四條: 中央置評議委員若干人,經 總裁聘任者繼續連任,餘由本黨主席聘請,提經全國代表大會通過或追認之,其職權如下[1]

一、關於黨政重要興革之評議及建議事項。

二、關於本黨黨員之政治言行是否合於本黨主義、政策綱領之監察事項。

三、關於重大紀律案件之監察事項。

四、本黨主席諮商事項。

五、黨務經費之監督事項。

中央評議委員以會議方式行使職權;其決議事項由本黨主席交中央委員會處理之。

中央評議委員會議,置主席團主席若干人,主持會議,其人選由本黨主席提出,經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之。

中央評議委員會議規程由中央委員會定之。

历史

1945年中國國民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首次设立中央评议委员会,委员29人,主任龙云

1950年7月22日,中國國民黨總裁蒋中正主持中國国民党中央常務委員会临时会议,讨论通过《本党改造运动纲要》及《本党改造之措施及其程序》。中国国民党改造方案的主要措施之一即为“设中央评议委员会若干人,对党的改造负监督与监察之责,由总裁聘任之”。[2]由总裁指定聘任了中央评议委员会委员(“中评委”)吴敬恒居正于右任钮永键丁惟汾邹鲁王宠惠阎锡山吴忠信张群李文范吴铁城何应钦白崇禧陈济棠马超俊陈果夫朱家骅张厉生刘健群王世杰董显光吴国桢章嘉张默君等25人;后又增加新来台的何成濬钱公来时子周萧同兹4人。[3]

根据《中国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会议规程》[4],中央评议委员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中国国民党主席召集之;必要时,得召开临时会议。

1952年七全大会、1957年八全大会、1963年九全大会、1969年十全大会、1976年十一全大会、1981年十二全大会,中央评议委员会委员人数逐渐递增,分别为48人、75人、144人、153人、161人、227人。

2020年江啟臣黨主席時期,中央評議委員主席團主席有82名、中央評議委員達975名,共1157名[5]

参见

参考文献

  1. ^ 中國國民黨黨章 - 中國國民黨全球資訊網 KMT Official Website. 中國國民黨全球資訊網. [2024-10-22]. 
  2. ^ 周瑾:“中国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会与中国共产党中央顾问委员会比较分析”,《财经政法资讯》,2010年04期,第13—18页
  3. ^ 松田康博:“中国国民党的‘改造’——领袖、党、政府”,《台湾研究集刊》,1996年03期,第46—62页。
  4. ^ 《中国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会议规程》,1976年11月19日,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修正;1988年7月14日,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修正;1993年8月23日,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修正。
  5. ^ 江啟臣增聘35人 國民黨中評委成員破千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福州新聞網,2020年5月5日